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肺炎不敢出門,來看看這家法院如何線上執行完畢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不斷新增,專家提醒多消毒,儘量減少外出。2020年1月,濮陽縣人民法院對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李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在線上完成了該案的執行。

2019年9月10日,濮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李某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張某承包費用10000元及利息。因李某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後,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對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互聯網銀行、不動產、車輛等信息進行了網絡查控。執行法官多次與被執行人李某聯繫,李某稱自己身在外地無法回家,並主動添加了執行法官微信。執行法官感覺到這是一個良好的契機,被執行人願意與法官溝通,有還款的意願。加上微信後,執行法官多次督促被執行人還款,規勸他春節前一定要將款項償還給申請執行人張某,並將一案一賬戶的執行賬戶發至李某微信,告知李某不來濮陽也可以還款。最終,被執行人李某將全部款項一次性償還並表示感謝法院的耐心工作。申請執行人張某將該款項領取後,本案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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