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我不認同這樣的觀點。

要想做好一件事,自己的鑽研是必要的。但是,若想走的長遠,與人合作更是必不可少的。

現在是合作共贏的時代,獨魚而肥是不可能的。

人,不論窮時富時,都要學會與人合作。

放到做生意上面,就是要學會共贏!唯有共贏,才能長久。


蠻老七


這個不一定正確,關鍵是找到合適和放心的合夥人。我就親身經歷過。

2006年,我和我的同學合夥開了一間五金店。當時我沒有錢,但我在做這個水電安裝行業,也就是說我懂技術。我的錢拿去買地皮建房了,在深圳。我同學先出資10萬元,租了個鋪面,然後入貨賣。

外面工程和貨品採購我負責,賣貨和後勤部分他負責。每月鋪租由我出,賣貨賺的錢和我做工程賺的錢全部投資到貨品上。不斷擴大。當是大家都沒拿工資。大概半年多才開始慢慢分點錢。每天我們所有的收入都要記帳,包括賣貨和工程收入。就算是5角錢都要記,到晚上清點好入帳,另有一本流水記帳簿,今天收入多少?支出多少?還有多少剩餘?都很清楚。

後來做了差不多兩年。我所交的租金也有10萬多元了。這個鋪就每人各佔一半了。再後來他要回老家發展,將這個鋪全給了我。

雙方確認估值後,我只要給估值的一半就可以了,最後我再自願給多點他。我們至始至終都很少有爭吵的事,分開大家都很高興。當時很多人都不相信,怎可以相處得那麼好,就算是親兄弟都有點難做到。我覺得也是。找合夥人一定要找自己瞭解和相信的人。否則不要合夥。


鳳鳴天下響


聊聊我的一個小往事

我原來做實體的,17年5月開始向網絡發展,當時阿里1688感覺很不錯,就合計著做。可是沒有這麼多錢,我就找了兩個朋友投資,我投40萬,他們各投10萬,約定好只參與分錢,不參與各項事宜。

我清楚的知道網絡不容易,我做的是當地網絡批發,當時別的代理都不看在眼裡,我用的方式是賠錢做流量,當賠到第三個月的時候,我兩個朋友開始找我退錢,說不掙錢不能玩,當時我心都碎了,因為他們的退出,我資金出了問題,把40萬賠出去一大半,最後還讓別人搶走了。我生意倒閉也是和這個項目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他把我的流動資金吃掉了。

這個小事不是告訴大家,夥可以合,但要有條件

1.合夥沒有問題,要分清誰是老大,誰說了算。

2.只認錢,不認人,投了等著,有話語權,沒有決定權。合理分配

3.白紙黑字(我就是死在這上的)。約定合作期限,期內退出一分不給。

4.資金不足方案完善。幹一半沒錢了都完蛋。

5.發起人有沒有這個水平,別一腦子醬帶隊去死。

6.合夥人要志同道合,要相到信任,別為了三分錢利背後下刀子

再多的我也說不上來,我也不是專業的。總而言之一句話,能幹自己幹,能借自己借,萬不得已不合夥,合夥心就要狠,先小人後君子。


小樂日記


農民相對來說都比較謹慎,不會盲目的把錢拿出手,這並非低調,而窮怕了,風險投資很多都是一些賭注性質的生意,比如古代賣茶葉,以前道路上不安定茶葉價格高路上很可能遇到劫匪或者其他問題,到現在來說有的農民有錢了寧可打工也不願意去投資做一些根本不懂的生意,風險投資當然是利潤比較高,風險比較大,一半都是來錢比較快的買賣,農民信奉腳踏實地的買賣,這和人的見解有很大的關係。

農民本錢對於錢就比較敏感,賺的少,還有一點很多都是親戚朋友,一旦賒賬到時候不給還不好意思上門要,本身就可能是小本買賣,一旦為了情誼賒賬那肯定生意很快關門,這種情況在農村非常普遍。

總結:之所以老祖宗對此有這樣的見解是因為,農民賺錢賺錢不容易,農村發展局限性太多,不像在城裡有很多就業的機會,直白的說農民賺的錢肯定不會想著花出去都是想用到刀刃上,更何談風險投資呢?






範城彬


合夥做生意最重要的原則是你的搭檔這個人,你們是否信任和融合?信任是建立在實實在在的合作上,而並非單憑感覺就可以信任別人。 合夥有利就有弊,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其利掩蓋其弊。 怕管帳的吞錢飛單,要帳目明細,雙方都要談好, 互相接受監督是基礎,不然到時候你去查他管的帳,好則引起不高興, 壞則日後必分家。 談明利益,你拿多少他拿多少,他為什麼拿得比你少,你為什麼拿得比他多,必須一開始就講明白,不然會產生,我做得多為什麼拿得比你少。這種情緒一旦產生, 糾紛必然形成。 明確職務責任,明確最終決策者。 這方面又引聲出一個問題,就是股份不必平攤,必須一高一底,不然日後出事。 能者上,庸者讓。合夥是智慧的結晶,一致對外。 過分強調過去的交情或友誼,不注意多溝通和交流。



獨股天鷹


我到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人在窮時更應該找人幫忙或者合夥做生意。
1.之所以人們認為無論窮與富,都最好不要找合夥認做生意是因為合夥做生意到期候無論掙錢,賠錢到最後分家不好分,容易翻臉。這個問題我覺得只要在前期約定好行程規章制度。後期就不會出現這個情況,現在是法制社會。國家法律很完善,足可以為我們提供合夥做生意的一些規定。這樣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


2.就是因為我們窮,沒有實力,才要藉助合夥人的實力把我們的生意發現壯大。做生意有的時候沒有實力是導致最終的失敗根本原因。
3.有的時候通過我們自己努力可能會有所發展。但一個人的實力畢竟有限況且還是窮時。
4.有的人認為我們窮去和有錢有實力的人合夥,可能會說我們為了錢去巴結合夥人,兩個人可以合作到一起肯定是雙方都有付出的,比如我們有技術,我們有力氣等等,不要去理會外人的看法。只要我們真心的付出,不刷陰謀手段,生意肯定可以做的長遠。
5.只要我們誠心誠意的去合夥做生意肯定能夠做好,努力拼搏生意一定可以紅紅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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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頭佳仔


本人因公司搬遷越南就隨公司到越南工作,當時也是想看到了越南有沒有機會做點生意,必究越南落後中國十年左右,各種資源及產品都依靠進口,剛好我有個同村老鄉在東莞做燈具店,也願意資源共享教我,因為我從來沒有做過生意沒有經驗,加之我還在公司暫時無法抽身,就跟同村同學一起合夥找了一個當地越南人做法人三人共同出資開了一個貿易公司(實則為店具燈),開店過程中各種問題,但是我們三個人剛開始還是很有信心做好也沒有什麼矛盾,但是事實正好相反,開業三個月營業額不到3萬,然後各種矛盾,各種懷疑,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自己做主,相互猜疑,現在都沒有信心做好,剛好我跟越南合夥人還在公司上班,也沒時間打理店裡面的生意,同村老鄉一個人也沒有信心也不是很情願一個人去打理店面,但是大家又不甘心剛搞起來的店就這樣放棄倒閉,必究投了30W,現在就這樣耗著,看開了年生意會不會好點,所以合夥生意不好做,如果能一個人做盡量自己做,可以從小點慢慢做大,減少投資風險,這樣比較好操作,可以照自己想法做,也不會一心兩用,熊掌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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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分享之家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合夥就意味著斷交,更不能和朋友做生意合夥人,否則最後會成仇人,大多數的合夥生意最後的結局都是這樣,所以不要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生意不可能都是自己做,避免不了合夥,但是合夥要有完善的制度,一切靠制度和規範做,不摻加人情。這些南方人做得比較好。人情生意分的非常清楚。

我們既然是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合夥,合夥要找內行的合夥人,不要找朋友,不要找自己身邊的人合夥。這樣的才是最好的合夥,因為合夥人只是生意上的合夥人,而不是朋友,中間沒有人情可講,一切都按著正規的管理系統運作,這樣就不會發生不愉快,用規範做事。這是我們很多人忽略的問題,我們一般選擇合夥人除了親戚就是朋友,還沒有正規的管理系統,都是用人情做生意。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導致最後的分手變成敵人。如果我們按著規矩做事,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賠就是賠,賺就是賺,清清楚楚,沒有抱怨,亂來規矩就是抱怨,就是相互的埋怨。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所以選擇合夥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也不要找對心情的人做合夥人。

不是說“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如果你選錯了人,那麼在富裕時,與人合夥的生意也不能碰。正如世上有好人壞人一樣,選錯了合作伙伴,比如選擇壞人作合夥人,那麼再富裕的底子也經不起折騰。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即使選擇的合作伙伴有著一致的出發點與動力,但是如果對方能力不足,有心無力,那你的事業也是徒喚奈何,沒有起色。

一個好的夥伴,往往比自身的努力更重要。人窮時,與人合夥的生意要更謹慎。除了選擇好的合作伙伴,對於商機的把握、風險的預判尤為重要。在與他人合夥之前,應當對市場的需求量及風險係數進行市場調研。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我們在合夥之前就需要對市場需求、勞動力是否充足、銷售渠道是否暢通作充分調研,不僅窮的時候應該謹慎,而且在富裕與人合作的時候,也應該有這種憂患意識。

無論窮富,在與人合夥之前我們都要強大自身。這裡的強大不僅僅指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與豐饒的物質基礎,而是包括自身的能力、專業的證書、熟練的技能、卓越的市場判斷力等精神方面的實力。從某方面來說,合作關係其實是一種互相利用關係,但是,不怕你被利用,只怕你沒用,我們要刻意提升自己的能力以擁有更大的交換價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擁有一席之地。無論窮富,我們都應在市場打拼中磨礪自己的慧眼。

擁有一雙識人識事的慧眼是市場弄潮兒必備的能力,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才能在魚龍混雜的人員中找到優秀的合作伙伴;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我們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把握時機的脈搏,找到銷售之道;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我們才能在市場浪潮中超越自己,成就自身的事業。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


小痕star


合夥做生意常遇到的幾點問題。

一、經營、管理觀念不一致。

創業最好是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思想觀念差距太大,在經營與管理過程中容易發生衝突,解決合夥人內部矛盾可能會浪費過多時間跟精力。這是在找創業合夥人之前就應該注意的一點。

二、職責不分明。

職責不分清,合夥人什麼事都要管,反而都管不好。萬一出了事,還可能出現互相扯皮、推卸責任的行為。

三、權力、利益分配不合理。

這點比較複雜,權力分配方面,有的按出資比例,有的按個人能力等,這也決定了後期利益分配原則。一般來說,在初創時期,按出資比例進行權力與利益分配的比較多,但隨著公司的發展,不同人的貢獻是不同的,因此,在不同階段適當調整利益分配是十分必要的。

那麼,人們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什麼呢?

合夥就是兩個人或者兩人以上,共同合作,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謀取經濟利益的組織形式。因此,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樹立共同承擔風險以及共享收益的觀念,如果大家都有異心,還談何收益。

第一,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要建立一套合適的合作規則。雖然,與朋友們之間是有感情的。但是,無以規矩不成方圓。凡是屬於合夥的事務,都需要按照制定好的規則辦事。這樣才能夠讓合夥順利運營下去。

第二,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財務要透明。親兄弟明算賬,即使再親密的關係,一旦涉及金錢問題,就難以說得清了。因而,做好財務透明,可以避免不必要糾紛。

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形成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觀念、建立合作規則以及財務透明,上文值得大家學習與把握。


行風財經


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合夥就意味著斷交,更不能和朋友做生意合夥人,否則最後會成仇人,大多數的合夥生意最後的結局都是這樣,所以不要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生意不可能都是自己做,避免不了合夥,但是合夥要有完善的制度,一切靠制度和規範做,不摻加人情。這些南方人做得比較好。人情生意分的非常清楚。

我們既然是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合夥,合夥要找內行的合夥人,不要找朋友,不要找自己身邊的人合夥。這樣的才是最好的合夥,因為合夥人只是生意上的合夥人,而不是朋友,中間沒有人情可講,一切都按著正規的管理系統運作,這樣就不會發生不愉快,用規範做事。這是我們很多人忽略的問題,我們一般選擇合夥人除了親戚就是朋友,還沒有正規的管理系統,都是用人情做生意。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導致最後的分手變成敵人。如果我們按著規矩做事,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賠就是賠,賺就是賺,清清楚楚,沒有抱怨,亂來規矩就是抱怨,就是相互的埋怨。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所以選擇合夥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也不要找對心情的人做合夥人。

我個人認為和人合夥做生意是可以的,但是選擇什麼樣的人合夥是很關鍵的。有沒有正規的生意規範也是關鍵。合夥人一定找比自己強的人合作,只有這樣才是最佳合夥,合夥做生意可不是邀約夥伴喝酒,聊天。這是很嚴肅的事情。合夥和窮富沒有太大關係。大多企業都是合夥股份制。重要的事態度。我是趙國峰zhaoguofeng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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