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網也可立案|城廂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嚴格控制疫情的擴散和蔓延,對於疫情防控期間我院的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我院決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等訴訟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審的,依法順延至2月3日,其他庭審及訴訟活動我院以傳票等方式另行通知。

二、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影響(如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觀察期間,或身處受疫情影響關停封閉交通地區等),相關立案涉及到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能起訴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相應處理。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交叉傳染,如有糾紛需要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利用互聯網等手段進行辦理,可通過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自助立案登記等網絡平臺申請立案登記或跨域立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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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於確需來法院窗口辦理起訴、繳費、提交相關材料的,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護,請全程配戴口罩,主動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安檢及人員信息登記等工作。

五、對於已經做了開庭安排的,案件承辦法官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推遲,具體情況請聽候案件承辦法官的通知。

六、執行案件中,部分執行案件的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關停影響,執行部門將全面加大網絡查控執行力度,依法保障執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七、對於來我院辦理申請再審、查閱檔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議延後辦理。

八、有信訪訴求的群眾,提倡通過電話(0594-6923303)、信件(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霞林街道學園南街1388號;收件人: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郵編:351100)等非接觸方式表達合理合法訴求,我們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辦理。

九、擬近期到我院旁聽案件庭審的,建議相關人員通過網絡庭審直播系統旁聽。

十、如有任何訴訟服務需求,可於節後正常上班時間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進行諮詢。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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