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發出告誡書:不得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

重要消息!

諸暨市市場監管局發出告誡書:

不得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

目前,口罩、體溫計、消毒液(雙氧水、酒精等)、抗病毒藥物等藥品、醫療器楲、消毒產品等因銷量增加,部分價格出現了波動。為進一步規範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藥品產購銷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諸暨市市場監管局發出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浙江省價格條例》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誠信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和群眾利益。

二、各經營者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大幅提藥品、醫療器械及消毒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佈漲價謠言。

三、各經營者要堅決杜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漲價、惡意控銷;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虛構原價、誤導性標價等價格欺詐行為。

四、各經營者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予以處罰,對於情況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將通過新聞煤體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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