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單位工作十二年,現在被辭退了,我該怎麼辦?

筆僕


能夠在一家公司裡做12年,首先向你致敬,這是非常不容易的。

但公司沒有顧及你的不容易,還給予了你辭退這樣的一個結果,那麼說明公司可能也有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吧。

我們不管公司出於什麼樣的一個目的,作為我們員工來說,在面臨這樣一個不好的事實面前,我們要學會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正當的權益。

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至少要做這三個方面的努力。

第一,向公司申請經濟補償金。

在公司工作滿12年,那麼經濟補償金的倍數是12倍起算。

如果公司是合理的理由辭退,那麼至少12倍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是非法辭退,那麼就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24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金額基數,是辭退當月往前倒推12個月,將12個月的工資進行平均來作為基數。

被辭退本身已經非常損害自己的利益,既然無法挽回,那麼就不要讓錢再吃虧了。

第二,如果想就業,就讓公司介紹工作。

對於我們很多人來說,都是要靠工作來生活的,所以被辭退後,當務之急就是應該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能做起來。

如果個人去找工作的話,很可能四處碰壁,但是如果能有單位的關係去介紹,很可能很快就能找到工作。

畢竟在一個工作了12年的公司不管因為什麼樣的原因辭退,肯定還是會有一些感情的情分在,公司也會願意去做這樣的一個推薦的工作,所以這樣的一個機會要好好的抓住。

第三,如果暫時不想就業,請讓公司幫忙申請失業津貼。

失業津貼就是對被辭退員工的生活補貼,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有比沒有好,對於失業暫時沒有收入的人來說是非常好的。

一般情況下,各省市的失業津貼是由單位來進行申請的,所以被辭退的員工要主動向單位去申請,讓單位幫忙申請這份補貼。

而且比較重要的是,申請失業補貼的過程當中是可以免除交醫保,並且享受醫保的待遇。

不要把辭退當做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說不定是你嶄新的職業生涯的一個開始,讓我們帶上這些自己應得的利益,去重新開始自己事業的第二春吧。


春風HR


你應該這辦,第一,被公司辭退後,公司有補嘗損失,一時又找不到工作,可以去相關部門登記失業。如果符合政策,有失業金領取。我在深圳一家酒樓,工作了九年時間之多,由於酒摟管理經營不善,生意一落千丈等等種種原因。我被辭退,補嘗不到二千元。因為是親友開的酒樓,也就算了。第二公司被辭退後,沒有補嘗損失,可到勞動職能部門去,投訴處理。第三,儘快找一份工作,與原工作相關聯的工作。或者你感興趣的工作。你就這樣辦。


陳京謙


連續工作超過10年,就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了。簡單點說,只要你不觸犯什麼國家法律,單位就無權開除你。

如果你是在國企、央企、事業單位上班,這些單位執行國家規定都比較規範,即便你得罪了領導,領導也無權開除你,最多就是給你小鞋穿。只要你自己不在乎,還是可以在原單位繼續混下去。

如果你是在私企上班,雖然國家的規定也能約束私企,但私企的老闆個人權利太大,硬扛著不走也沒什麼好果子吃。不如把該爭取的利益爭取到,重新找個下家。

那被單位開除後有哪些利益可以爭取呢?首先要單位給開一個失業證明,這個自己辭職的話是沒有的,只有單位解僱你才能拿到。拿著這個證明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領取失業救濟金,可以領取六個月。不要小看這筆錢,加起來也有小一萬呢。還有可以爭取的利益就是單位開除你的賠償金了。現在常規的賠償方式都是N+1,N就是你為單位工作的年限,你工作了12年,那一共就可以拿到13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這可是一筆鉅款哦。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忙,請大家幫忙點個關注,謝謝!


80閒話


在單位工作12年,被辭退有什麼權益可以保障嗎?

如果我們在單位工作12年,被單位辭退的話可能會很可惜。但是我們必須要用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來依法維權,保障自己的權益,才能讓自己不吃虧。

首先,被單位辭退,是不是因為我們犯了重大錯誤?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被辭退的?

如果是這樣,可以對企業的規章制度,辭退流程是否符合規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如果不符合相應流程,或者規章制度不合理,是不能辭退的。

比如,單位要求空崗一天就能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合理嗎?遲到一次罰款50,遲到三次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嗎?單位的規章制度一定要合法合理才能有效。

第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第19條規定的情形,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協商一致解除等14類情形。

如果勞動者拒絕解除勞動合同,肯定就不能夠用協商一致解除為理由。

一般來講,即使是企業因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職工也可以獲得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勞動者如果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拒絕。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有同意續簽,那麼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不再續簽,應當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如果是因勞動者不合格、違規違紀等原因,那麼也應當告知勞動者理由,否則可以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應當支付的是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而不是一倍的經濟補償金了。

一般情況,就屬於不給勞動者理由,直接趕勞動者走人的企業了。

至於多數企業,還是會通過跟職工溝通協商一致解除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職工強硬起來,也夠用人單位喝一壺的。

第四,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以後,仍然要給職工繳納社保至解除勞動合同的當月。

只要是勞動者非本人意願失業的,都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失業金標準將不斷提高,最終達到90%的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保險基金會給代繳基本醫療保險。還是很不錯的。

如果我們參保12年,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

第五,可以享受一系列促進就業政策。

如果我們失業以後自己創業,可以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者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等待遇。

另外還有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等等許多的促進就業政策待遇。

如果是失業職工還可以免費進行政府補貼培訓,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可以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

其實生活的路有千萬條,不要認為失業了,天就塌下來了。只要肯吃苦,會努力,善動腦,說不定通過努力也會成為億萬富翁的。


暖心人社


工作12年被辭退了,該怎麼辦?

在這裡,我們姑且都認為你已經得到了合理的賠償,單單說說,以後怎麼辦的話題。

首先,搞清楚自己被辭退的真正原因。

工作了12年的老職工被辭退,原因無非幾個,一是自己不適應單位的發展,二是單位發展前景不妙。

如果是因為單位業務不景氣被裁員,自己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工作過程當中哪些做得不夠好?為什麼偏偏裁的就是自己?當然,有時候可能不是自己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所屬的部門必裁不可,那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能說自己運氣不好。

如果是因為自己工作能力或者態度的原因被辭退,那就更需要深刻的自我反思,否則,以後到了別的單位還會犯同樣的毛病。

其次,更新自己的工作技能。

按照道理來說,工作了12年,在經驗和技能方面已經比較老到了,如果不是特殊情況,單位不會輕易的動這些老員工,真的要動,要麼是因為員工的個人原因,要麼就是因為該崗位不是單位的核心崗位,可替代性太強了,換誰做都一樣。

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我們就要自己有意識的給自己充電,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自己的技能被替代的可能性越小,理論上做得越久就越受歡迎。

這也給我們提了一個醒,以前都提倡“勞動不分貴賤,只是分工的不同”,但是當下的商業社會,要求我們必須具備他人難以替代的工作技能,方能保證我們在職業發展的路上比別人多一些籌碼,因此,我們在平時工作當中,如果有空餘的時間,不要過多的用在娛樂上,不妨在不斷加強自己本身工作技能的同時,多學習一些我們感興趣的新技術,技多不壓身。

第三,衡量一下自己的條件,可以創業。

當然,有了十幾年的積累,如果自己有創業的需求,其實還可以開始創業。

不過,創業畢竟是一條苦逼的路,如果經濟環境等不允許,還是重新找一份工作,如果各方面條件還允許,自己也有那份衝勁,選擇創業也是不錯的,理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總之,現在職場上都是雙向選擇,沒有誰離不開誰的問題,在職業發展的過程當中,自己主動離開單位或者單位辭退員工都是很正常的行為,不需要太過糾結,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搞清楚前因後果,當做給自己放一個長假,重新開始也就是了。

《三昧人間》,很樂意為大家分享職場上有趣的故事和一些疑難問題,想了解更多,請關注我或者留言,祝大家好運。


三昧人間



長金老者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工作20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40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以上是作為工作20年無故辭退,勞動法中規定的所能享受的賠償,如果是因為重大事故導致被辭退需要要具體體分析!

從你的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你在乎的並不是賠償,而是被辭退了! 說明你對你對這份工作充滿感情,而且很想繼續做下去!一個工作了十年被辭退,可能是因為單位發展的需要,也可能是機構人員的裁剪,這都是不可避免的大趨勢,而且作為一個老員工也要給新人去騰出位置,只要做好這種心理的準備和心態的調整!

暫時的失落和苦悶是不可避免的,不過既然你能幹20年,說明你的技能和水平是有的,如果你真的很熱愛這份工作,那你可以返聘的形式或者是義工形式繼續從事工作相關的環節,一方面可以發揮一次,另一方面可以讓自己不會因為工作被辭的情感,沒處著落,而抑鬱失落!

不管有沒有機會繼續從事的這份你想做的工作?生活還要繼續走,心態還是需要自己去調整!


你和我的一切


先分析一下問題的關鍵詞,“12年”“被辭退”“怎麼辦”。

每個中年職場人都會遭遇職場危機,先不說我們這些普通公司,就算是京東、騰訊等互聯網公司,也都有太多類似的案例,雖然會有一定的補償金,但每個人在乎的肯定不是那一點微不足道的補償金。

在一個單位工作12年,意味著年齡很可能超過40歲,這個時候再想出去找一份差不多的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難。

就拿我們單位來說,從今年開始實行部門經理競爭上崗,而設置上崗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年齡不得超過45歲,這也就意味著當年齡到達45歲的時候,有兩個選擇,要麼去基層幹最底層的工作,要麼從單位離職。

我們也能從中感悟出一個職場真理:永遠不要讓自己的選擇權交到別人的手上,否則在需要你的時候你是人才,在不需要你的時候哪涼快哪待著。

很同情題主的遭遇,但是同情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我們能夠做的就是積極的去面對,想辦法去解決。

對於如何解決這件事,我認為有三個辦法。

當然辦法肯定因人而異,畢竟每個人的資歷、天賦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辦法1、自己創業

這個辦法是難度最大的,而且只適用於特定人群,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創業並且成功,身邊有太多創業失敗的案例,輕則血本無歸,重則家庭破裂。

40歲以後創業更是難上加難。

首先要結合自身的情況分析自己在哪方面有優勢?想去做什麼行業?行業的現狀和前景如何?

只有把這些問題都想好,規劃清楚以後才能考慮是否走上創業之路。

創業九死一生,雖然在有些雞湯文裡說創業不要給自己留後路,但其實創業一定要給自己留後路。

辦法2、如果距離退休時間並不長,可以找一份相對安逸的工作

雖然收入會變低,如果家裡經濟條件允許,完全可以讓自己放鬆下來享受生活。

這個辦法適合45歲以上,且對未來已經沒有太高的要求的人。

辦法3、到競爭對手的企業去

這個辦法的可能性不大,往往是電視劇裡的橋段,因為如果確實很有能力很有經驗,恐怕單位根本不捨得辭退。

不過如果真的單位瞎了眼,放著有本事的人不用,那完全可以到競爭對手的企業去,讓現在的老闆追悔莫及。


我是“職場前規則”,關注職場個人發展和自我管理。

如果你想提升職場含金量,歡迎“關注”我進行交流。


職場前規則


您好,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辭退合不合法來分析。

首先,如果單位辭退你是合法的。

1、如果合法辭退屬於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款,比如嚴重違紀、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而且公司證據確鑿,那麼這種,領了你的離職工作,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走了,基本上沒什麼辦法。

2、如果合法辭退屬於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款,比如經培訓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這種就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其次,如果單位辭退你是違法的。比如你覺得公司辭退你的理由和證據根本就不充分,而且明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條款。

這種情況,公司應當按照兩倍的經濟補償金來支付你賠償金。當然,這得通過仲裁甚至經過法院的一審二審才能拿到。

最後,要想拿到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一般都得通過仲裁的方式!

同時你覺得公司辭退你的證據不足甚至是違法的,那麼就準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去勞動部門投訴並申請仲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打聽生活


還能怎麼辦?

如果經濟寬裕,休息一段時間,趁機去做一些平時沒時間做的事情,陪陪老婆(老公)孩子,看望看望老人。或者去一直想去而沒時間去的地方旅遊。

如果一空閒下來就情緒不寧,閒得淡疼,那就趕緊去找工作唄!12年的工作積累,應該已經讓你在這個工作崗位上經驗豐富,算資深人士了。再找同樣的或相似的工作應該不是件難事。

至於被辭退的相關手續怎麼辦理,參考其他的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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