患者想轉院,醫院:我們能治療不給開轉院證明,合理嗎?這什麼行為?

天下有桿秤


我覺得挺合理的,轉院要麼向上轉要麼向下轉,向上轉是因為本院治療不了所以需要轉入上級醫院治療,向下轉是病情較輕的,轉入社區醫院和鄉鎮醫院治療。。

這樣一來能夠解決大醫院人滿為患的處境(看病難問題),二來呢能夠合理的分配醫療資源,不然忙的忙,閒的閒。

本地醫院能夠治療這個疾病,醫生就沒辦法給你開出轉院證明,要是這位醫生給你開了,醫保的人就會來問醫院,為何要開這個證明,雙向轉診制度上是怎麼寫的?這不是過度醫療嗎,得罰錢。醫院管理拿著罰單撥通這位醫生的電話:“xx,你們怎麼亂開轉院證明?這個月工資得扣,全院通報批評。”

這就是醫院醫生他不敢開轉院證明的原因,實在是沒發交代,所以也別為難人家醫生。

當然,作為病人是有選擇在那個醫院就診的權利的,有無住院證明並不影響你去其他醫院治療。

可醫院裡因為轉院證明產生的醫患矛盾卻層出不窮,究其原因,還不是因為有轉院證明的是報銷的比例要高一些。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既然患者希望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少,那為何還要在本地有條件治療的情況下去其他醫院呢?其實去外地醫院的車旅費,日常生活費開銷並不低,反過來說既然患者無所謂這些費用,那為何又一定要去開這個轉院證明呢?


你是我的小旺財


這個我覺得個人剛剛發生的經歷很有發言權,我侄子生病,去廣饒和博興醫院,都是按照腸胃病治療,後來孩子時不時抽搐一下,而且越來越厲害,我們抓緊去了濱醫附院,在那裡初步判定方向是癲癇,做CT、造影等,孩子還是一個勁的抽搐,問醫生就是需要慢慢排查,我哥問多久能查出病因,起碼先給孩子下個治療方案減少孩子抽搐吧,結果每天就是滴液,也不管用,問起來就說可能很快查出也可能幾個月,慢慢來,我們著急啊,不到2歲的孩子,遭罪。我們感覺這邊也給不了好的治療,就想幫忙開個證明我們轉去齊魯,可是他們就是能治不給開。等了兩天我一看不行,直接說辦理出院吧,直接去齊魯,孩子有個好歹,不是報銷那點錢的事了。結果去齊魯,第一天沒床位,門診治療,第二天很幸運有床位安排了,住院第二天孩子就不抽搐了。我覺得還是醫院水平差異。濱醫可能覺得他們能治不給轉,但是他們也不是立馬有能力快速診斷病因和對症下藥,他們可以慢慢來,我們的孩子我們不能陪著慢慢來啊,不是不相信濱醫,而是我們也想快點讓孩子減少遭罪,況且孩子萬一有個治療耽擱,對醫院只是一次事故或連事故都不是,對我們就天塌下來啊。這件事從去齊魯治療效果對比,反過來的話我覺得濱醫應該給開轉院證明,但是我們也不能抱怨誰,自己的孩子不給轉院我們就抓緊自己想辦法。不過從這件事來看一開始我哥在醫院,他並不是太會處理這方面,畢竟到醫院都是十分相信醫院和醫生的。不多說了,看醫院和醫生的判斷給不給你辦轉院證明吧,咱也不一杆子打死哪個醫院,畢竟每個醫生的性格不一樣,不能以偏概全了。

這是我這半個月來的遭遇,正好這麼問起,我就說了。能想到辦理轉院說明你還懂點,我哥農村人一個,一開始自己在醫院都只聽醫生的,只是孩子還不好我讓他問醫生看能不能給辦理轉院證明,才出現上面所說的一出,最後我們也是耗不起,直接辦理出院了。

很高興我侄子過兩天出院了,小傢伙現在狀態很不錯[祈禱][祈禱][祈禱],謝謝齊魯[贊]


沒事瞅下西炮臺


我公公上次住院,在我們本市人民醫院,最後他們告訴我們去上級醫院治療吧,他們治不了。我們聯繫好省級醫院,讓他們開轉院證明,他們死活不開!!自己治不了,還不開轉院證明!!結果我老公在那好話說盡,就是不開。我老公惱了,在那耍了一通,罵了他們一頓:沒本事治還不開轉院證明,不要臉!把醫院的椅子都掀翻了(整排的那種)。後來院長保安都來了。院長不但賠禮道歉,還給開了證明!!


火花蝴蝶1


應該需要轉診證明的。我母親在本地人民醫院治病,治療2O多天,反覆不舒服,最後幾天才查出病因,醫院說請專家到這裡來動手術,考試到醫生見識少,設備跟不上,和醫生商議轉院,醫生也考試是個大手術,開好轉院單,一大早就到上海大醫院治療。只是不開轉診證明,醫保報銷有點出入,身體是自己的,如果不差哪點錢,還是大醫院看病生存機率有保障。況且錢是身外之物,這只是我經歷的事。


Liuhaitao585266


剛剛經歷過,最有發言權。要做心臟類手術,在本市醫院今年做過六例,一半不成功,醫生說風險很高,到省級醫院,醫生回答說又不是做你這一個,每天三十多臺同樣手術。你說在哪做?果斷轉院,開始也不開轉院證明,後來找醫生掏了300元開了。所以有時掏個小錢,少點麻煩,別太計較,否則對大家都沒好處。


飄逸3047119


提這個問題,主要還是跟醫保有關吧?說一下我的經歷。大約在7,8年前,我查出了腦垂體微腺瘤,後來去北京檢查,也被確診了。醫生給了兩種建議,一個是保守治療,就是吃藥,但是大概要吃20年左右。另一個就是做伽馬刀手術,手術沒有太大的風險,做完後可以不用吃藥了!由於我是河北社保,去北京做手術如果想報銷的話,就得開轉院,於是我又回到當地醫院想開轉院證明,醫院也是以我們可以治療,不用轉院為由不給開,我問那咱們這裡可以做伽馬刀手術嗎?回答不可以,但我可以吃藥治療。想著是藥三分毒,而且這一吃就得20年,有點擔心,跟醫院解釋了好久,表示吃藥太麻煩,想做個手術一次性治療好,但是不管我怎麼解釋,醫院還是不給開,後來沒辦法,只能自費去北京做手術了!


AAA漫步雲端


我說一下我經歷的吧!我媽格林巴利,在老家醫院當腦梗治療的。當誤了病情,去的時候能走後來全身不能動,多次提出轉院醫院都不同意。我們家屬也不明白,最後讓轉院的時候我媽都快不行了!搶救了3次監護室住了58天。到現在3年了我媽還是站不起來!我把當地醫院告上了法庭,在北京做了司法鑑定。最後結論還沒有下。我堅持要他們承擔一定責任,我不會放棄。老家的醫院最可怕的地方是明明他們治療不了還是不給轉院!自己認為自己很了不起的樣子!


純子的生活


不讓轉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病人也是一種資源,一個臨床大夫如果有1000次治療的經驗跟10次治療同樣病人的經驗,你會選哪個?但是990個病人都想去上級醫院,那麼基層醫院的大夫是不是隻有10個病人經驗?那個病人在收治過程出現的併發症等情況又不一樣,這資源走掉可是自己時間上、學習上補充不回來的……所以大夫也不想自己的病人去其他地方治療……我有一個朋友的孩子,突發高燒,流鼻血不止,去醫院好個檢查,才確定,白血病,然後醫院也不給轉院,答應總的醫藥費給減免5萬元……我朋友一聽更不敢再這治療了……一瞭解理解轉院是怎麼回事,後來一聽就是不給報銷,帶孩子就去北京了……錢多少還有,孩子可不敢耽誤……三年北京兒童醫院治療,現在康復的很好,已經上小學了……


塞外紅山


大家在這裡可能都存在一定誤解,我作為醫生,來講兩句吧:患者選擇哪家醫院治療,是患者的權利,包括什麼時候轉院,什麼時候出院,也都是患者的權利。但是,如果你在一家醫院治療到一半,突然改變主意,想換一家醫院,在你所在醫院有能力治療的情況下,他們肯定是不能給你辦理轉院手續的,如果給你辦了,那就是醫院違規,另外,醫院辦理轉院手續,也只能往它的上級醫院轉。所以,如果你確實不想在現在醫院治療的話,你可以自己要求主動簽字出院,再選擇你想去的醫院,就不要讓他們給你辦理轉院手續了,但有一點,最後能不能報銷就是你自己要考慮的事情了。


o雪域牧歌o


我談談個人觀點:部分地區的醫保政策是類似於費用包乾,就是醫保局給醫院一年度的醫保報銷額度,超出部分醫院自己消化,醫院為患者開出轉診證明,那麼患者在上級醫院治療的費用是在本院限額內扣除的,而患者自己到上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降低許多,所以如果是自己醫院可以治療的疾病,一般不予轉院處理,國家政策要求90%疾病在縣級以下醫療單位治療,也部分限制了一些常見病、慢性病到三級醫院就診,政策的把控和理解各個醫院會有差異,但大體類似。我個人認為如果是醫院可以處理的疾病,應該和家屬溝通、解釋,如果家屬需要更高的醫療條件,可以自行出院,自行到上級醫院就診;如果是醫院處理不了或者無法及時確診的患者,醫院也不要強制留院,以免耽誤病情,應該及時協助家屬辦理相關轉診手續。還有一部分病人自行到上級醫院就診,因為報銷比例問題,回住址所在地醫院補辦轉診證明,甚至醫生都沒有看過這個病人,這種情況就有些強求醫生了。所以這個問題和政策、醫院、醫生、患者及家屬都有關係,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家要釐清每個事情的具體情況,不要以一個事情代替所有事情,要相信絕大多數醫生都希望患者儘早康復,因為醫生和患者信息的不對等或者交流不暢,可能會產生一些誤解,還是希望能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交流、互相幫助。願各位家人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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