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強行把欠債人全家趕出家門並且把他家東西全搶光了,這算犯罪嗎?欠債人應該怎麼辦?

一片片綠油油的草地


欠債還錢,這個沒錯。

不管是道德觀念上的“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還是從法律規定來看,債務人負有償還債務的道德和法律義務。

但是債主強行把欠債人全家趕出家門並且把他家東西全搶光,這個行為已經超過私力救濟的範圍,涉嫌刑事犯罪。公民個人是不具有執法權和司法執行權,所以自行採取扣押他人財物用於清償債務的行為必然屬於違法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從問題描述的情況來看,債主強行闖進債務人家裡,並將債務人趕出,這個行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而將債務人的財產搶光用以抵債,這個行為將涉嫌搶劫罪,並且屬於入室搶劫的加重情節。根據刑法規定,入室搶劫的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作為債務人,當面臨債權人存在暴力催債行為,侵犯到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時候,依法可以報警尋求幫助。


葉律師


這是犯罪。我舅當年講義氣,幫好兄弟去要債,借錢的人是老賴,就是不給。後來有一次我舅和他兄弟又去了,那人就說沒錢,可客廳裡還放著剛買的彩電。那是九幾年吧,能買得起彩電就是不還錢。我舅氣瘋了,就把彩電和冰箱都給抬走了[捂臉]結果,不到一個小時,就被抓了。他還覺得他有理,但是在法律面前,那不是理。哎,有些事,真的都不知道給誰說理去。


西門涼介


這個理沒法評,幾千萬出去,落一把欠條,也沒起訴一個人,如今反而自己一貧如洗,到處打工衛生,年歲大沒人用,也沒有去逼的誰傾家蕩產。有句話窮寇莫追,切記,當一個人感覺沒有活路,他的恨會遷移,也許會做出極端事來。想起父親一句話,孩子還小需要照顧,現在想想自己也明白了,山東於歡案,當借鑑!當一個人,他真的無路可走,覺得活著不如死掉,這樣的做法,無異於引火燒身,有可能更大的災難在等著你,給人一條生路,也許就是這個原因吧。記得八一年,家裡被盜兩百多塊銀元,當時我們姊妹兄弟六人尚小,那是一筆鉅款,父母很悲傷,但是彷彿也知道是誰,連報案都放棄了,就是怕我們遭到不測,才如此而為!



佛玉花緣


欠債不還是不對,但債主是沒有權利私闖民宅的,更何況是趕走欠債人全家,搶走欠債人的物品。如果債主這樣做,肯定涉嫌違法,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

債主應首先將欠債人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欠債人還不履行法律義務,債主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自已是無權動手的。

千萬別衝動,別到時錢沒要著,還把自已給搭進去了。


草堂信步慢行靜思


您好,根據提問,信之源律師作出以下解答:首先,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法律允許一定程度的自力救濟。廣義的私力救濟包擴自力請求、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和自助行為,狹義的私力救濟則僅指自助行為。

其次,債主的這種行為已經超過了允許的自力救濟的程度。如果搶走的東西不是債務本身內容,而是用扣押財物的方式來逼迫債務人還錢,已經侵犯了債務人的物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最後,如果債主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在當事人不敢或者不能反抗的情況下強行奪取債務人的財物,可能涉嫌搶劫罪。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或者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當場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但是在主觀方面,搶劫罪不僅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於故意,即明知財物不歸自己所有,而採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佔為已有,而且還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必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是想將財物非法佔歸自己所有,而不是想日後歸還。

建議根據情況選擇報警或者向法院起訴,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疑問或者想諮詢具體情況,建議您先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律師給您專業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如果不讓進屋催收人員是不能進去的,欠款人的東西只有法院有權利,你把東西搬走你就慘了,欠錢的屬於民事糾紛你一搬東西就成了刑事案件,催收上門還不如電話催收。上門錄音設備影像器材都得有,如果沒有很容易惹上官司倒賠錢。特別是農村,弄不好村都出不去,打你一頓人跑了你還找不到人,看熱鬧的沒一個人給你作證。


聚合兄弟會


應該的,而且還應該株連九族,這樣老賴皮狗會少得多。否則這個社會欠債的人會越來越多,欠債的永遠是大爺,討債的永遠是孫子。


痴騎朽翁


這屬於典型的暴力催討!你可以去報警,債權人會被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涉嫌刑事犯罪。


鷹在凡間


廣東這邊曾經有個案例,租客因為出去辦事一兩個月回來的時候,因為沒有交房租貝,房東把他所有的東西都扔到外面去了,他回來後就說裡面有兩塊手錶都是二三十萬的,房東那個哭都無淚了。


E網一關心


這個我看不犯法,誰說是搶。只有替老賴說話人說搶。欠人錢,沒辦法拿的,能拿到百分一就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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