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正常體溫37°~37.3°,氣候環境溫度人體最適合20~26°,為什麼呢?

太素老道


人體正常體溫不是37一37.3度。如果您是體院畢業生,一定學過解剖學。這個體溫就是東斯拉夫人種也達不到。西伯利亞高寒地區誕生的生命,有色人種和白種人對溫度適應差別很大。包括自然界有生命的動物,植物,地礦,金屬。生命由核糖核酸組成細胞核,單細胞裂變在胚胎中發育的溫度就是36一37度之間。基因決定人種,和溫度極限。18一25度對心臟來說,它做的功很小就能維持正常活動,需要的熱量最少,即省功又省力。物理學上,吸收,蒸發,輔射三種形式存在,影響著人類和大自然萬物。


老貓1699


用科學,讓生活更有溫度~

人的體溫作為內環境穩態的一個重要衡量標準,始終出於動態變化之中,但會處於一個正常範圍內。一般來說,正常人的體溫在36.3℃~37.2℃,不同部位、不同時間、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人的體溫也存在著差異。

比如:人的口腔溫度為36.3℃~37.2℃,腋下溫度為36℃~37℃,直腸溫度為36.5℃~37.5℃;在一天之中,凌晨兩點到五點體溫最低,下午四點到六點體溫最高,但溫差不會超過1℃,另外,女性體溫較男性的平均要高0.3℃左右,而且在經期也會有些許變化。

經過大量的科學研究發現:人體最適溫度為25℃,但也不是絕對的,與溼度、氣壓等很多因素都有關。

在夏季,人體最適溫度比25℃稍高,為26℃~28℃,當溫度超過32℃時,人體內產生的熱量無法及時散發出去,會產生不適感,情緒會出現波動。

冬季人體最適溫度則為18~25℃,溼度為30%~80%,如果溫度低於13℃,人體散熱速率會增大,使得散熱量大於產熱量,會有冷的感覺。

正常機體通過調節作用,使各個器官、系統協調活動,共同維持內環境的相對穩定

內環境穩態是指在正常生理情況下機體內環境的各種成分和理化性質只在很小的範圍內發生變動,不是處於固定不變的靜止狀態,而是處於動態平衡狀態。

體溫調節是高等動物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進化出的較高級的功能,對於那些較低等的脊椎動物,如爬行動物、兩棲動物、魚類等,以及無脊椎動物,就不具備體溫調節功能,其體溫會隨環境溫度的變化而變化,不能維持相對穩定,這些動物稱為變溫動物或冷血動物。

人作為“最高級的動物”,在上百萬年的自然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了體溫調節功能、語言功能等高級功能。

在人皮膚表層,存在著大量冷、熱感受器,它們呈點狀分佈,負責感知外界溫度信息,並轉化為電信號,通過“電信號-化學信號-電信號”途徑傳給大腦皮層,產生感覺(冷或熱)。

對熱刺激敏感的為熱覺(溫覺)感受器,對冷刺激敏感的為冷覺感受器。其中,冷覺感受器數量較多,約為熱覺感受器的4~10倍,所以,通常認為皮膚對寒冷刺激更加敏感。

體溫調節中樞在下丘腦,冷、熱感受器接收到的信息,除了傳給大腦皮層外,還會傳給下丘腦。

下丘腦會根據接收到的“信息”,做出相應反應,具體反應見下圖:

下丘腦並不是直接分泌腎上腺素或甲狀腺素,而是通過控制促激素釋放激素的分泌量,作用於甲狀腺或者腎上腺,連接控制腎上腺素和甲狀腺素的分泌量。

總之,人的體溫調節是在神經和體液的共同調節下實現的。

人與科學一刻也不能分割:37℃和26℃是熱平衡最好的結果

在休息狀態下(低活動量),人一天要消耗1500~1600卡的熱量,如果是中等活動量,也需要消耗1800~2000卡的熱量,活動量越大,消耗的熱量就越多。

而人體新陳代謝產生的熱量,只有20%~25%用於做功,其餘部分都以熱量的形式散失出去。

人體中,產熱最多的器官是內臟(尤其是肝臟)和骨骼肌,產熱量約佔機體總產熱量的52%;

安靜時骨骼肌產熱量約佔25%,運動時,肌肉產熱量劇增,可達總產熱量的75%~80%。冷環境刺激引起的骨骼肌的寒顫,可使產熱量增加4~5倍。

皮膚作為人體最大的散熱器官,則承擔了主要散熱功能,皮膚通過熱輻射、熱對流、熱傳導以及蒸發等物理方式散熱,因此散熱過程又稱為物理體溫調節。

熱輻射是將熱量以電磁波(主要是紅外線)的形式傳導給外界,溫度越高,輻射出的總能量就越大,但同時,大氣中也存在熱輻射,人體也會吸收部分熱輻射,溫差越大,輻射出的能量與吸收的熱量相比就越多,散熱就越快。

熱傳導是熱量從高溫物體傳向低溫物體,同樣的,溫差越大,傳熱速率越大。

熱對流是通過流動介質,如氣體和液體,傳遞熱量的過程,空氣流動越快,溫度越低,則散熱越快。

通過以上三種形式散發出去的熱量約佔人體總散熱量的75%,其中又以熱輻射最多,約佔60%。

此外,蒸發也是一種很有效的散熱方式,我們知道,水的蒸發需要吸收熱量,而水的蒸發焓為40.63kJ/mol,這意味著,每蒸發1克的水,就要吸收0.58卡的熱量。

散熱的速度主要取決於皮膚與環境之間的溫度差。皮膚溫度越高或環境溫度越低,則散熱越快。當環境溫度與皮膚溫度接近或相等或超過時,熱輻射、熱對流、熱傳導這三種散熱方式便無效,只能依靠蒸發來散熱。

為了滿足人體所需,維持熱平衡、使人體的產熱和散熱保持相對平衡,人體進化出現在的結果:體溫37℃左右,最適溫度26℃左右。

高了,體內的熱量無法及時散失出去,致使內環境穩態被打破,生理環境不平衡,產生一系列不良反應,如細胞壞死、生化反應速率降低等。

低了,人體中的大量熱量散失出去,如無法及時補充,也會造成不良後果,影響健康。

神奇的自然,造就了偉大的人類!

偉大的人類,適應了變化的環境!


零下二百七十三度


人體正常體溫37°~37.3°,氣候環境溫度人體最適合20~26°,為什麼呢?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題主提問中的幾個溫度參數並不準確,

問題描述也不完全切題,而是將標題的內容大大擴展,涉及的主要是人體對環境低溫的耐受性問題。

因此,問題需要拆開分別介紹。

關於人體“溫度”的幾個參數

我們通常說人體正常體溫是37℃,指的是人體的核心體溫,即軀幹深部和腦深部組織的溫度。

其他外周淺部組織溫度稱外周溫度;而皮膚表面的溫度稱皮膚溫度。

通常說人是恆溫動物,指的是核心溫度維持在以37℃為中心的一個狹窄的範圍內波動。

皮膚溫度根據是否暴露和部位存在巨大差異,一般在適溫環境(下面介紹)下,軀幹皮膚溫度在32℃左右,四肢遠端即手腳溫度要低得多,一般在28℃上下。

下圖所示,不管人處在高或低的環境溫度下,外周和皮膚溫度儘管有顯著差異,核心溫度卻維持在37℃上下。

強調皮膚溫度是因為人體與環境熱交換就是通過皮膚進行的。

生理狀態下人可以耐受,也是體溫調節中樞可以調節的生理溫度極限是35℃和42℃,超出這個範圍就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病理損害。

人體的適宜環境溫度

人體最適宜的環境溫度也不是題主說的20~26°,而是24~28℃。

指的是,人在全裸,處在無風,空氣相對溼度50%環境,靜息狀態下可以僅依靠皮膚血管的收縮舒張調節散熱速率就足以維持核心體溫穩定的空氣溫度,這個環境也稱適溫環境。

如果是在水中,這個溫度是33~35℃。

可見,人體對環境溫度的要求是很苛刻的,這也是一年下來,不是感覺冷了就是感覺熱了,似乎只有冬夏沒有春秋季節的原因。

人體對環境溫度的要求為什麼這麼苛刻?

37℃是生理活動最為適宜的溫度。

人體一刻不停的生理活動和肌肉運動在不停的消耗能量,所消耗的能量除了少部分轉化成對外的機械功,其他最終全部轉化成熱量,主要通過皮膚與環境之間通過輻射、對流、傳導,以及必要時的出汗等四大途徑散失到空氣中。

也就是說,人體本身是一個自產熱體,需要不斷散失熱量,這就要求環境溫度不能太高,具體來說,必須低於皮膚的平均溫度,即32℃。

低多少呢?

在完全休息的狀態下,這取決於基礎代謝率的高低所產生的需要散失的熱量的多少。

經過實驗驗證和核算,科學家得出的環境空氣溫度的上限是28℃。

意味著,在這個溫度下,只要進行體力活動,僅依賴皮膚就不足以充分散熱,就會出汗。

一旦環境溫度超過皮膚平均溫度的32℃,四大散熱途徑中輻射、對流、傳導全部失效,只有通過出汗來的散熱。

這也是為什麼32℃以上氣溫下即使一動不動一樣會出汗的原因。

如果在水中,這個溫度上限就是35℃。

這是因為,水的導熱性高於空氣20倍,散熱效率高3~5倍。

相應的,這個溫度的下限,即僅依賴皮膚血管收縮減少皮膚血流量減少散熱可以維持核心溫度穩定的空氣溫度是24℃,水溫是33℃。

零下十幾度的環境下,如果不採取保暖措施,人可以堅持多久?

首先,“堅持”可以有兩重含義,一個是維持核心體溫處在生理溫度,即35℃以上;另一個就是死亡。

在這方面,有一些非人道的實驗和特殊環境下的觀察可供參考,主要是納粹集中營對“犯人”虐待實驗和二戰時期蘇軍凍死的觀察。

在這些“觀察”中,當核心體溫降至35℃以下就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因而低於35℃被稱為體溫過低;當核心體溫降至35℃以下,人就開始出現意識混亂乃是昏迷;當核心體溫降至30℃以下時就可以致命。

死亡主要是由於寒冷刺激、電解質紊亂誘發的心跳驟停。

這些數據主要是在水中和冰雪中獲得的,具體來說:

如果一個長期受虐待,營養不良的人,全裸浸泡在4~9℃冷水中,50~100分鐘內核心體溫就可以下降到30℃以下,就可以致死。

在營養良好的人,數據主要來自沉船事故中,在相同溫度的海水中,健康人死亡時間需要2小時左右。

但是,其他的觀察得出稍有不同的結論:人在16~17°C的水溫中生存時間大約5個小時,7~8°C水溫中死亡將在1 h內發生。而在0~4攝氏度的水溫下15至30分鐘內就可致死。

人處在寒冷空氣中可以耐受的時間缺乏實際觀察的數據,只有根據數學模型推演的結果,主要是:

一個健康人,全裸暴露在乾燥的空氣中,在每小時1千米風速,-30°C氣溫下可生存1.8小時,-20°C下2.5小時,-10°C下4.1小時,0°C下9.0小時,10°C下24小時。

如果穿兩層單衣,風速5千下,-50°C下生存4.0小時,-40°C下5.6小時,-30°C下8.6小時,-20°C下15.4小時,-10℃下24小時。

題主所說的“沒有足夠的保暖設備”大概是指沒有諸如暖氣、取暖爐,以及隔熱性能良好的冬衣吧?

那就取上述最後一種條件,即穿兩層單衣,風速5千米,“零下十幾度”,大概能存活15到20個小時。


掙脫枷鎖的囚徒


人的體溫的正常值分別是:口腔舌下溫度36.3~37.2攝氏度;直腸溫度37.5攝氏度左右;腋下溫度36.0~37.0攝氏度。也就是說,粗略算起來人的正常體溫大約是37度,但是當氣溫到達30度我們就會感到不適,當氣溫到達37度的時候更是令我們感覺彷彿在蒸桑拿,這就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人的正常體溫大約37度,但讓人感到舒適的溫度卻不是37度,那麼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因如下:人是恆溫動物,要將溫度保持在一個恆定的範圍之內,就必須要經歷各種產熱、散熱的途徑,而人體本身就是一個不斷產生熱量的機體,這跟人體內各組織器官的代謝相關,如果環境溫度過高的話,人體就必須要往外散熱才能維持恆定的體溫。


人體的散熱途徑著實不少,但主要還是由人體最大的器官皮膚和外界環境進行熱量交換,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輻射、傳導、對流、蒸發,當外界環境溫度高達37度的時候,和人體的溫度類似,這就使得人體器官新陳代謝所產生的熱量積蓄在人體內,所以才會讓人感覺非常難受。再加上在37度的環境溫度下,輻射散熱也已經起不了什麼作用,主要就是靠對流和蒸發這兩種方式了,比如靠吹風扇、流汗等,而被動出汗的感覺當然不是人體的最佳狀態了,所以人在37度的環境溫度下並不會感到舒適。


據瞭解,人體感到最舒適的溫度,夏天是19~24度,冬天則是17~22度,原理就是上面所說的,人要保持體溫的恆定,或者說要將體內積蓄的熱量及時傳導給外界環境。另外,除了溫度,溼度也很重要,當溼度大於95%,人體會感覺非常悶熱,排汗受阻,散熱不佳,皮膚感覺潮溼黏糊,同時呼吸困難,導致人不得不張嘴喘氣。研究發現最適宜人類生活的溼度是45%~65%。

一句話 物質存在就要散熱 所以 舒服的溫度 一定比食物自身的溫度要低 動物一般都在12度左右為宜


西北微生活


人體正常體溫是37℃,而這個37℃其實並非是一個絕對的數值,它所指的更多的是人體軀幹的主要平均溫度而已,而並非人體所有肌體部分的溫度。

比如說我們的手跟我們的腳,在較冷的環境中,我們是會明顯地感覺手跟腳的溫度觸覺明顯是顯冷的,而身體主軀幹的部分,無論是置身於怎麼樣的環境中,溫度都是維持在37℃左右的,也即是說,手腳雖受環境的變化影響比較大,可是,身體的主軀幹基本是不會受到影響的。能夠保證我們身體主軀幹的部分溫度不隨環境的溫度改變而改變的根本原因,實際上很多人都知道,其實這是我們身體體溫調節中樞調節作用的結果。

我們身體的體溫調節中樞的作用機制跟恆溫箱亦或者是冰箱的溫度調節機制是一樣的,比如說,我們要將一個恆溫箱的內部溫度調節恆定在50℃的時候,實際上它是不會一直恆定在這個溫度之上的,而是會在這個溫度的值上上下浮動。當恆溫箱的溫度低於48℃時,恆溫箱就會啟動加熱功能進行加熱,而當溫度達到了52℃的時候,恆溫箱加熱功能停止。之後隨著溫度的流失,恆溫箱的溫度慢慢地重新降到了48℃,恆溫箱又會重新啟動加熱,週而復始,而這就是恆溫箱所謂能夠恆定在50℃作用的一種機制。它並非完全恆定式的恆定,而是波動式的恆定。同樣,我們的人體的體溫控制也是一樣的。

我們人體,雖說正常體溫為37℃,這是我們主軀幹的體溫,且主軀幹作為體溫最主要的發熱源,裡面有肝產熱,腦產熱,骨骼肌活動產熱等,反正基本上所經歷的就是人體-系統-器官-組織-細胞-線粒體-呼吸作用-分解有機物-釋放能量(供細胞使用)-產生熱量的這麼一個過程。我們的生命需要活動,需要不停地進行新陳代謝,然後自然也就需要不停地產熱,而產熱所需要對應的要求便是散熱,如果我們的身體只產熱不散熱,或者說是散熱的速度很慢很慢,那麼所導致的結果必然是機體所要維持生命活動所產出的熱量的速度要遠大於機體本身的散熱速度的話,這引發的一個結果必然也就是體溫會很輕易地超過37℃,嚴重的可能會達到50多度也說不定。

為什麼說我們的人體溫度有可能會超過50℃?這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人體的生命活動不能停止,也即是新陳代謝需要持續地進行,而這些活動的代謝的進行就是一個機體產熱的過程。機體產熱只能適當減緩,而不能停下來,可散熱呢?如果散不出去,那體溫會持續地上升就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我們的體溫調節中樞的主要用武之地在於在低溫的環境中,為彌補體溫的快速流失而引導加快身體代謝產熱,次要的用武之地在於高溫的環境中打開毛孔排汗散熱,僅此而已。

我們的機體細胞已經很矯情,它們只喜歡37℃的環境,因為這那個環境中,機體的各種酶的活性才最高,最適合參與生命的生化反應,而若溫度過高或者過低的話,那引發的結果必然是機體細胞的不適應,甚至是大量死亡,因此,為了使人體正常運作而產生出來的熱量及時地散發出去,人體與外部的溫差必需要在一個合適的範圍之內。環境溫度高達30℃以上的,這與人體形成的溫差小,人體通過輻射散熱的速度慢,無法滿足人體溫度的散熱要求,所以這個溫度通常會讓人汗流浹背的原因就是機體必需要通過排汗蒸發的方式來讓水份的蒸發帶走人體所需要散發的熱量。如果溫度低於20℃呢?很明顯,體溫與環境溫度所形成的溫差太大,體溫通過熱傳導對流輻射所散發的熱量太快,而且快於人體正常代謝所產生的熱量,因此這情況下人體通常會通過顫抖的方式來增加骨骼肌的活動來增加新陳代謝的速度來產熱。

所以,為了保持機體的產熱與散熱能夠達到平衡,機體產熱的速度就需要與機體散熱的速度一致,而這一致的最好方法就是讓我們置身於20~26℃的環境當中,因此,這20~26℃就是我們人體感覺最舒服的最適溫度了。


小民科


咳咳,專業的來了。因為人體細胞最適合生存的溫度是36.5度。細胞在呼吸活動的時候會產生熱量,一部分維持體溫,一部分散熱環境中,不散熱出去就會超過37度。熱量在散出去的時候,溫差越大,排出的熱量越多。人體37,環境25度的溫差,剛好能把多餘的熱量排出。這樣已經講很明白了吧?


小吃磚家


雖然人體溫度保持在37.

5,但是表皮溫度低於這個溫度,可以有利於溫度的散熱,外界如果溫度高,不利於溫度交換


letisgo168


這個問題很好理解。

因為人體要維持生命延讀及生活工作,身體就得進行一系列活動,比如腦為勞動,體力勞動,娛樂活動,休息,睡覺等,體內還進行新陳代謝,這林林總總的活動,都要產生熱量。而人是恆溫動物,且正常體溫是37℃左右,如果人體活動產生的熱量正好維持37℃左右,人就會感到無比的舒適,否則就必須通過加減衣裳,排汗,顫抖等方式進行調節。

其實人在不同場景,對溫度最適感知是不同的。比如,人在重體力活動中,溫度要求低些,休息睡覺時溫度高些,還和人的體質有關。


玩賺生活


感覺20——26°對於我們人體是個黃金數字。

我感覺,這個數字以內的溫度讓我們感覺沒有冷和熱的感覺,就是很舒服。

這個很舒服就表明我們的細微毛細血管流動舒緩,達到了平衡狀態。

有句俗話叫熱脹冷縮,若超過27°或者更高接近我們人體37°時,我們人體為了維持正常心肺功能,就得大量出汗好散發體溫,這就導致心跳加快,血液循環加速,具體體現頭昏腦漲昏昏欲睡十分難受。

反之,若低於20°甚至0°以下,人體為了維持正常心肺功能,毛細血管就會向外散發熱量,這就讓我們感覺很冷,如果不能及時的保暖就會危及並超出心肺正常功能,以至於危及到生命的安全。

我感覺是這樣的。





宇麟321弘揚正能量


人體好比一臺機器。人體通過消化食物來獲得能量,而且體內的一些反應是釋放熱能的。這樣身體有時就需要把多餘的熱量散發到體外從而條件體溫。所以20到26攝氏度是人體最舒適的氣溫。氣溫太高人體會通過大量排汗散發多餘熱量,這樣容易造成人體失水過多。氣溫太低時,人體只能通過更多的攝入能量和體外保溫才能維持體溫正常。這些都是基於人體溫度為37℃為前提的。那人體溫度為什麼一定是37℃的問題,你只能請教高人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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