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发出告诫书:不得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

重要消息!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告诫书:

不得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

目前,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双氧水、酒精等)、抗病毒药物等药品、医疗器楲、消毒产品等因销量增加,部分价格出现了波动。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药品产购销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浙江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利益。

二、各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药品、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经营者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煤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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