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

近日,福建省多地出現大米漲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對此,龍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告:

龍巖: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


龍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第1號)

為了共同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龍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全市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從即日起要高度關注全國、全省、全市疫情防控信息,認真履行本通告防控要求:

一、全市各農(集)貿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消毒、防疫和通風等工作。

二、全市各農(集)貿市場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宰殺活禽、銷售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活禽。

三、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藥械質量安全。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者不得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或散佈漲價謠言,市場監管部門堅決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漲價、惡意控銷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全市各酒店、飯店、餐館等餐飲服務單位(含農村集體餐飲提供者)停止承接承辦2桌以上的聚會聚餐活動,並提前與消費者做好溝通工作,退還消費者預付金;全市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堅決杜絕參與野生動物入市交易、流入餐桌等行為;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做好消殺措施,保證就餐場所的衛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酒店、飯店、餐館預付金的消費糾紛調解,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醫用隔離面罩生產企業要加強生產質量控制,確保產品合格。

六、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對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及時撥打12315舉報,我局將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及時公開曝光。

七、本通告自2020年1月27日起施行,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懇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龍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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