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在海角
事實上,古代很多朝代對於刀的管控力度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宋明兩朝,因為擔心手握戰刀的人民會起義造反,所以政府明文規定,除了個別工具用刀(菜刀、柴刀、獵刀等),百姓是不允許持有軍刀的,因此可以看到在宋代有很多綠林人士會使用朴刀這種劣質拼裝刀。
當然有些祖上是武官的人家可能會流傳下來幾把比較好的刀,只要不被政府發現或是做好登記,也是沒什麼問題的。因為少數的幾個人即使供得起刀(存刀是要保養的),也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但是擁有盔甲的話,就是另一說了。
從漢代開始,中國士兵的披甲率開始迅速提高,不過最高也是宋代的70%多點,原因就是因為盔甲的製造工藝複雜、成本高、保養費用高。如果一個人供得起一套質量可觀的盔甲,那他至少買得起百十把一般的戰刀,這就足夠裝備起一支校隊了。一個百人的校隊,對於北宋的地方政府來說,已經是個很大的威脅了。
除了甲冑代表著富有的資產,也表示著這家人有可能有會鑄甲的工匠,一般來說,民間的鐵匠是不會也不允許鑄甲的,但是一旦有人資助,那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隱患存在。因為一套全甲的防禦力很高,通常在一個時代,如果戰士身披全甲,同時代的輕武器是很難傷到戰士的。這點明代名將戚繼光曾說過類似的話,說是一套好的盔甲,可以保障近戰時難受敵人的傷害。因此,民間是不被允許私藏盔甲的(有關係的人另說)。
火器工坊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
在《水滸傳》中,各路好漢敢帶著朴刀四處溜達;楊志敢在街頭賣刀;甚至,花和尚魯智深隨便找個鐵匠鋪,都能打造兵刃。但是,這些好漢都不敢佩戴甲冑,攜帶弩箭!
古代,朝廷覺得民間持有刀劍等兵刃有利於打擊流寇和盜賊。而且,以前野獸出沒較多,民間也有持有兵刃的需求。
所以,歷朝歷代對於刀劍等兵刃管控不嚴格,朝廷是允許百姓私藏一些刀劍防身的。打打野獸,趕趕土匪。但是,弩箭和甲冑是絕對不允許民間持有和打造的。尤其是甲冑,有甲冑就等於有暗自募兵嫌疑!沒有朝廷允許,誰持有甲冑就是謀逆!
要知道,在冷兵器時代,甲冑的防護力相當可觀。只有朝廷的軍隊才能裝備甲冑,穿甲冑的都是朝廷精銳部隊。朝廷通過控制甲冑來保證自己的軍隊戰鬥力是最強的。(裝備甲冑的士兵就相當於現在的裝甲部隊,就算是允許持槍的美國也不允許民間持有裝甲戰車。)
無論是那個朝代,只有被查出有“甲冑”輕則就放三千里,重則殺頭抄家!所以,有了“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的俗語。
甚至,到了清朝順治年間,朝廷允許民間持有鳥槍,卻不允許私藏甲冑。
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摘自《清世祖實錄》(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美國為何不禁止槍支,但是禁止防彈衣?在現代得社會,比如流行槍支得美國,你可以買到槍支,但是對於防彈衣,民間是買不到得,尤其是重型防彈衣;即使是輕型防彈衣,也不是人人都能買。
中國古代,甲冑是作戰十分重要得防禦武器,它能夠保護人得身體不被敵方得武器所傷害。所以在武俠小說裡,例如軟蝟甲、天蠶寶甲、小龍女得金絲手套等等,都是高級得防禦武器。在和敵人打鬥得時候,戰鬥力提升是指數級得。
流行刀槍,執法起來還不算困難;畢竟人都是肉長得。但是如果這個人穿了一身甲冑就不同了。他刀槍不入,你砍了半天砍不動,但是人家手裡也有刀呀。現代美國也一樣,之所以普通人買不到防彈衣,警察執法得時候也是因為自己有防彈衣。所以才能夠執法順利,這就是武器戰鬥力對稱,但是防禦力不對稱,所以警察執法才會更容易。
除了甲冑,還有一樣東西古代家裡是不能夠私藏得——弩機。歷史記載,一個人手持弓弩,幾十個捕快都不敢靠近。如果他再穿上一身甲冑,那就更困難了。
而且甲冑這東西製作起來十分困難,不是說像打造一個大刀那樣容易。其成本也十分得高,所以政府對甲冑得管理往往十分得嚴格。如果能夠私藏,一般都是以謀逆罪論處得。
其實,這也是封建王朝為了杜絕自己被推翻得一種做法,跟美國人賣槍但是不賣防彈衣一樣得;美國人也是偷學了我們先輩得做法。
嘟嘟讀讀
儒家提倡智民、富民、強民。法家提倡愚民、貧民、弱民。儒家允許百姓家中有刀槍劍戟、弓弩、盔甲等各種武器。法家禁止人民擁有一切兵器。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採用法家思想治國。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禁止人民擁有兵器的秦朝,反而成了最短命的王朝。
自漢代起,採用的政策介於儒法之間。允許人民擁有刀槍劍戟、弓箭。卻不能擁有盔甲。私藏盔甲,等同於謀反。
漢代以後,兵器分為兩類:一類是非管制兵器刀槍劍戟、斧鉞鉤叉、弓箭。另一類是嚴格管制兵器——盔甲。
如某豪富富可敵國。擁有家丁護院數百人。還配備有上千件刀槍劍戟、弓箭。這不違法。但只要有一件盔甲。就是私藏管制兵器。比照謀反罪處死。
可以擁有除了盔甲之外的所有兵器。這不是儒家思想。更不是法家思想。而是黃老學派思想。黃老學派介於儒法之間。
附錄:在諸多方面,黃老都介於儒法之間。如:法家提倡一人死罪,夷滅三族,株連十戶。儒家提倡父子兄弟,罪不相及。黃老主張:官員犯罪,連坐其推薦者。無推薦者,連坐其首長。庶人犯罪,連坐其父。妻兒不受牽連。【法家是一人死罪,誅殺百人。儒家一人死罪,只誅一人。黃老一人死罪,誅兩人】
楊朱學派
刀可以是軍事裝備,也可以是生活工具,比如菜刀就是來切菜切肉,當你把它綁到木棍上那就戰場砍刀。甲冑不一樣,你日常不會穿著甲冑種地、賣魚,因此家裡私藏甲冑就有“造反”嫌疑。
統治者最在意的就是政權穩固,甲冑的戰爭意味太濃,而戰爭卻不一定要用刀。至少在戰爭的早期是這樣,人們可以沒有刀具,只要拿著棍子、農具就可以起義。
我們看另一件工具“弓弩”,判斷的依據也是“生活有用性”標準,山中獵戶拿弓弩關係不大,農民家有弓弩那就有罪了,種田可用不著弓箭啊。
中國古代的刑罰典籍《唐律疏議》中就規定“弩一張,加二等,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里,甲三領及弩五張絞。私造者各加一等。”
此後的《宋刑統》《大元通治》《大明律》基本規定相似,你家裡私藏1套甲冑要流放2000裡,私藏3套甲冑直接絞死,私自制造甲冑罪加一等。封建統治者對私藏甲冑者的懲戒,那時不會有一點手軟的,為什麼會這樣呢?
清太祖努爾哈赤13套遺甲,就有膽量起兵反明,如果是13把刀要認真考慮考慮。為什麼甲冑如此重要?依我看來,有2點理由:1、製作不易,甲冑是一套工藝,製作精細、費時耗力,不能速成。2、戰鬥防禦力強,穿甲冑的人跟沒穿的人打鬥具有強大優勢,平地單打刀具難以砍進甲冑。
有這2大重要優點,甲冑既能起到保護重要人物的作用,又能“以一當十”砍殺無防具者,這對早期的軍事行動很重要。
古代的任何地區,甲冑的數量和質量,是一個政權實力的最直觀表現,甲兵多少就代表國家的軍事能力。可以這麼說,甲冑的重要性是超過進攻性武器的,在我國更是將“甲”作為戰爭行為和軍隊的代名詞,如“帶甲十萬”“甲兵不勞而天下服”。
所以,古代的王朝都將甲冑當作軍國重器嚴加管理,絕對不允許私人藏有甲冑,有必視為居心叵測,絕對是嚴懲不貸。
子屠龍
刀,兵器也,除了作戰之外,還可以用以防身。因此,在古代之時的多數朝代,民戶家中可以存有刀具,其目的用以自保。古代之時盜賊、山賊橫行,各莊各戶為求自保,所以打造刀具,官府也是許可的。例如《水滸傳》中的那些莊戶之中都有兵器,走鄉串戶之時,還可以帶朴刀等武器防身,大搖大擺走在街上,沒人管你。
但甲冑卻不可私藏,為何這樣?
甲冑,鎧甲也,乃歷朝國家之重器。唯有朝廷武庫才可儲存,除了朝廷賞賜或者祖先遺留之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造、售賣鎧甲,違者皆以謀逆之罪論處。要知道這個罪責很嚴重,輕者私藏甲冑者一人殺頭,重則連累全家。
當年西漢名將周亞夫為漢景帝討伐七國叛軍,封爵拜相,誰會想到如此大的一個人物,竟然被人舉報家中藏匿鎧甲五百具。這可是謀反的大罪,就算是一品大員也不能倖免,因此周亞夫被下入獄中,最終絕食而亡。
試想當年曹操以三千甲冑而起兵討伐袁紹,努爾哈赤以十三具遺甲而討伐大明,這些都與甲冑有關聯,在朝廷眼中,穿上鎧甲即為準備作戰,因此鎧甲之威強於刀槍。
不過在有些朝代,針對甲冑管理的並非十分嚴格,比如唐朝有段時間,朝廷是允許民戶家中存放鎧甲的,到戰爭之時,動員令一下,農戶即為士兵,穿上鎧甲,拿起刀弓就可作戰。
杜甫那首《兵車行》,其中有言“車轔轔,馬蕭蕭,行人弓箭各在腰。爺孃妻子走相送,塵埃不見咸陽橋......”描寫的就是這種農戶為兵的畫面。不過自宋朝以後,針對鎧甲管理便越發嚴格,元、清兩朝更可以以苛刻來形容。
大獅
因為古代私藏甲冑是重罪,歷朝歷代都是如此,古代刀槍在民間是常見之物,私藏甲冑代表你有謀反之心,輕則充軍,重則死罪。
什麼原因呢?小院來分析一下。
精良的甲冑代表著國家的國力和軍隊的戰力,在冷兵器時代,披甲率往往決定著戰爭的優勢所在,也是官軍與民軍最顯著的區別。不要以為甲冑只是視覺上看起來威武,不要被電視劇所欺騙,裡面的甲冑如同紙糊,弓箭一射就穿,真正戰場之上,有無甲冑絕對是兩回事,輕甲和重甲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為何民間甲冑很少,我們先要搞清楚甲冑的來源。古代並沒有現在車間流水線的概念,一套製作精良的甲冑,全靠工匠手工完成,以一套精美的明光鎧為例,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費半年多時間才能打造,其價值可想而知。當然,普通士兵穿的略次一點的甲冑製作時間會短一些。所以,即便對於民間一般富戶來說,想打造一副甲冑,財力也未必吃得消。
山文甲-漢甲典範
可能有人會說,不就是錢嗎?我有的是錢,自己造一副玩玩還不行?那麼假設你是一位富家公子,家有良田千頃,錢對你來說不算事,哪天心血來潮了,幻想著自己是戰神轉世,想要為自己打副甲冑穿穿。你費盡心機,總算找齊了肯為你打造甲冑的工匠,材料置辦完備,終於擇日開工。經過一段時間,工匠們熱火朝天地幹活,眼看著甲冑一天天成型了,你天天幻想著自己穿戴的樣子,簡直迷殺萬千少女。
然而比甲冑先到的,很可能是枷鎖和囚車,等待你的,是嚴厲的審判,查處有無謀逆,是否有同黨,家人子女,皆受牽連,你這一家的好日子算是到頭了。別忘了,這還是在忽略了工匠願意擔著殺頭的罪名為你私自打造甲冑的前提下。
為什麼?很簡單,甲冑是重要軍事資源,就如同現在的槍支一樣,全部由國家掌控,歷朝歷代都是如此,私造甲冑是重罪,與謀反同論。有人可能會問,我不是自己私造,我家有祖傳甲冑或者前朝遺留下來的甲冑行不行呢?答案是也不行。私藏前朝武備同樣是重罪,輕則充軍,重則死罪。這樣的背景下,民間自然不會有多少甲冑流傳下來。
民間沒有流傳,那軍方總有流傳下來吧?確實有,為何現在也看不到了?因為歷史上那麼多朝代,前朝被推翻後,下一朝都會收集原來的甲冑統一處理,好的留用,不好的回爐,按照自己的制式重新打造。這樣一處理,前朝的、前朝的前朝的甲冑就留存不多了。留存下來的,除了戰爭的損耗,還要加上時間的侵蝕,鐵會繡佈會爛,更難保存。所以在清以前的甲冑,很少有存世的,即使有些殘缺的存世,更是破爛不堪,與我們印象中判若雲泥,而更早些的唐宋的甲冑更是實物都沒有,我們只能在畫像中,石像上和文字記載裡去尋找它們本來的樣子。而清朝的甲冑,中後期已經以布面甲為主,清末更是完全淘汰了甲冑只穿號衣。
八旗的布面甲
還有人會問,民間既然沒有,地下總有吧?墳墓中確實有,歷代武將下葬,帶甲冑陪葬的不少。問題是,即使不考慮甲冑埋在地下的保存狀況,經過古今摸金校尉們的不懈努力,能盜的也都盜了,而且墳墓中的甲冑更難保存,通常會被盜墓賊拆散成甲片零散帶出,再難恢復成整副的模樣。
當然,清朝布面甲現在還有很多存世,在各大博物館中也都能看到,不過這種盔甲,與我們印象中的漢甲巔峰,已經相去甚遠了。
小院之觀
中國歷史上,除了秦朝和元朝,其他朝代並不禁止民間持有武器。
但是這個持有武器,不是說什麼都可以持有。
家裡有個刀,長矛都沒什麼問題。甚至有個弓箭都沒人管你。
但是有幾樣東西,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1.弩,弓床
2.甲冑(一些只能起到最基礎防護的不算)
發現以上兩樣東西,都是要掉腦袋的。
為什麼這兩樣不能有?
這個你可以參考一下國外,可以讓你持槍。但是有大規模殺傷的力的,想要走正常途徑持有,肯定是非常困難的。
然後,就是甲冑。允許持槍,但是防彈衣卻很難買到。
一旦有了有防護能力的裝備,都可以和政府的暴力機構過兩招了。這這個絕對是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容忍的。
同樣,中國古代也想到了這些。讓普通人擁有了甲冑,這不是給朝廷地方維穩找不痛快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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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砍歷史
我是這麼認為的:真準備造反的人,一般不會讓你在他家找到兵器甲冑;真的被找出來有兵器甲冑的,一般都是栽贓陷害。歷史上的故事大多是這兩種。
那就有意思了,政策的制定者是怎麼考慮這個問題的呢?這個政策的對象不是真要造反的人,而是準備進行打壓的對手和容易被恐嚇的百姓。
打壓對手的伎倆我們不說,欲加之罪嘛!我們說說恐嚇百姓這一方面。
提醒或恐嚇百姓不要造反,是要考慮成本的,禁止用刀是不現實的,菜刀、柴刀、獵刀、殺豬刀、鐮刀等等,你不能完全禁止所有的刀,不然社會就沒法運行了,那你說你禁止哪一種吧,砍人的刀和砍柴的刀有哪些區別;菜刀到底算不算兵器;多長的某種刀算違禁。。。。面對這麼多形形色色的扯皮問題,你有再多的官僚都不夠用,管理成本巨高。
那就禁止甲冑,這東西歧義少,逮到就能判,不需要專業知識和扯皮,管理成本巨大低,還有效的提醒了老百姓:你不能造反!
何況你就是有刀也沒什麼,即使輪圓了也就那麼大的威力,和政府暴力機關沒法比。但是你要是有了防身的東東,那你就能和暴力機過招了,這是絕對不划算的。
Mr機械馮
本質上來講,在古代,對於刀具的管制要比對於甲冑的管制來的更加困難。
為什麼?因為古代的刀打造出來都很方便,古代的刀就是按照現在的菜刀打造出來的,日這樣的話,造成的結果就是,如果說你真的想要去管一戶人家有幾把菜刀或者是一戶人家只能夠擁有多少刀具,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人民的生活需要用到這些東西,需要拿把刀過來做菜呀,切肉啊,或者是拿一把柴刀過來劈柴丫,人民生活裡面不能缺少這些必要元素。
你比如說現如今你要求每戶人家只能夠使用多少度電?或者說每戶人家不能用電了,那底下的人還不得反了天啊。
所以對於古代的人來講,古代人手裡面那把刀是現如今人們手裡的手機或者是電腦等等之類的東西,有了這些東西,你的生活質量怎麼能提高上去,生活質量提高不上去那自然要把矛盾指向官方,官方應付不了那最後官方崩潰,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與其費盡心力,去管控刀具,還不如說去管控一下甲冑,不同於我們現代,由於工業化的崛起,使得製造盔甲變得極其便利,在古代就造盔甲,那都特別困難,不僅對於材料的要求,對於工匠,對於時間等等一系列的要求都是極其苛刻的。
南宋年間,有一個官員說我要造100套紙甲,記住啦,這是紙不是鐵,結果把這個。報告給自己上司的時候,他上司直接拍板說不幹,為什麼這100套盔甲能夠把整個府庫裡面的錢全給耗乾淨,如此可見,在古代製造一套盔甲所需要的錢,那是一個天文數字,只有國家才能承受得起。
與此同時,國家還把盔甲的技術全部收在自己的手中,為什麼?盔甲對於士兵來講是戰場上面防護自己的一個手段,但是對於國家來講,這是一種國家實力的象徵,你想想看對面的刀砍不死你,而你拿著刀去能夠砍死對面這對於對面來講是一種多麼大的心理壓力,所以擁有精良盔甲的士兵能夠做到以一敵三,(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甚至以一敵十。
對於古代的這些民眾來講,有誰吃飽了撐著會去造盔甲呢,自家又承受不起。對於光伏來講,有哪個人敢吃飽了撐著造這些盔甲,那肯定就是居心不良。
所以也就造成了古代的官府管控盔甲卻不管控刀具,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