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清障救援大隊“四項舉措”加強社會救援單位疫情防控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嚴格落實省交通運輸廳、省高速公路局和酒泉高速公路處的各項工作要求,酒泉清障救援大隊採取“四項舉措”強化對社會救援單位疫情防控工作。

酒泉清障救援大隊“四項舉措”加強社會救援單位疫情防控


做好自身防範。積極教育和引導救援人員學疫情防控知識,以《應急管理部機關內部參考手冊》為準,進入駐地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切實加強內部救援人員的健康教育和防範風險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和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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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內部監測。持續做好內部人員的排查防控工作,時時對在崗和返崗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對出現的感冒發熱或咳嗽等疑似症狀,要第一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並上報大隊值班領導或值班室。尤其是對外訪人員,要加強自我防範和隔離措施。

酒泉清障救援大隊“四項舉措”加強社會救援單位疫情防控


加大消毒防疫。及時配備和儲備足夠的消毒藥品和防護用品,救援人員在上路施救期間,必須佩戴口罩和防護手套,並隨車配備紅外測溫儀和手持測溫儀等必要的防疫物資。救援期間,要堅持“測溫、消毒、救援”的順序,做好現場防疫工作。救援結束後,全面對救援車輛和人員進行消毒及體溫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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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正面宣傳。不得亂髮和隨意轉發有關疫情方面的不實或小道消息,做好正面宣傳工作,消除社會恐慌,切實維護好高速公路正常的運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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