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到下家再辭職,原單位需要一個月才能走人,如果下家面試通過了,會等你一個月嗎?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有蚊一隻


正常招聘部門在你的簡歷中就應該獲取到你在職的狀態,如果簡歷中沒有寫到這一點,你大可在面試的時候說明清楚,如果對方有要求也剛好可以進行協商。

所以既然你通過了面試得到offer,我想招聘單位對於你的能力以及在職狀態是認可的,當然這時候你就不用擔心了。

再說到原來單位對於離職手續辦理一個月這件事。其實在這一點上,作為員工也要理解公司。你離職以後,勢必需要一個合適的人來繼續你的業務,可能需要重新招聘,也可能暫時由其他人兼職處理。

不管是哪種情況,你都應該梳理好你的業務,相關的文檔,待處理的業務清單等等,把這些交接給公司安排的對應人員。如果你的交接手續順利,當然是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

交接一定要認真,沒必要給自己挖坑,不然你走了以後也會被人在背後嘮叨,再者給你電話微信瞭解業務,也影響你的新工作開展。

在此之後,如果時間上允許,你大可去和領導再進行一次溝通,表達你工作交接完成提前離職的願望。我想只要你認真完成了交接,領導一般都不會苛刻地要求非得一個月不可(有私仇另當別論)。

總之就是不必過度擔心一個月的入職時間,做好現在該做的,準備好未來要做的就好了。

如果你認同我的觀點,歡迎關注點贊;如果你有不同的觀點,歡迎一起補充討論。

行者昊一


一般來說,新公司是不會等你1個月的,最多三五天或一週,除非你有特別過人的實力。

以下幾個建議,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一、試著和原單位商量提前走人

我自己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提出離職以後說要一個月才走,急走的話會扣1000,但我本來以為半個月以後就可以了。

於是我和老闆說:有什麼事安排不開了,要提前走等等等。

總之就是一邊很堅定地說出自己的“苦衷”,一邊再表達對老闆的感謝之情。

後來半個月以後我就走了。

雖然規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所以試著“通融”一下,說不定就可以了。

二、請假

如果原單位不同意你提前走,新單位的面試通過,且你對新單位比較喜歡,想去上班,你可以中途請假,直到1個月以後,你再回原單位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請假的理由是重點,你要說出一個既能讓公司信服又有把握放你走的理由,適當地還可以和離職原因相掛鉤。

比如你離職原因是自己身體不好,想調整一下身體,那理由就可以說在外地預約了醫生之類的。

三、接受扣錢

如果原單位也有規定說,急走要扣多少錢。

如果這個錢是在自己能夠承受的經濟範圍以內,自己又很想去新公司上班,那可以接受扣錢。

既然已經提出離職,在原單位做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還不如趁早開始、趁早適應新公司的環境和人事。

四、尋找更好的機會

如果以上辦法都不能實行,此時又有喜歡的新單位通知上班,新單位又等不了自己一個月的話,只能是含淚放棄,等徹底離職以後尋找更適合的自己工作。

就是不要為已經失去的機會而惋惜或後悔,失去的機會也未必適合你,所以你需要做的是從中吸取經驗,以為下一次遇到更好的機會做準備。

預祝題主能夠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


花長安


有的會等,一是公司不著急用人,或者你是他們特別需要的人才,所以他們可能會等你。但是,大部分公司一般要求兩週以內入職。



一、說一下我的個人經歷

記得第一次換工作,因為上一份工作工作太累了,想先休息一週,放鬆放鬆再去新公司上班,所以辦完離職後,沒有直接去上班,而是去青島旅遊了。在旅遊的時候卻出了出了意外,在青島吃海鮮吃嗨了,腸胃感染了病菌,持續發燒,最後導致痔瘡犯了,需要做手術。沒辦法只好和新公司請假,請了兩個月假才把病看好。

沒入職,請了兩個月假,為什麼公司還沒有放棄我,我想是因為①公司的部門經理之前認識我,有業務往來,相信我生病的事是真的;②公司著急用人,但是長遠來看,那段時間一直缺人,所以可以在等我的時候,同時再招人進來;③新公司領導之前和我打過交道,比較認可我的能力,所以不願意放棄我。我想,正是這三點原因,讓我在沒入職前就請了兩週假的情況下,還能入職新公司。



二、題主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通過我的幾次離職經歷,我認為題主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面試時,一定要問清新公司對被招聘人員入職的時間要求,及時說明自己的情況。一般公司招人都希望能儘快入職,如果面試人員說不行,那就算了,如果面試人員說可以,那就有戲。

②跳槽時,是否可以選擇相熟的公司,最好有認識的領導或者前同事。因為相互之間比較瞭解,所以你這離職一個月才能離開的情況,新公司很清楚。既然能接受你,肯定也能接受這種情況,省去了你解釋的麻煩。

③如果離職必須要一個月,避無可避,那是不是可以在面試通過後,以休息或者看病等其他原因,向Hr請一兩週假。正常離職一般需要兩週左右,加上你請的這兩週假,正好一個月。雖然離職需要一個月,和離職需要兩週+請假兩週,所用的時間相同,但是往往後者更容易讓人接受。



三、總結

新公司會不會等你一個月,和新公司要人的急切程度以及對你的認可程度這兩點有關,另外你也可以通過我給的幾點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應對。最後,祝你好運,找到好工作,順利入職!

我是@職場探索者1號,感謝閱讀,感謝點贊和關注支持!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職場探索者1號


我正好這段時間跳槽就遇到這個情況。從想換工作到拿到offer就一個星期的時間,面試的時候我已經和hr打過招呼,不敢保證一個月內就能過來,最後發的offer上雖然報道時間是一個月,但註明了若有特殊情況可以打聲招呼,不打招呼的話就算放棄。然後去和原公司領導談,最主要去年的獎金年前只發了一半,另一半近5萬的獎金估計要到四月份才發。不擔心一個月不放,而是擔心獎金拿不到。於是特別找了關係和大領導打了個招呼,這才定定心心的十來天后就來新公司上班了


夢裡花開花又落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02 儘量和新公司協商,是否可以一個月之後入職


有的人會說,你可以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自己家裡有事情,需要先回去一個月,但離職證明的日期不會騙人的,現在撒謊了,到時候就尷尬了。


所以我非常不建議你說謊,不如就坦誠告訴新公司,真實的理由是什麼?比如需要交接工作,由此新單位也可以看出你的認真負責,很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對你的印象分提升。


當然這中間,某種程度上牽扯到你和新公司之間的博弈。看新公司的這個崗位是否急需,或者你的表現是否讓對方足夠想要你。

03 還在職時,抽時間去面試,提前“打探”消息


主要是去看看你所在的行業,某個崗位的就業條件如何,方便你做真實的判斷。


真正面試的時候你也可以從公司的環境、和部門領導是否合得來以及這個崗位是否急招,來判斷。提前去經歷一些面試,直接問人事這種情況,怎麼辦?


很中意你的公司,會為你保留某個職位。

and夏小麥:正在踐行日更2000字,喜歡傾聽,喜歡用文字記錄生活的一枚女青年。碎碎念,其實是在唸歲歲,希望到80歲還能記起今日模樣。

and夏小麥


通常不會等太久

騎驢找馬是我們跳槽的正常操作,但是有些人跳槽的時候確實會遇到這樣的難題,根據我自己的經驗來看,通常下家不會等你太久,除非你特別優秀。

騎驢找馬也是門技術活,我們需要做好充足的準備,首先跳槽離職之前一定要先打探清楚自己的公司制度,我之前的單位就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然後一個月後公司才放人,所以那次跳槽前,我早早的報備了離職申請,然後在這期間經常請假去面試,面試的時候說明了在職的情況。

當然我的能力不錯,而且這個崗位跟我競爭的人不是特別多,所以HR第二天就給我答覆,然後我們又重新商議了工作的時間,我把時間定在離職後的一星期,隨後順利的入職了。

所以讓你想跳槽,一定要先摸清自己的公司制度,然後審視自己的能力,跟下家公司HR好好的商談,這樣才不會出現跳槽失敗又丟掉工作的情況。

共享人才


謝謝!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看了題主的問題,我想說題主完全是多餘的擔心與煩惱。你翻開任何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對於辭職時間的規定,基本上都有提前一個月的要求。但是在實際的辭職操作過程中,只要在公司關係不算太差,離職時間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為此我說說我曾經相似的經歷吧。

第一家公司:

我也是在職期間去找的工作,新單位也清楚我的工作狀態,最後該公司期望我能入職,並願意等我一個月讓我處理現單位的善後辭職交接問題。

最後因工資有點小差距,同時離家確實太遠,我放棄該單位的邀請。

第二家公司:

我在職期間因離家較遠考慮換工作,為此在網上翻找並最終投遞了三家離家較近的單位。

其中一家離我家最近,約2KM左右,該單位通知我面談。面談時我明確說明還在職,如果最後面談通過,希望公司能夠給我足夠的離職時間。該公司第二天就通知我入職,但只給我預留了15天時間與原單位辦理離職並交接工作。

當時其實我還是有點慌的,擔心時間不夠錯失這次入職機會。為此我給公司老闆當面提出離職,並說明我需要提前離開單位的請求,並把離開時間提前。當時老闆的意見是:只要我離開前把人員補充到位並把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反之則不可。

為此我馬上招聘接替我崗位的人,當時我的選人標準中除了適合崗位職責外,還加了一條就是“已離職,隨時可以上班”,還在職的應聘者我一概不予考慮。

經過篩選、面試等一系列工作後,第5天新人就順利到崗。同時我利用這4天時間把需要交接的工作也整理成冊,然後在新員工入職的當天下午就開始交接一些簡單易上手的工作。第五天我就把全部工作交接完畢,接替人員也能獨立處理日常事務。後來幾天我雖說不處理工作但也在公司待著,隨時幫忙處理棘手問題。在第13日時我找到公司老闆,給老闆說明工作交接完畢,並承諾如果後期還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繫我,我會配合處理等。

就這樣我從提出辭職到順利的離開了這家單位,我共用13天。離新單位報到相差一天,我利用這一天休息調整了一下,就順利準時的去新單位報到上班了。

綜上所述:職場中騎驢找馬的現象很普遍,至於新單位報到時間的確定,可以從兩方面來看:

  • 用人單位很滿意你,那麼他是願意花一個月時間來等你的。

  • 很多用人單位故意把報到時間提前,測試你去新單位工作的真實意願,同時可以降低人才流失風險。

所以遇到這樣的問題,只能給原單位協商,儘量在期望的時間內完成工作移交即可,當然如果給原單位領導關係不錯,單位領導一般都不會阻攔,大家都想留個好印象,以便以後好相見。

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任何單位工作期間,儘量給原單位領導,老闆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同事關係,很多時候這樣的關係在關鍵時候,能起到很決定性的作用。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見或者建議,歡迎通過留言告訴我。

如果大家認同我的觀點,請【關注】我,我專注職場領域,持續提供職場見解。


荷在職場


會的,你在面試下一家的時候會商討什麼時候入職,如果原單位不好辭職,那就定在一個月以後入職!

如果你和你的直屬領導關係很好,可以直接給他說明情況,讓他幫你忙也行。我兩次換工作,都是直屬領導幫我的。第一次直屬領導幫我一週搞定,第二次考慮到我的社保問題,我的直屬領導幫我兩週搞定!現在我和我以前直屬領導關係都很好,出差,出國都會帶點小禮物,他也請我吃飯。

我認為和直屬領導搞好關係和他實話實說是個小竅門。

我所說的情況,都是我和直屬領導關係很好,而且你的交接工作要做的很好。


一二山02


我做人力資源這麼多年,總體而言,新公司不會等你一個月,因為新公司在招聘的時候,他們會有很多的候選人,因此,如果你不能及時入職,新公司就會放棄你。當你在一個月之後離職,你就會發現新公司已經無法入職,而你已經徹底失業,裸辭了。

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

首先我個人建議啊,你先跟原來的公司協商一下。提前離職不要再等一個月了,畢竟一個新的公司招聘的話,它的週期是非常短的,在這一段時間內如果你無法入職,那麼你將就會錯失機會。 因此呢,你需要的就是跟公司的好好溝通一下,將這段時間儘量縮短,然後,你的交接工作,儘量提前整理好之後直接交接給接收人員。

如果原單位確定不放人,這個時候你就要考慮一下新公司是否特別重要,如果新公司真的特別重要的話,我個人建議你可以採用請假的方式,先從原單位直接走離職,然後去新公司入職。 這樣的方式哈,有一定的風險。為什麼這樣說呢?

話說這樣為什麼會有一定的風險呢?因為你沒有在上一家公司辦理離職就說明你跟上家公司還存在勞動關係,但是你又入職了新的公司就存在著說這種雙重勞動關係的風險,那麼話你的原單位可以起訴你跟你現在入職了單位。

如果你的原單位真的確定不放人,並且無法協商的話,你可以通過請假的方式,不去公司上班。這段時間內請假而且週期比較長原單位肯定會有一定的想法,畢竟,你馬上就要離職了還要請請請這麼長時間的假,會認為你已經你去新的公司或者說去請假去面試其他公司了,這樣就不會好好的交接工作所以呢你可以在請一段時間假之後跟原來的公司溝通解決問題。


豆芽菜說職場


面試通過了,肯定不能等你一個啊!

一般來說,面試的公司都是同時面試好幾個人,有備選,一個月時間太長,除非你足夠優秀或是你有區別別人的過人之處,否則也就等3-5天或是一週左右時間......

想找到下家在辭職,這是最理想的辭職方法,也避免了現在大多數年輕人裸辭的弊端,如果下家面試通過,你這邊原單位一個月之後走人,正好入職下家公司,這是最完美的。

然而,事實並沒有那麼理想,應該說大部分單位肯定不會等你一個月再入職...

下面說一下我個人一點小小建議:


一、和原單位商量可以提前離職

①幫公司培養一個適合的人接替自己的工作,儘快交接

好多單位要求離職要一個月之後再走人,無非就是把你的工作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選,交接,不耽誤公司的正常運作,要想提前離開原單位,你自己可以提前找一個資歷相當的備選人,到時候給領導推薦一下,也是一個不錯的好方法。

②辦理非正常離職手續

舉個栗子:之前我所在單位,辭職也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遞交申請,領導同意之後,需要按照要求工作一個月之後辦理正常離職手續,若遞交辭職之後一個月內出現請假、無故遲到和早退現象,會相應的辦理非正常離職手續即曠工離職手續。

離職的方式(正常、曠工)會體現在你個人的檔案內(因地區而異)。


二、和下家公司面試過程中,可以和HR提前溝通好

①新公司很滿意你,你有異於別人的優勢

如果你具備能力或是有資源,這種情況往往新公司是願意等你一個月的,但這種情況可遇不可求,不論如何,都要在面試中和HR說清楚。

②和HR溝通,請幾天病假或是說明一下自己有點私人問題需要解決,新單位為了入職人員保有會同意的。


總之,建議大家兩邊溝通吧 ,原單位和準備入職的新單位,對於原單位,只要你幫忙提前找好交接人,說明情況,大部分都是能讓你提前離職的,畢竟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那對於新單位,如果他是真心想招聘你,即使要他等待一個月時間,都把情況說明白,應該也是沒問題的。這主要是面試中提前溝通好,問清楚新單位對入職時限的要求,兩邊都辦好,對自己也有利。

如果不跨行的話 對你自己今後的工作也會有幫助,俗話說得好,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歡迎大家評論......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了!歡迎你在下方留言評論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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