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提出課外自願有償補習,孩子學習差,家長不願補習並給教育局打電話投訴,你怎麼看?

小女子說車


我想問一個問題:真的是自願有償補習嗎?

我不認為真的是自願的選擇是否去參加老師的補習,很簡單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方式有很多,補習班也是有很多,雖然說在校老師對孩子學習情況會更加了解一些,但是校外補習班的輔導老師我想也是可以的,再者就是,在校任課老師給學生有償補課是違法是行為,所以說首先老師的做法是不止正確的,就算是好心好意想要給孩子多一些時間去學習,但是方式選擇錯了,因為從法律上將,老師的做法是不對的。

再者說,家長的做法,家長的做法也是很強硬的,直接給教育局打電話投訴,不得不說這位家長的做法有些過於嚴重,不管如何這位老師也是給孩子講解知識,教育孩子學習的老師啊,且不說老師的本意可能是好的,因為孩子的成績不好,想來作為家長的可能也是很著急的,所以才會提出這樣的建議。因此,雖然說老師的做法從法律上看是沒有錯的,但是還是有點不太和情理的。

最後,再說一說,那些在校老師所謂的自願選擇是否參加老師在校外辦的補習班這個事情。

這樣的情況很多很多,我當時高二暑假就參加了自己班主任的暑假輔導班,雖然只有不到十個人,但是很神奇的是,高三的時候我們都在一個班級,而且那個班級的班主任還是當初的那個,所以看似自願,其實,並不是真的說你選擇不參加老師的補習班,老師還會如以往那樣在你的學習上用心。

可能說,我將老師想的過於不好,但是我想說的是,我目前也算是半個準教師了,所以,不存在刻意有損老師的行為。


不語姑娘


提前聲明我不是老師。針對老師有償補課一事,我認為應該是雙方自願才對,不能一棒子打死或片面認為是老師單方面的意願。我有兩個同事,他們的孩子一個學習很好,另一個學習差點兒,但是在放假前都很焦急的在聯繫老師給孩子補課,當然不是所有科都要補,也是選擇性的。我還說那個學習好的孩子媽媽,你的孩子學習那麼好,幹嘛還要給他花錢補課呀?她說:要不補科,人家補課的孩子就追上來了。我才理解家長和學生有償補課的真正原因,但必須是自願,否則,學習差的學生課堂上一次聽不懂,有人帶他複習一遍還是很奏效的。有時候我也跟老師朋友探討過他們的講課內容問題,他們是有大綱和教案的,很嚴格按照大綱規定授課,只是有的學生聽不懂或不注意聽講而已。對於這個學生家長,就不知道是否是這個老師逼迫你出錢給你的孩子補課的或事先沒告知,如果不是,你應該委婉拒絕或直接拒絕才對,不能說孩子的課也補了,還要讓老師退回錢甚至受到處罰,這不太合適吧?建議你千萬不能這樣教育你的孩子。


喜歡真實善良的人


既然是自願有償補習,就是家長孩子都不願意補習,就不用參加就是了,但是家長不願意補習,也就罷了,卻給教育局打電話投訴,那這個家長的心態就有問題了:既然你們願意補習,我不參加補習,我也不能讓你們補習,就是這種心態,別人的孩子學習好,我的孩子學習差,我 也不讓其他的孩子學習好。


呵呵,就是這樣的心態,讓老師無語。我不好 ,別人也別想好。


實際上,這樣的心態害死人啊!自己的孩子不好,就不想讓別人的孩子好,推廣開來,在其他方面也是這樣的心態,久而久之,心態就會扭曲變形,這樣的家長,會給自己的孩子造成怎樣的心理創傷,可以想象。太可怕了!


真希望這樣的家長,能改變一下思維。給自己的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


世問


我覺得,這就是社會之怪現狀!

1.老師教學,一個班級,總是有好有壞的,或者說有的學生認真,理解能力強,自然學習好,輕鬆;有的學生注意力不是那麼集中,對事物,對語言的認知能力差一些,相對來說,學習差一些,累;但是,這些情況都是正常的,俗話說,泥鰍、黃鱔不能一樣齊!絕不能因此說某老師就不用心。評判老師的標準,應該是看看他的治學態度,所謂有教無類,那麼,老師是否無類才是標準之一;又說傳道受業,傳和授才是能力。

2.家長的態度很重要,不是說一定要提供多好多好的條件,而是作為家長,你把孩子的學習擺在什麼樣的位置。有些人,說,我非常非常愛自己的孩子!可是,一提到買點書,上點課,就覺得花錢了!這樣真的是很愛孩子嗎?!可能你曾經不願意買的書就那樣一點點的把閱讀這個最重要的能力從孩子身邊拿走了。曾經不願意上的課,就把興趣拿走了。真的愛孩子是什麼?是給他玩具?旅遊?美食?這些都是物質而已!你需要的是,傳遞技能,經驗,品質!簡單說,就是如何在社會環境裡生存並且是更好的生存。而不是任由孩子自己生長。如果你本身足夠的精英,那麼就像巴菲特說的,父母已經給了他比別人好得多的起跑線。大多數人並不是!所以,應該像阿甘正傳一樣,面對阿甘,你需要給他找到一條自己的路,並不斷鼓勵他在這條路上奔跑。在他跌倒時候,撫慰他的傷口。

3.回到問題來,我覺得這個家長的做法真是不可理喻了。當然,現在確實是有人總覺得別人對他都是惡意的,自己受到的一切結果都是因為別人!這是一種受害狂想!沒那麼多人在意你,想害你的!老師想補課,可能純粹就是為了讓學生能跟上學習,提高能力。補課是勞動,付出勞動,得到報酬,合情合理。如果非要把道德拔高到免費,那為什麼不少一事呢?難道老師就不是普通人,沒有自己的生活了?更有惡意的猜測是,老師故意不講解重要的知識點,留著補課講。不排除有這樣無師德我人。不過畢竟是非常少的,而且通過治學態度和評價體系應該還是可以分辨的吧?所以,家長舉報老師的舉動,到底是顯示誰更卑劣呢?這樣的後果就是,老師因為不是聖人,也需要按勞分配,從此不敢再提奉獻,再提用心教育,反正完成課堂教學就好了。家長,帶著惡意,最終毀了孩子的一個機會,一個開始向上,不斷奔跑的機會。

最後囉嗦一句,很多家長說老師不盡責的理由是,我孩子非常聰明的,好多人都這樣說,學不好,肯定是老師的問題!我對這樣的家長,只想說,你孩子怎麼學習的,你心裡沒有一點ABCD數嗎?你聽人說,“你孩子聰明,好好學,沒問題!”的時候,給你自己的智商充值了嗎???

真是不知所謂!!!


心遠斯直


教師提出課外自願有償補習,孩子學習差,家長不願補習並給教育局打電話投訴,子木老師以為,這種事情值得玩味。


首先,這位老師的行為值得商榷。

孩子學習差,要想辦法提高孩子成績,應從多方面著手。

1、老師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講解知識深入淺出,學生聽得懂,易明白,好掌握,喜歡聽。讓學生愛上你的課,是老師需要努力的目標。

2、提高課堂效率,利用好課堂45分鐘(有的學校每課堂是40分鐘),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讓學生能夠在課堂上把應該掌握的知識儘量多的學到手。

3、注重培養孩子的做事習慣。教師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授之於漁,而非授之於漁。孩子掌握了學習方法,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使用高效率的學習方式,成績提高也是應有之義。

4、即便輔導,也應該利用課餘時間給個別學生適當地開開小灶,很多老師一直這樣做。

而不是利用其他時間,給學生進行有償輔導。一來這是國家規定不允許在職教師進行有償家教;二來給自己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容易讓學生對老師產生一些看法;三來讓家長產生一種其他方面的聯想,比如老師有沒有上課不講家教講,有沒有藉此斂財等。

5、課外時間,老師應給自己充充電,多學習,多多用於陪伴家人和孩子,休息好,以便有更為充足的精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其次,家長的做法無可非議。

老師提出讓學生自願補習,如果覺得自己孩子不需要,當然可以藉故不參加,但是也有這樣的情況,因為自己的孩子不參加孩子老師舉辦的輔導班而遭冷遇。

1、家長不想讓孩子參加你的所謂的補習班,擔心遭到不公平待遇,所以舉報。

2、既然國家已經明文規定不允許在職教師有償家教,這位老師逆風如上,跟自己過不去,被人舉報也是理所當然,抱怨不了別人的。

3、老師跟家長要求,雖然口口聲聲說是自願的,其實是有利用職權謀私利的嫌疑的。孩子成績不好,家長自然知道該怎麼做,老師的要求純屬多餘。

總之,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避免家長和老師之間發生各種的不愉快,這種種的不愉快,會給孩子的學習和成長造成不好的影響。大家各自安好,各守本分,攜手一起共同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子木老師講語文


我做為一名教師,我來說一下。這位家長應該舉報。

首先,教師提出自願有償補課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其次,家長不論出示何種目的,均可對此行為進行舉報。

再換個角度,對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國家明命禁止,該教師為何逆禁而為?被舉報系自作自受,或許他真是被一部分家長所請求,但他不應該太天真。

第三,儘管我個人認為教師在課餘付出勞動之後獲得一定報酬無可厚非,也與師德無關。但是既有禁令,須依令而行。

第四,我個人認為教師有補課是一種雙贏行為,前提是家長自願,也覺得相關部門一禁了之不算高明之舉,甚至可以說作為不夠。(舉個例子,某教師一直對非本班學生有償補課,但其教學成績也較同年級其它班級要好出一截,請問管理部門該如何認定該教師行為?)


用戶2458103734611611


我始終反覆在講一個觀點:教師在進行教學活動時一定要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學會自我保護,否則,出了事,損害自己聲譽,傷害自己尊嚴,而且還要損失自己不多的資金。


我們在教學工作中,肯定會遇到像這類學生,學習比較差,如果不加強學習的話,肯定會跟不上其他同學的步伐。該學生肯定要補課,要額外花費時間和精力來學習。面對這種情況,我覺得教師應該這麼做:

一,首先找家長溝通,說清孩子的學習情況,講清如果不抓緊的話的後果。根據家長的態度和看法來決定下一步。

二,如果家長不重視孩子的學習,放任自流。教師應再進行兩次溝通,實在不能達成共識,那就在校時儘自己力量抓吧,家長都放棄孩子了,教師能怎麼辦?溝通三次,我覺得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吧。

三,如果家長很重視孩子的學習,也願意通過補習的方式來提高成績。這種情況下,教師建議家長找學習機構或個人進行補課,不要主動的提出由自己來為孩子補課。如果家長請求教師為孩子補課時,教師應表明態度,政策不允許,而且沒時間,再次建議找其他機構補課。如果家長再次強烈請求,並主動提出有償補課。這會兒,教師也不能輕易答應,要看該家長品性如何,不要出現補了一學期課程,到最後家長一舉報,退完補課費還要受處分,這事不稀奇。真正瞭解好了,那就為孩子補吧。(有人可能覺得有必要這樣過來過去,沒辦法,要慎重)

不過,個人建議,教師還是輕易不要有償補課,真正為孩子著想,就免費補吧,風險太大,得不償失。如果因經濟原因,不要為自己所帶班級學生有償補課。(過來人教訓!)


從容一點兒


免費!有償!爭執不下。處理好“三個明確”、“兩個協調”、“三個提高”的關係,問題迎刃而解。

家長希望免費獲得補課機會,學校裡按照規定提供自願有償課後服務,二者因此產生矛盾。這樣的事情我們這裡也有發生,都被我們妥善處理解決。(注:本文中“補課”是指補缺補差,輔導難題,答疑解惑,與課外補習班完全不同。)

〖一〗明確。

(一)這項規定是上級機關按照法律法規實施的。學校是執行單位,沒有權利決定收費與否。

(二)教師要明白,執行課後自願有償服務是國家的政策法規,最好是依規辦事。

(三)家長們都要想清楚,學校裡這種自願有償課後服務,沒有強制性,只有自願性。想學則學,否則,不勉強。

作為校長,上下協調是妥善處理問題的關鍵。

〖二〗協調。家長不想交錢就想取得補習機會,教師們和學生肯定不願意。協調和之間的關係很重要。

(一)如果某個孩子家庭確確實實有困難,不收費也是善舉。同學老師聽到後不會有人反對的。

(二)很多家長已經嚐到免費午餐、免費上學和免徵農業稅等等國家優惠,習慣了,忽然之間收取費用,必定接受不了。

校長或者教師可以明確出示有關規定要求,讓其親眼目睹,知道真相。

學校應該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尺寸一致。

〖三〗提高。

(一)教師的態度影響著補習的質量。雖然報酬不高,但是,為了使國家的政策落到實處,我們有時候就要做出一定的犧牲,同時也算是貢獻。

(二)家長應該提高認識。學校裡的課後服務是公益性普惠性的,象徵性地收取低廉的費用,僅僅是為了維持活動開展下去,最終目的完全是為了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獲得全面發展。

(三)這是一個“四贏”的開創。

既提高了學生們的學習成績,又提升了學校的知名度和形象,同時,適當地增加了教師的收入,還減輕了家長的負擔。

我相信,看到這裡時,與課後公益性普惠性服務應該的幾方面都應該釋然了。問題已經解決了,還要爭執下去嗎?

你很還有什麼需要了解或者不明白,或者有反對意見都可以在評論區發表自己的想法看法。


中小學教育者


我願和大家共同關注這個關於自願有償補課的話題。

自願很顯然易見,自已自我同意願意,應沒什麼問題。不要說補課,正常上課有問題,也需要教師,家長共同協商解決,決不是一方想咋咋得。否則給教育教學,孩子成長帶來不便,更會引起家長的不滿,憤怒。教師怨聲載道,大家都不滿意,更甚積怨愈來愈烈。

其實對於補課,國家積極想辦法,主動調節各種矛盾。我觀察到有的縣市,正在開始由政府,教體局共同發起,學校,家長共同參於,延長學校課時,放學後,延長二個小時,由學校凋配,不講新課,只負責學生作業,培養優秀生的興趣班。並逐漸發展,能減輕教師負擔,讓家長安心工作。這樣會減少減輕補課問題。

矛盾無時無處不在,願政府幹預,學校擔當,老師家長主動積極參於,減少減輕有關補課的問題,共同減輕補課在社會上的負面影響。


蠟炬成灰筆化塵


家長該不該舉報違規補課教師呢?於情似乎不通,老師強調自願參加,也就是想參加參加,不想參加不參加,自主權完全掌握在家長自己手中,況且孩子成績又不好,沒啥希望,不補課就是了,何必壞了人家好事?其他孩子補不成,補課教師受處分。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人非草木孰能無情?自己孩子的老師也忍心下手嗎?況且你也沒受到任何威脅和損害。從這個角度看,家長的做法似乎不合情理。

但是,於法則不容。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治國理政戰略,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只有人人學法、懂法、守法、護法,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才能順利實現。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在職教師不能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為學生減負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孩子老師明知故犯,視國家規定於不顧,違規有償補課,嚴重違反了在職教師的有關規定,是違規行為。公民有同違法行為作鬥爭的義務,舉報理所應當。

假如每一個人都對違法違規行為視而不見,我們這個社會公平正義就受到嚴重擠壓,會扭曲變形。社會呼喚大量像這位六親不認的家長出來淨化社會環境,推動依法治國進程。

補課教師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受到處理,怪不得別人,自己搬磚砸自己的腳。

提高法治意識,學會保護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