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退婚,女方需要返還彩禮錢嗎?女方的青春和名聲,男方該如何賠償?

鄭極夫


嘆……女人的青春,請問女人給幾個男人睡過,女人臉面,現在有很多女人講臉嗎?彩禮,彩禮,有是安全費,有是女人以後的保證金,怎麼說,都是女人之理。

想想看,如果女人想安全,想過好生活,就正常結婚,別搞的賣啊,賣啊,記住你是人,不是畜生,別自己不把自己當人看。

說彩禮,雙方喜歡,談彩禮是行,正常商量,看家庭情況,有點彩禮就行,結婚過的是家,別總想著,沒有結婚就想著怎麼離婚,怎麼把錢搞到手,女人要有這樣的心理,結婚了也過不好,過的是家,不是算記男人。

說女人,看城市,離婚帶小孩的女人有很多,成天在網上找男人,幾年,十幾年都過去了,離婚的女人,還是沒有男人要。自帶小孩很辛苦,急了就隨便找個男人打一炮,結婚沒戲,現實中見過的離婚女人太多,玩玩行,誰也不會放在心上。

離過婚的女人都變態,都是要車要房,找還找男人條件好的,能養著自己的,這樣的心理,女人都有,但是,條件好的男人,找的上小丫,不會要一個二手貨。所以,女人找啊,等啊,等到老死,玩完。

說,人,要結婚,女人講的是,自己好看,有人要,帶個小孩,也能嫁出去,但是都死著,看著,單過。帶個小尾巴。

女人,不懂男人,男人,不講幹什麼的,男人講的是,結婚要有自己的後代,如果女人做不到,這樣的組合家庭,最終的結局,還是拜拜。沒有傻男人,掙錢養別人的小孩。現實中見多啦,男人沒有自己的後代,在生活上是沒有壓力的,這是男人的天性。看老年二婚,過生活給防賊似的。

城市單身二婚結婚的少,都是玩玩的多,就是找一個在一起過,但,不會領證。騙錢別談。都不傻。

在農村就不一樣啦,有的女人一婚,到二婚,在到三婚,四婚,都留的有種,這樣的女人,可以定論,一生都不會幸福,就是男人要這樣的女人,男人想的也是借地留個後代,女人嗎?男人也不會放在心上,男人明知道這樣的女人不是好東西。遷就著過。

社會上的情人,都是誰家的男人,誰家的老婆呢,想想吧。


實事男人


我總結一下,現在男女婚姻中男方處於的局面,女方口口聲聲“1.我父母養育我20多年,嫁到你家,給你們生孩子,給個幾十萬彩禮還多嗎?”2.我找對象必須有車有房有存款,誰結婚不買房子?房子必須加我名3.我就這麼一個弟弟,父母生我養我不容易,我要幫他買房結婚,這也是報答我父母的養育之恩4.今年去我家過年吧?生倆孩子得有一個隨我姓;這周帶孩子去我家吧?給我父母多買點東西

嫁過來以後呢?男人就是一坨屎,沒用的男人,男人就應該怎麼樣怎麼樣,要創造好的生活;男人有錢男強女弱天經地義岳父母一家也高興,女人有錢女強男弱男人沒法活,而且公婆一家人被壓的抬不起頭來;婆婆就應該帶孩子,不給生活費,而且不給孫子孫女買東西也會落不是,帶孩子帶不好也不是;不帶孩子更不行,哪天不講究衛生或者有些情況沒注意就會被嫌棄,哪怕就是出去拼死拼活掙錢貼補兒子兒媳也沒人心疼,還得被人說婆婆沒幫忙帶孩子,姥姥看孩子就是幫忙,婆婆看孩子就是天經地義,還得忍氣吞聲。越來越想不通所謂的男女平等到底是怎麼說的,花大價錢娶回來的媳婦,婆婆還得哄著她,而且自始至終人家都是靠孃家近,舔著一張逼臉整天說娶不起別娶,公婆在沙發上躺著看會電視就發抖音嫌棄,給公婆買點東西心裡記著那是公婆欠自己的,岳父母把錢全給兒子後,生病沒錢治,沒法養老還得靠女兒孝順,岳父母帶一會孩子就說父母不容易要孝順,公婆帶一輩子孩子都是理所應當而且還不孝順,說是男方家的孩子其實孩子跟誰近?公婆能指望孫子孫女養老嗎?十歲以後的男孩子跟父親總是有點隔閡,媳婦想帶著孩子回孃家,老公能不跟著去嗎?難道要一直分開?男的要養家餬口難免會做一些危險的工作也不會太注意身體,男方去世後公婆都面臨老年喪子的痛,還沒錢養老,因為都給兒子了,以後能不能見孫子一面都不好說,所有財產及補償款都會留給自己和孩子,有些人會說女人不也一樣嗎?絕對不一樣,因為男人有擔當男人就是累


大大0817


找不到老婆的都來廣東吧!我們這裡潮汕人自古以來嫁女兒都是不要錢的,真的,倒貼,你來我們這裡,結婚,不要錢,給個1,2萬,或3萬就好了!我們潮汕人自古以來嫁女兒都是不要錢的,倒貼,現在也是。我幾個姐姐今年結婚了,我們家每個只收2萬,真的。我們這裡有好多女人嫁不出去,沒人要,好多都找不到老公,女人比男人多,真的。你們那裡缺女人就來廣東吧!我們這裡的人品德大部分都非常好,不愛慕虛榮,不談錢,不貪錢,我們自古以來都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相信我說的都是實話。


____真心守護820


何為女方青春還有名聲?男方就沒有青春以及名聲了?我與前妻離婚,離婚導火索是她明裡暗裡拿錢不停的資助她孃家人,包括我預留的公司備用資金,期間我條件還算可以,所以她貼補家裡人我也是贊成的,只是她越來越過分,既然從幾千一個月到暗地裡幾萬十幾萬的拿給孃家人,建老家房子,她父母做生意,她弟弟娶老婆房子的首付都從我這拿,後面我需要資金擴展公司的時候才知道卡里就幾萬塊錢了!所以我與她走到離婚地步,,並不是說怪她拿錢貼補家裡人,而是不和我商量,起初幾千一個月我同意了,後面越來越多,而且毫無底線的幫!我無她協議離婚,期間她偷拿資助孃家人的錢,有些離婚過程中給我打欠條的沒有打欠條的70餘萬,我也不打算再去討要,畢竟曾經夫妻一場,無論是什麼原因離婚都好,曾經也是離彼此心跳最接近的兩個人,做不成夫妻,也沒有必要變成仇人!如若相愛…便陪她到老!如若錯過…便護她安好!新的開始…心的開始…重新上路…方得始終!



一縷陽光映孤影


真無恥啊,兩人你情我願的戀情,憑什麼女方有臉提青春損失?男方就沒有青春損失嗎?


漫天煙雲1


按照民間的通俗做法,是男方提出退婚,那就不能要求返還彩禮,女方提出退婚,要返還彩禮錢。至於女方的青春和名聲,現在都講求男女平等,男女雙方在一起,也沒有說一定就是女方單方損失。

按照法律規定,有三種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一種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為給彩禮的目的就是要結婚,既然目的無法實現,那就要返還了。

第二種是領取了結婚證,但是確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是隻符合形式上的結婚要件,但實質上還是各過各的,也就談不上夫妻感情了,這種情況下離婚,彩禮也要返還。

第三種就是結婚了,也共同生活了,但是時間較短,雙方又離婚了。現在的彩禮動不動幾十萬的,對於一般的家庭來說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集全家之財力,結一次婚,如果兩個好好過日子還行了,一旦離婚,為結婚所負的債務還沒還清,生活困難的,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莊心審判


首先我聲明,本人說話不太好聽,請諒解!先說一下,男方一般不會主動或首先提出退婚,現實生活中女方提出退婚的居多,男方若提出退婚那真是迫不得已了(女方出現了原則性的問題,大家都懂得),我覺得提問題的肯定是個女士,你的意思男方提出退婚就浪費了女方的青春和名聲,那男方就沒有青春和名聲了?如果是女方的過錯,男方也不能提出退婚?就該忍著?就該裝王八蛋?只要男方一提退婚,女方就說了,你浪費了我的青春和名聲,對不起,彩禮不退了!靠!這他媽和搶劫有什麼區別?這是什麼邏輯?艾瑪,這年頭做個男人真他媽倒黴透頂了!


用戶1982448977604


男方退婚要承擔違約責任,彩禮女方可以不返還!女方退婚,要全額返還男方的彩禮!這是民俗!!!


海嘯961


樓主,男孩子都要和你離婚啦,應該去看看婚姻法,對你的利益能有保護,婚姻法明文規定男方提出離婚彩禮不予退還,關於你講的女孩子青春賠償費一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現在都是男女平等,在談戀愛結婚的過程中發生的性行為,都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你佔了我的青春,我也佔了你的青春,相互都是對等的不存在誰賠誰。

小姐你提到了女孩子的青春損失費,每個年青人都有青春這一站,都要走談戀愛這一段,你說你女孩子青春被男孩子佔了,那男孩子的青春也被你佔了,在戀愛結婚過程中發生的事,都是在法律允許兩人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結婚了兩人日子過不好,男方提出離婚給你幾十萬的彩禮都不要了,你還要人家賠你青春損失費,你真好意思講出口,法律也沒有這個規定,你就死了這個念頭吧。

關於你講到個人的名聲,每個人都要談戀愛,結婚,不能因名聲不談戀愛吧,既然談戀愛,結婚就會有談不好的,分手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名聲好與不好的說法,當然你再找對象時,人家說你是二婚了,你雖然沒有小孩子,但你已經不是小姑娘了,心須要降低標準,要承認已經是二婚的事實,也不存在有什麼名聲不好,不要想的太多了。

人家男孩子為了結婚花了幾十萬,現在主動提出離婚,都因你脾氣不好,給你家的彩禮現在都不要了,你還想要青春損失費,古話講的好,得饒人處就饒人,一日夫妻百日恩,人生必盡有這麼一次相處是緣分。




鵬獻舞


在過去,男方要求退婚,女方不返還彩禮的現象很多。因為那時候彩禮要的很少。現在的彩禮動轍就是幾十萬,不返還顯然是說不過去。對此,最高院也有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是有法律規定的,不可違也!至於女方的青春和名聲問題,我覺得沒什麼可講。既使婚前同居過,也是你女方心甘情願的。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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