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法院判決書,但律師不管了,該怎麼辦?

飛魚FLY


你籤的多數是簡單的一審代理合同。一般律師在接到案子後調查取證、參與庭審和答辯,用專業知識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直至拿到判決書,此時律師的義務已經完成。

有的當事人約定了一審和二審及執行等程序的代理合同。在拿到一審判決書後其中的原被告總有一方不服而上訴至二審。這時原代理律師會依照合同繼續參與二審的代理,仍然繼續完成二審的代理義務。

如你只簽了一審代理合同而必須要參與二審的建議仍可聘請原審律師做為代理人。因其熟悉案件,也因為聘請了原審律師二審的代理費只是一審的一半或更低一些。


用戶4191503489375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參與辦理案件,現在是法院的公務員,但是之前就是做律師的。我很負責任的跟你說:要看你與律師的委託合同的內容,委託的截止點的在哪裡。如果你二人的委託合同截止點只是案件訴訟階段,那麼拿到判決書後,該律師沒有繼續為你服務的義務了。如果你二人的委託合同截止點為執行階段,那麼該律師不僅違約,而且嚴重違法職業道理,會受到制裁。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我的律師經歷一一為您釋疑支招。


首先,當你在打官司時找了個代理人,將訴訟事項委託給律師時,你不僅需要繳納律師費,而且還有與該律師簽訂合同,因為是個委託合同,所以除了會約定權限及費用外,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合同的起止時間問題,起算時間好辦,就是籤合同那天,但是截止時間就不好說了,是根據雙方的的合意來確定的,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合同的模版一般都是截止到案件審結為止,這個審結不是指的開完一次庭拉到了,而是指的是你這個案件審理完畢,哪怕開二十幾次庭呢,也得等案件結案了,有結果了才算完畢。而案件審結完畢時,你與律師的代理合同也就算結束了,律師也沒有義務繼續為你服務了,除非你繼續委託他,繼續簽訂委託合同,讓他繼續代理你上訴或者執行。除此之外,他不算違約。很多人因為不懂,以為我跟你律師簽訂了合同,我給你錢了,你的任務就是幫我追回我的錢,於是案件結束了,合同結束了,就認為律師不管了,是律師的責任,其實這就是誤解了,因為合同已經截止,律師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 你的問題也可能是這種情況。


其次,有的人簽訂的委託合同截止期確實包括執行階段,而有的律師確實是在案件審結後,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幫助委託人辦理執行問題,委託人多次要求按照委託合同約定繼續盡力幫助自己,可是有的律師無動於衷,這不僅是違約了,而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對於違約情況,委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該律師承擔違約責任,對於職業道德缺失,委託人可以向律師事務所的主人反饋,也可以向司法局反映要求追究責任,也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反映給予這個律師處罰。

最後,我想說的是,一般情況下律師不會違約的,這個行業最重要的就是誠信,所謂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律師的風評最重要,如果一個律師能做到這樣,他也就不用在律師界混了,沒有生存之地。而現實該問題往往出現在代理合同上,合同的內容,律師都會遵守,但是合同內容履行完畢了,律師真的沒有義務繼續為您服務。


綜上,該律師是否違約,是否違反職業道德,要區分來看,最主要的就是看委託代理合同截止的點在哪裡,不能一味的認為是律師問題,要理性看待。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可以直接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委託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如果您委託到一審,則法院判決後,律師合同義務就完成了。但是做為一個有職業道德的律師,面對當事人的某些疑惑,還是會耐心為您解答,如果您要上訴,自判決書送達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債務人在法院判決的期間內,仍然沒有履行判決書規定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等等。

如果您在法院判決之後,還需要律師的幫助,而委託合同簽訂的是一審判決,需要再次和律師約定委託事項,直白來說,就是要再給一次錢;如果委託到執行階段,那麼您可以要求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處理執行相關事情。

如果您聽信了律師相關說法,比如說“錢一定給你要回來”“這次他必須賠錢”等等,認為律師在吹牛,沒有做到他所說的,實際上,一切按委託合同辦事,注意寫合同看合同內容!

最後,依據相關法律及行業規定,現在律師為當事人打官司,不能向當事人承諾案件結果,一個案件的走向,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包括庭審證據、對方當事人態度,以及其它各種因素。任何人都無法對一個案件作出百分之百準確無誤的預判。

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幫助的地方,關注我們,私信諮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免費解答疑惑。


律師觀天下


我打官司,就怕律師不負責任,所以請了二個律師,結果真是這樣,只要他們的律師費一到手 ,你看他們那個懶勁,寫材料懶,調查問題懶,甚至閱覽材料也懶,就等著開庭上去說上一通辯護詞就行,你的官司是贏是輸他才懶得管你,所以,有三分奈何別請律師,給他們的錢就是白扔。找個好律師難啊!


大地滋潤


有人說律師為了錢。那麼你為了什麼。人憑什麼生活?律師只是依法接受委託,在一定範圍內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就是律師的工作。有的人委託完律師,跟律師欠了他似得,要管他一輩子,有的則純粹是閒的沒事瞎抬槓的,這類人千萬別有事,別到時候打臉。


長治賈峰律師


打贏了官司,後面的階段可以自己走,未必需要律師出手。

律師的代理是分階段的,收費也是分階段的。一般來說,律師代理一審階段收一次費,代理二審階段再收一次費,代理執行階段還要收費。

你的案子估計只委託律師代理審理階段,沒有委託律師代理執行階段,所以律師當然不管。

我給你兩個建議:1,繼續委託律師代理執行,讓律師幫你走後面的執行程序。問題在於,需要繼續付律師費。

2,自己去法院申請執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不複雜,一般只需要在文書生效後,攜帶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原件,去法院窗口領取執行申請書填寫即可。

立案比審理需要的材料少很多,也簡單很多,一般都能通過審核立上案。

如果實在不會,一般法院立案大廳有律師免費提供諮詢,可以考慮向其諮詢。

執行立案後,回家等法院執行消息即可。


猴子通判


法海一粟認為,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後,律師是否還要繼續提供法律服務,取決於委託代理合同的約定。

1,律師服務內容的確實。這裡以訴訟代理為例,合同期限是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期限一般約定為:至一審程序終結時止(也有約定為一審判決時止),或者至二審程序終結時止,等等。如果是前者,則當事人拿到一審判決書後,律師應為當事人解讀一審判決書,以便確定是否上訴。其中律師要特別提醒當事人的是上訴期限,因為當事人往往不太在意。

2,律師的附隨義務。就是說,委託代理期限屆滿後,律師還是應當就判決書送達後需要注意的事項告知當事人。如原告申請執行期限、方式等,被告不履行判決時的後果等。

題主的問題,可能出在與律師缺乏有效溝通上。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既然你起訴的是外地人,那有兩種可能,第一,做出判決的法院也是外地的,如果你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是一審止,那肯定要另行支付律師費讓律師去外地給你辦理執行手續,否則律師肯定不會管的,出差需要佔用時間,還產生差旅費。如果籤的合同包括執行,那律師應該把這些後續成本計算在內,不管肯定是有嚴重問題的。

第二,做出判決的是本地的,但是被執行人身在外地,這種情況即使委託合同沒寫管執行,律師一般也都會隨手給你交執行申請的,但也僅限於此了!讓律師去外地給你找人、查財產、天天催法院要執行結果的這種“管”,先不說律師能不能做到,就算能做到,你想想這成本會有多大!


律師看世界


題主的這個問題很常見。

作為當事人,常常認為,我請了律師,付了費用,律師應當幫我拿到錢才算完成委託任務,才能對得起我付的律師費。

而律師則以為,律師辦案是根據委託合同來完成工作的,當事人委託我一審,現在一審判決拿到了,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後邊需要我,可以繼續簽約代理。

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是當事人對於合同的約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有的當事人,代理合同沒看就簽字繳費。

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訂立代理合同前將這些問題談清楚。如果當事人需要拿到錢才算是完成代理,完全可以在定合同前提出來,寫進合同。而作為律師,當事人對這些問題不甚瞭解儘量交代清楚,免得產生爭議。


淮北日月升


這要看你和律所的合同是如何籤的。

按照民事訴訟(所謂打官司)在法院的審理,包括一審和二審。

有的案子件一審判決後雙方都不上訴,就不會有二審;如果有一方上訴就會有二審。涉及金錢糾紛的案件判決生效後,如果敗訴的一方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還要向法院申請執行。

你如果拿到是生效的判決書,你作為原告勝訴,對方不履行的話,你要向法院申請執行。

你拿到一審判決書,你敗訴的話,可以上訴。

無論哪種情況,如果沒有約定律師負責後面的事情,只好自己做下面的事情,或再委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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