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令 第 3 號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令

第 3 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經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落實省外返鄉人員屬地網格化管理,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負總責,基層鄉鎮、街道具體組織實施,按網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湖北省等疫區入贛人員,做好登記造冊、跟蹤隨訪、健康監測,要求做到全覆蓋、無死角、不漏人。排查出的發熱病例集中隔離觀察,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立即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湖北省等疫區入贛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嚴格遵守隔離管護要求,自覺留地觀察。

此令由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管委會、縣(市、區)防控應急指揮部執行,不得有誤;省防控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專項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強化追責問責。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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