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漢朝史書中,記載了一個奇特的現象,就是大臣們一旦違逆皇帝的意見,被皇帝嚴厲譴責,可能遭遇牢獄之災時,大多數人都選擇了直接自盡,以此避免受牢獄之辱,

據不完全統計,西漢王朝兩百年間,因此自殺的丞相、列侯、將軍,多達六十餘人。此等現象,確為後世所無。

比如漢武帝一朝,就有樂安侯李蔡、武強侯莊青翟、高陵侯趙周三位丞相,以及御史大夫張湯、名將李廣等重臣,皆是因此自殺。

郎中令,前將軍:李廣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然而,這並非代表著漢朝大臣當真比後世大臣更有風骨,“寧死不辱”,其實只是因為漢朝刑法太酷烈。大臣被皇帝不滿後,如不盡快自殺,就意味著大概率自己和家人生不如死。

後世刑罰,最酷莫過於凌遲“千刀萬剮”,比如明朝大太監劉瑾劉公公,被活剮了三千多刀。然而,這基本只是對“謀反大逆”之人才會施加的極刑,而且極其難得用在國家重臣身上。

比如清朝兩百多年來,最著名的三個權臣,讓他們的君主恨之入骨,所受的刑罰也只是:

  • 鰲拜:囚禁下獄,被“病死”。
  • 和珅:白綾賜死。
  • 肅順:斬首。

和珅上吊: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而漢朝呢?動輒血淋淋的“夷三族”,而且對滅族之人還要“具五刑”:就是刺面、割鼻、斷舌、斬去雙足腳趾、活活打死、於鬧市中斬首、屍骨剁為肉醬。

《漢書·卷二十三·刑法志第三》:【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

淮陰侯韓信、梁王彭越,與其妻、子女、兄弟姊妹三族,每個人皆是被“具五刑”殺害。所謂後世流傳的“韓信被宮女竹籤釘死”云云,已經是美化過無數倍的小說家言了。

韓信在獄中: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本質上,漢朝處於從先秦版本的五刑制【墨刑、劓刑(割鼻)、剕刑(斷腿)、宮刑、大辟(死刑)】,向後世刑法的過渡階段。

因此,漢法之慘酷,僅次於秦法,而遠重於後代。

比如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之所以留下千古罵名,並不在於他活埋了幾百個僅僅是騙子的方士,而在於秦始皇禁止私人學校,焚燬除秦國以外的各國史書,焚燬除博士官所藏圖書,除醫藥、農書、占卜以外的天下所有私人藏書,違令者被罰戍邊為苦役,"聚談詩書"則斬首,"是古非今"則滅族。

而這個摧殘先秦燦爛文化、阻礙華夏文化交流和擴張的【挾書令】,在漢朝建立後依舊保留,居然是到了漢惠帝時期,才被明令廢止的。

《漢書·惠帝紀》【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注: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之後的漢文帝,廢除了墨刑、劓刑、剕刑等斷殘肢體的肉刑,改為笞刑(小竹片抽打),廢除妻孥連坐法,因此贏得千古仁君之名。

漢文帝:劉恆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然而到了他孫子、漢武帝劉徹時期,實際上就將連坐法恢復了,同時還屢次對臣屬施以宮刑,不止是嚴重的肉體損害,更是嚴重的人格侮辱和精神打擊。

除了眾所周知的司馬遷,僅僅因為給李陵辯護,違逆漢武帝之意,就遭此酷刑。而且,像名臣張湯的兒子張賀,音樂家李延年,漢宣帝的岳父許廣漢,甚至還有樓蘭國派到漢朝當人質的王子,都是因過失或罪責,就被處以宮刑。

漢朝的掖庭令(太監總管)及下屬官員,相當一部分並非是專職宦官,而就是由受了宮刑的大臣擔任。他們甚至還可以在宮外有自己住所,保留原來的妻室並共同生活。如張賀、許廣漢都是如此,就不知道這究竟算是恩典,還是羞辱了。

司馬遷受刑後,也同樣被任命為當時專門由宦官擔任的中書令。所以,漢武帝對待司馬遷,就是視同於宦官的。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而太史公對此的感想,是「故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

當時所謂的“刑不上大夫”,本意並非是上大夫級別的達官貴人,當真可以不被刑律懲處,而就是勸他們早早自我了斷,自然免受刑罰。

只因漢朝大臣一被下廷尉,就猶如人間地獄,不肯自殺的,獄吏在皇帝的授意和暗示下,有一百種辦法讓他生不如死……而且,這些大臣飽受痛苦摧折之後,還是不能活命。

比如周亞夫的下場:入獄後「不食五日,嘔血而死。」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即使幸運值高,僥倖得以出獄,許多也如司馬遷一樣殘損肢體,顏面掃地,從士大夫淪為被世人不齒的宦者,所謂“刑餘之人”。

漢宣帝劉詢即位時,以“故劍情深”立此前的正妻許平君為皇后,想依照舊例封自己岳父許廣漢為侯,霍光就以“刑餘之人不可封侯”為藉口,硬拖了一年多,最後給許廣漢封了個“昌成君”。

霍光與霍成君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而當時的“封君”和戰國時完全不同,按慣例已經成了女性爵位,漢朝開國百年來的“封君”皆為女性……要說這不是對皇帝的諷喻,對許廣漢的羞辱,誰信?

所以,在漢朝,大臣一旦發現皇帝不滿,就迫不及待自殺,不止能最大程度保全自身,還能保住子孫和姻親不受牽連,也是迫於無奈了。

漢法之慘酷,到了三國時期就被逐漸廢止。魏國關於肉刑存廢的大討論,陳群和鍾繇為復肉刑一派,王修和王朗為廢肉刑一派,到最後實際操作時,還是廢肉刑派佔了上風。

魏國司徒:王朗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從隋朝《開皇律》起,後世朝代通用的是封建五刑制:笞刑(小竹片)、杖刑(大木板)、徒刑(限期囚禁)、流刑(流放)、死刑。直到宋仁宗時代,又仿照遼國,設立了對謀反大逆之人才有的凌遲之刑。

特例也有,比如朱元璋時代對貪官,對藍玉的“剝皮實草”刑罰,但這些酷刑,連他自己最後都下令廢除了,不為後世子孫之例,也不載入《大明律》中。

明太祖:朱元璋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因此,隋、唐、宋、明、清各朝的大臣,只要不是涉及謀反大逆之罪,能遭受的最重刑罰,也不過就是被斬首了,還時常能得到賜毒酒、賜白綾之類的恩典,得保首領, 留得全屍。

所以,後世大臣當然也犯不著和漢朝大臣那樣急著自殺,而往往是期待到上法場的最後一刻,還能來一道“恩旨”刀下留人,從寬改為流放。

漢朝大臣為何都愛自殺?只因刑罰太殘酷,一到天牢,生不如死

至於連這種事,也要吹噓漢朝大臣比後世大臣更有所謂“風骨”的,只是對可能遭遇的刑罰輕重,都一無所知、或者視而不見罷了。

試想,如果後世王朝也和漢朝一樣,動輒把士人出身的大臣閹割了當太監,還封他們太監專屬的官職,從此視同於太監,那麼爭先恐後自殺的大臣,難道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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