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口異客
因為月中玉兔並非母兔子,而是一隻公兔子。
李卓吾正道本夾批,空玄子云:“天下之兔皆牝(母),惟月中兔為牡(公),故凡兔望月而孕。”所以悟真詩云:“坎配蟾宮卻是男。”以月中兔屬陽也。若然,則招偶採陽何為耶?嘗見葉仲子之評此回者曰:“想是南風大作耳。”又曰:“玉兔可為弄童之雅號。”
大意是說,全天下的兔子都是母的,只有天上的兔子是公的。天下的兔子們想要懷孕,就需要每個月的月圓之夜望月而拜。既然玉兔是一隻公兔,為啥要下凡採集唐僧的元陽呢?就是想搞同性戀。
在古代,兔兒爺就是男妓的意思。最早來源於《木蘭辭》中的“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意思兩隻兔子在一起不分雌雄。據說兔子在進入發情期時候會在同性之間相互聞舔性器官,跟男性間的性行為方式相似,所以男妓被戲稱為兔兒爺。
這樣一來就明瞭了。玉兔是個公兔,一直在地上扮女人,好不容易等到唐僧想雲雨一番,卻被猴子破壞了。玉兔早就憋得不行,於是跟孫悟空打鬥時脫光了衣服,露出了本來面目。當然了猴哥也只穿著一條虎皮裙,在天上跳來跳去也很不雅,一兔一猴相得益彰。
唐風宋月
大家好,我是恆實,我來回答:在《西遊記》這一章裡,玉兔精幻化的天竺公主為什麼“精赤個”身子,和孫悟空打鬥。在那個極為封建的年代裡,作者為何要有這麼“漏骨”的一段描寫呢?
其實,關於“精赤”的理解在不同人的眼中有不同的含義。
在有些人的眼中,這個可愛的小兔子其實是一隻難辨雌雄的“兔爺”。因為木蘭詩曾寫過“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在古時,人們不知道該叫那些“GAY”什麼!又看到小兔一到發情期,就不論雌雄都會“動作”一番。所以古人用“兔兒”來形容“GAY”。
作者之所以寫“精赤”很可能就是認為這隻小兔人儘可“夫”。
在有些人眼中,這隻可愛的小兔子其實並沒有完全“精赤”著身子和孫悟空打鬥。她只不過是將外衣脫去,僅穿著遮羞的內衣和孫悟空打鬥。
在古時,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子的地位極端低下。在那個時代,如果女子在大庭廣眾露出手臉之外的身體部位,就算是不守婦道,被人視為極為風騷,做派不正經。
可能作者認為玉兔是妖,故此寫“精赤”兩字貶斥。那在當時已經算是很“顏色”了。
在有些人眼中,所謂精赤只是習武之人的一身短打扮。因為要和孫悟空動手,長袖大袍的礙手礙腳,因此才脫掉公主那些繁瑣的服飾,零頭八腦的首飾,一身短打扮才能方便動手之需。
究竟哪種說法更接近原著呢?恆實覺的第三種觀點更接近作者的本意。首先《西遊記》本身就不是一本有顏色的書。作者根本不會像《十日談》那樣,什麼都往裡面添加。
如果寫成帶顏色的風格,估計最終的下場也會和“某瓶梅”一樣危險了。
故此恆實才有第三種說法可能最貼實原著的觀點。我是恆實,歡迎關注點贊與評論。
恆實說
因為書裡僅僅寫了【那妖精見事不諧,掙脫了手,解剝了衣裳,捽捽頭搖落了釵環首飾】,以及妃子們說它【精著身子】,但是這未必就代表全部都馬賽克了呀。
有人說,玉兔精是公的。可是贊詩裡說,【那怪久知唐聖僧,要求配合元精液。】如果是個公兔子精,配哪門子的合?書中原文已說了,【他有心打著唐僧,欲為配偶,誘取元陽】,如果是公的,怎麼配偶、取元陽?因此,這個說法不太站得住腳。
所以還要看【精著身子】到底是個什麼狀況。
實際上,這個情況下的玉兔精,若是個全部需要打馬賽克的狀態,精字後邊跟上赤、光等字才比較合理。
而在明代的白話文小說裡,精著身子的說法也不算少見,但並不代表脫光了。這裡的精,是指“精幹”“精練”,是聽評書常聽到的一句話,“短衣襟、小打扮”的狀態,也就如原著文中所說,把那些零零碎碎全去除,只穿著最簡便最方便活動的內層衣服的狀態。
孫悟空追玉兔精的時候,曾與山神土地對話,說【他就脫了人衣、首飾】。玉兔精脫掉的僅僅是“人衣”,並沒有說它就脫了個滿屏馬賽克,它外邊穿公主的衣衫,難道里頭就不能穿自己的衣裳了?
更何況,當初老僧初見天竺國公主時,也沒說人家公主不穿衣服不是?可見玉兔精脫了的,僅僅是外衣。
所謂【精著身子】,也就是個除掉外衣,穿著內層短衣裳的狀態。人家根本沒有全部脫掉,所有某些人也就不用多想了。
純鈞LHGR
我是劉忙觀點,致力於傳統文化傳播。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很嚴重,也很難回答清楚。我以我現有的知識和悟性去做一些解釋,未必正確,還請高人不吝賜教。
在正式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應該明白兩點:
第一、《西遊記》是一部關於真修實證的著作,不管是道家、佛家,還是什麼別的派,都沒必要爭執,一個開明的修行人是要兼容幷蓄的,爭執會陷入執著的境界,其實是一種文化短視。
第二、《西遊記》一共100回,每一回的前後順序是不能顛倒的,因為代表不同的修行次第(層次、境界和階梯的意思),如果修行達不到第一層,就不可能理解第二層,第三層……,好比我們上學,你還在上小學,是不可能看懂大學課程的。
大概明白以上兩層意思,我們就看西遊記,就能看進去了。否則,以魯迅先生所說,《西遊記》是一部神話小說,那同樣是降伏女妖怪,為啥又是蠍子精、兔子精、還有鐵扇公主,女兒國國王,塑造這麼多角色幹啥?難道李玲玉唱了首《天竺情歌》就是西遊記了?難道唐僧和女兒國國王談個戀愛就是四大名著?如果只是打打殺殺,那何必要看《西遊記》呢?這樣還不如看小兒書,那裡還圖文並茂呢。
《西遊記》第五十八回,真假美猴王大戰,孫悟空打死了六耳獼猴,就代表破三關,內心完全明瞭。用普通的話已經悟了,但悟了不一定會成道,因此還要悟後起修。因此玉兔精這章就代表悟後起修的一種境界。降伏玉兔精這章的標題是《假合真形擒玉兔,真陰歸正會靈元》,真陰、靈陽這些分別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知道中國文化裡,太陽代表純陽,月亮代表純陰,而在這一回,唐僧和孫悟空、金箍棒代表純陽,玉兔精代表純陰。因此,這一回講的是純陰和純陽的交戰,這個交戰有什麼意義?當然,如果你只是看熱鬧,看神話,就覺得很無聊。但如果以生命科學的角度,如果以氣脈的角度去看,就明白了,那就是邵康節的那首詩:
耳聰目明男子身,洪鈞賦予不為貧。 因探月窟方知物,未躡天根豈識人。乾遇巽時觀月窟,地逢雷處見天根。 天根月窟閒來往,三十六宮都是春。
百會穴也開了,海底輪的陽氣也升起來了,整個身體和生命都是溫暖祥和的。
事實上,這一回的很多描寫都喝和邵康節的這首詩相吻合,比如玉兔精的武器搗藥杵,大部分地方是細的,只有一小部分突出,這其實就代表陽氣升起的象徵。而在孫悟空與玉兔精打鬥過程中,妖精始終呆在石窟裡,為什麼作用要用石窟這個詞,而不是石洞呢?
至於為什麼玉兔精會脫光衣服與孫悟空大戰,你以為是情色嗎?玉兔精勾引孫悟空?有人說玉兔精是男的,還有人因此大作文章辯論想想都覺得可笑,這樣的爭論就是椽木求魚,是被文字所迷惑。所謂脫衣服,就代表修行當中的純陰,果然打鬥沒多久,太陰真君來了,還說到:我算他目下有傷命之災,特來救他性命。(太陰真君也是個境界,不是真有其人、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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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忙觀點
我覺得吳承恩在小說裡面對於神仙很不屑,他就是要把他們從人人敬仰的模範打回原形。
在西遊記裡,神仙不再是為老百姓做好事,自身也有著諸多的慾望。從開始打壓孫悟空,到後來發現打不過就誆騙他,後來被老孫識破奸計後又請佛祖幫助鎮壓,可以說天庭對於孫悟空從來沒有抱過友好的想法,必須要除之而後快。
在師徒四人取經的路上,神仙們也給他們帶來了很多的麻煩,自己的坐騎都看不好,讓他們來人間為非作歹,興風作浪很久之後還想把唐僧吃掉,可見這些神仙坐騎品質惡劣到了極點,有的還哦有本事,讓老孫都吃了不少苦頭。但是等老孫請來神仙降服妖怪之後,神仙也就是不痛不癢的罵一聲,就把妖怪領走了,妖怪也不用受到懲罰,神仙也不用向師徒四人道歉。這就說明神仙對自己要求極寬,對別人要求極嚴,給人間造成了這麼大的麻煩既沒有補償損失也沒有官降三級,給人一種神仙是不把人間的疾苦放在心上的感覺。
回的
到這個問題,玉兔也算是天上的神仙,但是打架也是好勇鬥狠,一言不合就甩開衣服赤膊上陣,古人是最把儀表放在重要位置的,玉兔精這麼做完全不顧形象,這就是吳承恩想要諷刺的。
自律的蠍子
玉兔精一站,她繡球招親拋中唐僧。
還說自己和金蟬子早就有了前世情緣。
由於此話只有玉兔精說過,線索成為孤證。
《第93回》唐僧成為天竺國駙馬:
大丹不漏要三全,苦行難成恨惡緣。
當上駙馬,應該是好事一件吧!
但作者吳承恩下的定義是:惡緣
《第93回》結尾詩寫到:
路逢狹道難迴避,定教恩愛反為仇。
這句結尾詩,其實是暗喻《第94回》的內容:
孫悟空要大鬧唐僧和玉兔精的結婚典禮。
但此處吳承恩定義卻是:恩愛
如果是惡緣,怎麼會恩愛呢?
吳承恩這不是自我矛盾了嗎?
有沒有可能,兩處說的並非同一時間。
恩愛:玉兔精與金蟬子的前緣
惡緣:玉兔精與唐僧的今生(繡球招親)
也就是說,玉兔精和金蟬子本就是恩愛的一對。
後來金蟬子轉世成唐僧,姻緣才變了惡緣。
《給孤獨》篇,腦洞君分過:
當年如來百腳山(寶華山)布金寺講經,帶走了金蟬子。
金蟬子就是來自布金寺的輪迴和尚。
您肯定要問了,玉兔精住廣寒宮,金蟬子住布金寺。
玉兔精不能私自下界,金蟬子也上不了天。
一個住天上,一個住地下,能有什麼姻緣?
這您就真錯了,玉兔精本來就住在地上。
《第95回》孫悟空追尋玉兔精,土地道:
“此山喚做毛穎山,山中只有三處兔穴。亙古至今沒甚妖精,乃五環之福地也。”
毛穎山就是玉兔精的老巢,還是五環福地。
而且在土地看來,玉兔精不是妖精!
此山亙古至今,可見玉兔精住的時間之長久。
《第95回》且看毛穎山的地理座標:
徑奔正南上敗走,大聖隨後追襲。
孫悟空一出天竺國城池,就看到了毛穎山。
也就是說,毛穎山在天竺國城池正南邊。
那麼金蟬子的百腳山布金寺在哪兒?
布金寺的下一站,往西走就是天竺國。
也就是說,布金寺在天竺國城池正東邊。
東南相鄰不相對,玉兔精和金蟬子本來就是鄰居。
當年的金蟬子,可不是現在唐僧這般模樣。
取經期間的唐僧:白白胖胖、市井小人
當年的金蟬子:英俊、博愛、正直
不然怎麼當選金蟬子,成為如來的二徒弟?
玉兔精就是金蟬子的第一任的女友!
而且還是即將走入婚姻殿堂的正牌。
古話說得好,正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
您肯定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了!
金蟬子是和尚,怎麼可以結婚呢?
玉兔精是天庭人員,不是禁止結婚嗎?
奎木狼、李天王不也結婚生小孩了!
愛情面前,和尚可以還俗,天規亦可藐視!
事在人為,世上就沒有絕對禁止的事,只要你想做。
那麼姻緣是怎麼一步步演變成的惡緣呢?
《第95回》玉兔精對孫悟空說:
“我認得你是五百年前大鬧天宮的弼馬溫,理當讓你。但只是破人親事,如殺父母之仇,故此情理不甘,要打你欺天罔上的弼馬溫!”
那大聖惱得是弼馬溫三字,他聽得此言,心中大怒,舉鐵棒劈面就打。
孫悟空最恨別人叫他弼馬溫;
玉兔精最恨別人破壞她親事。
女人愛情的權利一旦被剝奪,都是不好惹的。
蠍子精說:
都上來,一個個仔細看打!
玉兔精說:
要打你欺天罔上的弼馬溫!
您覺得,玉兔精為什麼那麼仇恨別人破人親事呢?
腦洞君猜想:當年她和金蟬子的親事,就遭人破壞了。
這個插足的第三者是誰,那就請關注腦洞君吧。
因為篇幅有限,腦洞君一時半會兒也就說不清楚~
《第95回》玉兔精惱羞成怒:
卻說那妖精見事不諧,掙脫了手,解剝了衣裳,捽捽頭搖落了釵環首飾,即跑到御花園土地廟裡,取出一條碓嘴樣的短棍,急轉身來亂打行者。
其實孫悟空只是想揭穿玉兔精,沒有說一定要打!
但是玉兔精拿了兵器,二話不說就回來打的孫悟空。
您注意原文用詞,玉兔精打孫悟空是一通“亂打”。
此時玉兔精已經有點瘋了,所以才沒了招數。
這裡亂打,差不多就是狂揍、暴揍的意思!
亂打一通後,玉兔精還放出狠話:
“破人親事,如殺父母之仇,要打你欺天罔上的弼馬溫!”
您還記得烏雞國的假國王獅子精嗎?
他被孫悟空當差拆穿後,第一反應是跑!
而女流之輩的玉兔精,卻選擇了打!
因為這是玉兔精第二次被人攪黃親事了。
她什麼都能忍,唯獨這件事不行。
那些妃子有膽大的,把那衣服釵環拿與皇后看了,道:“這是公主穿的,戴的,今都丟下,精著身子,與那和尚在天上爭打,必定是個妖邪。”
打就打,幹嘛要脫衣服,連件遮羞底衫也不留一件?
如果一個男人,擼袖子或脫衣服和你打代表什麼?
代表老子今天要和你玩命,只不過玉兔精是女的。
所以同樣的表達方式,才會給人造成理解上的偏差。
這場大戰,打了多少回合,腦洞君不知道。
原文說打了“半日”,也就從早打到晚。
然後又在西天門,當著護國天王的面,打了十幾回合!
從來沒有女妖精和孫悟空打那麼久,此時玉兔精已經完全瘋了。
護國天王認識孫悟空,更認識來自天庭的玉兔精。
那麼護國天王為什麼不調停呢?
因為玉兔精瘋了,他就算想調停,玉兔精也不會聽的!
無奈之下,他才派人去通知太陰真君來收場。
此篇是腦洞君專為回答而進行的特別編輯。
並非《玉兔精》篇的完整解讀版,只是部分內容。
待原創開啟後,完整的西遊腦洞系列將逐步上架。
腦洞不是胡說,我們熟讀原著,原文依據解讀。
不瞎扯,不注水,只做高質量解讀,請關注腦洞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