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師一定比花錢請的律師辯護效果差嗎?

湯湯哥兒


此言差矣!

法律援助是律師的一項業務,受委託為當事人辯護也是律師的一項業務。對律師來說,所有的案件不論大小?不論收費與否?都應當一視同仁,認真對待。

有些人認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是不花錢請的,因此律師都不會好好辦案的。

我認為這有點兒以偏概全,就拿我本人來說吧。我去年曾辦理15件法律援助案件,對於法律援助案件在我腦海中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該怎麼辦?還是照樣怎麼辦。

並且在我的心目中,我認為越是法律援助案件,越應當盡心竭力地去辦。絕不能是走過場,敷衍了事。



作為一名律師,要有自己的信仰,要有自己的職業道德。就是辦理免費的法律援助案件,才能夠考驗一個人的本質,才能夠看出一個人的品格。

況且法律援助案件,按照規定還是有一定的補助的。這並不是說讓律師貼錢或者是完全免費辦案。律師作為社會群體的一員,有什麼理由不作出一些義務奉獻?又有什麼理由不好好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呢?

所以說,辯護效果好與差,與案件的具體情況有關,但是與法律援助和收費不收費是無關的。


法重情深


首先本人覺得法援律師不一定比花錢請的律師辯護差,前提是你得遇見一個負責任的法援律師。

我們這裡2019年開始實行刑事辯護全覆蓋。法律援助案件一下增加很多。無論大案,小案,只要被告人,嫌疑人沒聘請律師辯護。法律援助中心都會指派律師擔任其辯護人。其目的是保障了司法人權,促進司法公正,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也無形增加了律師工作量。

一個刑事案件,如果你從公安階段、檢察院階段和法院階段都花錢請了律師,這個律師一定了解全案情況,並且對證據也十分了解。會在法院階段很有針對性的提出辯護意見。但同樣你請的是一個負責任和很專業的律師。我見到過花錢請兩個不同律所的律師,一個律師在法庭上一句話沒說。你認為他的辯護能力怎麼樣?

法援律師,雖然辯護程序一樣。但花在案件的時間不一樣。首先有幾種情況:1、律師本身案件很多,根本沒多少時間花在法援案件上,連閱卷可能都是委託其他律師一起拍照過來,然後抽空看看案卷,有的可能在開庭前一天都沒時間看案卷。2、就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時間太短,律師沒有更多時間閱卷和了解案情。我就遇見幾起第二天早晨開庭,頭天下午才把指派通知書給援助律師的。律師連閱卷時間都可能沒有,怎麼辯護好。那隻能憑自己的辯護經驗,臨時發揮。3、援助案件太多,補助不高,案件簡單。律師沒有積極性。我就遇到一個月開了六個法律援助案件,加上自己的案子。一個月基本都在開庭中和走在開庭的路上。畢竟精力有限。還有很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簡單認罪認罰的案子,律師其實庭上就發表幾分鐘辯護意見。法院判決不會有多大影響。

但本人只要時間充足,本著對被告人和自己負責的態度,對援助案件,都會認真閱卷,會見被告人,查詢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判決案例。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發表辯護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辯護效果不比花錢請的律師效果差。但如果你遇見是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建議你還是花錢請個專業負責任的律師。因為這樣案件律師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援助律師不一定保證能花費同樣時間和精力。


周律師Lawyer


法援律師也可能更強。

1:法援律師是法庭委派的,有一定的業務水平,不可能是初出茅廬者。

2:因是法援業務,他可能更盡心盡力。因為影響力更大。特別是有一定影響力的大律師也願意法援辯護以提高社會認知度。

3:律師和醫生,教師都是良心職業。他們絕大多數人都是敬業的,世上還是好人多,大可不必太耽心。

對嗎?


一得


這取決於這個律師的職業道德。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非政府設立的合法律所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一個有職業道德的律師,既然選擇了接手一個法律援助案件,應該以對待自己案件的態度對待法援案件


蘇州律師從振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說是政府設立的幫助窮人打官司,主持公道的重要機構,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也都是專業律師,和花錢顧傭的律師是一樣的,都是有專業水平的,他們的辯護效果並不差。只是人們覺得不要錢或者廉價的東西不會是好東西一樣心態。就像一個病人給醫生紅包是一樣的心情,不給醫生紅包就不會受到良好的醫治,病就不會痊癒似的。其實不然,醫生的天職就是治病救人的,不給紅包照樣能救死扶傷。法律援助的律師也是一樣的,就是為了幫助弱者打贏官司,還人類的公道。


用戶蕣天瀛人


題目中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法援律師雖然是免費指派的,但是隻要遇到負責的律師,想必也不會比花錢請來的律師差。更何況雖然當事人不支付法援律師的錢,但是法援律師同樣能夠從法律援助處那裡拿到必要的補貼,所以也不存在出工不出力的問題。

在很多地方實行刑事案件辯護全覆蓋,那麼只要被告因為經濟原因無法聘請律師,法援處都會為其指派免費的辯護律師。先要聲明這個免費是指對被告是免費的,法律援助處同樣會給予法援律師一定的補貼,在我們這裡基本上每個案子3000塊錢。

對稍微有點職業道德的律師來說,不存在出工不出力的問題。想必每個律師也會把法律援助案子當做正常的案子來處理,畢竟這涉及到職業道德。認為基本上不會出現題目中擔心的問題。

請律師在一定程度上更重要的是保證被告的程序權利。至於其他問題,則主要是要看證據,案件的證據才能夠決定案件最終的定罪量刑。


律師獨角獸


作為一個陪審員,我說說自己感受。

花錢律師在質證、辯護、最後陳述環節,很多都要提出問詢和陳述;

法援律師一般都是不質證,沒問詢,最後陳述簡單說兩句;

當然,也有負責任的指定律師,這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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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但從現實來看,基於以下原因,一般認為法援律師的辯護效果比花錢請的律師效果差。1、法援律師是援助性質,沒有報酬,只有少量辦案補助,所以積極性相對來說不一定高;2、法援是指派的,你對法援律師沒有選擇的權利,溝通方面,相對可能不一定順暢;3、法援的律師,大多數是年輕的律師,相對而言,各方面能力及經驗相對來說,與專職刑事辯護的律師來說,可能略顯差距。


鄒立洪律師


別的因素不論。

客觀上,從律師接受案件時間來看,聘用律師的時間可自刑事立案起,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會見閱卷,研究案情,特別是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準備充分,辯護效果會好。法援律師法院通知法援中心指派律師時間晚,有的臨開庭(三天前)才通知,時間很短,簡單案尚可,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由於時間所限,辯護效果得不到保證。


律師以案說法


不一定,關鍵看律師本人的責任心。法律援助的費用較少,確實有些律師對案件並不上心。但也有不少律師責任心強,對每一個案件都很負責。所以並不比花錢請的律師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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