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孫子女,男方父母提出要求:養孫子女的花費女方父母必須出一半,大家覺得合理嗎?

午後陽光175753857


男方的父母是無理要求,兒子的子女是你家的後代,養活孩子是男方的義務,女方父母是沒有義務的。



劉忠3070


爺爺奶奶拿一半的錢了嗎?

孩子隨母姓了嗎?

逢年過節小兩口在丈母孃家陪老人的時間達到一半了嗎?

平時給公婆錢的時候給岳父母同樣多的錢了嗎?

老公在家裡承擔了50%的家務以及50%的帶娃負擔了嗎?

如果以上全部做到了,再來要求女方父母承擔一半養娃費用吧。

不要張口閉口提男女平等了,女方不能要彩禮之類的,現在又冒出來女方父母要承擔一半養娃費用,男女平等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點來說,還要點臉不了?


解讀情感感悟人生


如果男人能夠做到贍養岳父岳母,我認為沒毛病。

譬如我們結婚的時候,婆婆就說了“不管看孩子”,後來有了孩子,老公說“一家子出錢,一家子出力”,他的意思是讓婆婆出錢,我媽出力幫忙看孩子,我認為沒毛病。婆婆出了一年保姆錢後就不管了。老公說“以後咱們養你媽,讓我媽上養老院去”,我沒說話。

想想老公只是和婆婆置氣,要是我敢讓婆婆住養老院去,他估計得揍我。不過以後我肯定要養我媽的。


所以不管合理不合理,孩子是自己的吧,總得把孩子養大吧,況且如果女方是獨生女,以後都是給這孩子的。

我想會做事的姥姥姥爺肯定會給外甥或外甥女搭錢,只是被公婆提出了當作硬性要求,讓人聽著不舒服而已,無需置氣。

萬事以孩子為主,公婆既然敢這麼說,你就讓老公做好贍養你父母的準備就好了。


秘語相傳


當然不合理。孩子的主要花費是孩子父母承擔的,祖父母只是說平時給買點小東西填補一下。但祖父母要求親家出一半那是出不著。

就比如我家,我和老公負擔女兒的主要花費,吃穿教育,我的長輩在外地就經常給寄一些小孩子衣服玩具,趕上什麼日子就送一些金首飾。而孩子的爺爺奶奶一年到頭就給孩子買了兩件衣服兩雙鞋,原因還是想要錢,張口兩萬三萬,而且在教育上瞎指揮,孩子明明說的是英語,聽不懂就會罵。

所以我覺得夫妻倆是共同體,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兩個分開的個體。他們的行為不能為另一個個體所左右。如果能提出這樣的要求來只能說明以下兩點:

1,夫妻無能,孩子祖父母承擔主要扶養責任,花銷太大,無力承擔。

2,祖父母過多幹預夫妻以及孫輩的生活,講究過分的平等。


在那遙遠的小山溝


有了孫子女,男方父母提出要求,養孫子女的花費女方父母必須出一半,大家覺得合理嗎?當然不合理。這男方父母純粹是鹹吃蘿蔔淡操心、沒事找事。

為什麼這麼說?原因明擺著的:養這孫子女,是你兒子、兒媳的事,關你們這做爺爺奶奶的啥事?更關別人外公、外婆啥事?男方父母為孫子女出了錢,那應該是屬於自願的,如果非要以此為由要求女方父母必須出一半養孫子女的花費,那純屬製造家庭矛盾、挑起家庭紛爭,結果必然會弄得家裡不得安寧。

其實,做父母親的,把自己的兒子養大了,你們就已經盡到自己的人生職責,至於你們兒子的孩子,那是你們兒子的責任,他應該自己養。

是,沒錯,你兒子的孩子是你們的孫子女。可是,別忘了,孫子女首先是你兒子的孩子。你們自己的孩子已經長大,已經生了孩子了,撫養孩子的使命和責任,你們做父親、母親的已經完成。現在是輪到你兒子了,這可是法律規定的哦。這不是你們做爺爺奶奶的義務和責任,就算是你們出了錢幫襯兒子、兒媳,那也是你們自己自願的事,這跟其他任何人都無關。

男方父母不能用社會道德或社會慣例去綁架女方父母。男方父母的孫子女也是女方父母的外孫子女,如果女方父母想幫襯、想出錢,他們自然會提出來,外公外婆還是比較喜歡孩子的。但是,若他們確實不願意出錢,男方父母還真不能強迫他們,這真不是他們的法定責任。

如果男方父母提出來非讓女方父母分攤費用,那你就典型的道德綁架了。除此之外,沒有絲毫的道理。

實事求是地講,女方父母真的沒有這份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男方父母要求女方父母必須承擔一半,那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承擔一半”意味著什麼?首先意味著女方父母有法定責任和義務,必須承擔;其次,意味著女方父母是不願意承擔這筆費用的,否則,他們會自願拿出來。還有,意味著你是在強迫女方父母出錢給男方撫養孩子。

這,真的就不對了,而且是很不對的了。

所以,孩子們的孩子就讓他們自己養吧,做父母的已經把自己孩子養大,自己的一輩子也就一大半已經過去了,既然老了就過過自己想過的日子吧。別再替孩子操孫子女們的心了,否則,會帶來家庭矛盾、影響家庭團結,結果對誰都不好。


深秋曲豆


拉倒吧,現在大部分不都是女方父母帶孩子嗎?不過是圖這男方能對自家閨女好一些吧好,然後還有心疼閨女的,不說遠的,就說我家我兒子現在三歲了,都是我自己帶大的,我婆婆回家後別說幫我帶孩子了給我添亂就不錯了,最主要的是還動不動說我花錢花的多?而且我對象和她媽還一樣,這這麼覺得,對,我是帶孩子沒工作,可如果我不辭了工作,誰給我帶孩子?可是我也沒不掙錢呢,我帶著我兒子在外面擺攤,給我兒子掙點生活費,我給我兒子買點東西,怎麼了,所以說沒法說,說的可能有點答不對題,不過反正我就是這意思,你願意幫忙帶就帶,不願意幫忙帶,我也不強迫你但是也不能強迫外公外婆給一半生活費呀老人願意給那是情分,是因為外公外婆心疼自己閨女,哪有上杆子跟親家要的!


鳳鳴玖歌


許子東曾經解釋過中國人育兒養老邏輯。即老人給子女帶孩子,子女給老人養老,這才是真正所謂傳統的權利義務對等關係。

什麼把小孩養到十八歲就要小孩養老,法律上當然是這樣的,但這個邏輯其實是不通的。因為你把小孩生下來,並沒有徵得小孩的同意。換句話講,這是你單方面做的一個決定,養大小孩是你為你的決定負責,小孩並不欠你什麼。

所以,雖然法律把贍養撫養關係作為一個對等的關係,但是,條件非常苛刻。被贍養對象為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所以農村90幾歲能下地的老婆婆一樣要下地,城市裡有退休工資的老人,其實壓根不適用贍養義務。

而老人以為的那種贍養,其實是用帶孫子換來的。

所以,邏輯上講,女方父母帶孩子,換取女兒女婿的養老,這個是可以成立的。但是,這一不合傳統,二沒有法律保護。

講法律,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沒有養育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義務。誰愛養這養,這事純粹樂意,男方父母更加沒權利對女方父母提出任何要求。而女婿對岳父母和媳婦對公婆都是沒有贍養義務的。老人需要養老是幾十年後的事,婚姻是否續存,續存的情況下對方是否願意掏這個錢可也是看樂意的。灌雞湯當然講人心換人心,但自己盤算一下你十年前以為永遠不會變的事變了多少,許過的願動手想實現的又是多少?不要蠢,父母的錢不花將來還是你的,你的不花將來還是孩子的。公婆的錢不花可不一定是你和你的孩子的。

講傳統,孩子跟誰姓?老X家的孩子為什麼要人家來養?要女方父母養,很簡單,改姓啊!誰家的孩子誰養,很講道理吧!不能冠姓的時候老X家的種,養孩子的時候就要花外姓人的錢了。

你大可以硬氣一點,說立馬改姓,一分錢不要公婆出,看你公婆樂意不樂意,呵呵~~~


糾結女王亦超


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我也是第一次聽說,長見識了,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發生這種事情只可能是這樣的情況:小倆口生了孩子後把孩子往父母那裡一放就不聞不問了,爺爺奶奶不堪重負,出此下策。如果是這種情況,爺爺奶奶就找錯對象],他們應該向兒子兒媳要撫養費,可以全要,還可以要勞務費。問親家要是不對的。


長征154442478


不合理,生孩子,理應由孩子的父母承擔責任和費用,而不是孩子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當然看看小兩口生活不易,適當的幫一把是可以的,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和經濟負擔。所以說男方父母提出生了孫子女,女方的父母要承擔一半的費用是不合理,法律上也不支持,另外,作為男方的父母你兒子有能力才能娶妻生子,沒能力乾脆別找對象也更不用生孩子什麼的,不要把婚後生孩子,培養孩子所需的費用強加給親家。女兒嫁到你們家就是你們家的人,一家人同同共濟,把小日子過好,作為爺爺奶奶看兒子生活有壓力,也可以伸手幫幫他,這幫是本份,但不是法定的義務。現在的肯老現象很多,很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拿出自己的退休金養自己的孫子孫女外甥子外甥女,可悲啊,你們能養小孩一輩子嗎?還是讓孩子的親生父母自己養吧,也讓他(她)們體會一下做父母的不易,承擔做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往事如雲149428315


作為一個成年人,你們應該明白一點,對孩子有撫養權和扶養義務的是你們做父母的,而不是你們的父母。

一、雙方父母對孫子女沒有撫養義務

雙方父母的唯一撫養義務是你們,對於你們的後代是沒有撫養義務的。所以從你老公要求雙方父母各付一半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二、養不起就不要生兩個孩子

請所有年輕人在生孩子之前,請想清楚,你們是否有能力自己撫養孩子。如果沒有,請先暫時不要生。

說一個真實的事件,我閨蜜在剛畢業後沒有任何經濟能力的時候選擇了結婚,結婚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她懷孕了!

我是除了他們兩個當事人外第一個知道她懷孕的人,那天中午我閨蜜和他現在的老公一起來找我吃飯。我當時已經猜到了她懷孕了(因為她之前告訴過我她有點懷孕跡象),在吃飯之前我問了他們夫妻你們想好怎麼辦了嗎?

我閨蜜老公說:結婚啊!

我又問:那你們拿什麼結婚?以後又拿什麼養孩子呢?

我閨蜜的老公說了一句讓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話:我有我父母啊!

當時我就知道我閨蜜以後會過得非常痛苦。果不其然,結婚的時候她父母氣的都不願意去參加婚禮,後來經過大家的勸說好不容易同意了,男方家人覺得我閨蜜是帶著孩子嫁的,不值錢也對她不怎麼好。我閨蜜的老公呢,是一個好吃懶做的人,給他找工作做不了幾天,天天在家打遊戲,他們兩個結婚以後都是和住我閨蜜父母一起住的,更尷尬的是我閨蜜有個姐姐和一個上門姐夫,還有一個小侄子。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生活的開支也是由我閨蜜父母開支這走的。我閨蜜的姐姐姐夫難免就有點意見了。

等到我閨蜜孩子生下來以後,因為是個女孩,男方的父母都沒有抱過孩子。她老公也是天天在家好吃懶做也不帶孩子,閨蜜因為沒有帶孩子,就在家帶了兩年的孩子,而他們的所有生活來源就是男方父母每個月給他們打2000到3000左右和女方父母的生活開銷。

有一次我去閨蜜家,和她聊天的時候她無意間說她想離婚了。但是她覺得對不起孩子,所以她必須堅持。現在我閨蜜沒有離婚,但是已經出來上班了。因為沒有任何工作經驗,只能找一個運動店銷售員的工作。工資每個月2500左右。

我閨蜜從我認識她一直到大學畢業,10多年時間,她都是所有人眼中的女神,專業又好,誰都沒想到她現在是這個樣子。

所以請所有打算結婚生子的年輕人想清楚,你們是否有能力撫養你們的孩子,如果沒有,真的不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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