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產沒份,合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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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作為女兒肯定是責任和義務的,這是沒有商量的,老人的財產女兒和兒子一樣也是可以分得的,但是農村都有這樣的習慣,財產兒子繼承,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對這樣的事情我的建議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別去追究你多我少了,家裡的事說不清,因為財產的事兄妹之間或者姐弟之間鬧掰了也不好,有些農村人是很不講究的,贍養父母是城裡孩子的事,分得父母農村的財產是農村孩子的事,他們就認為城裡人就應該贍養父母,農村人就不應該贍養,遇到這種情況,也只能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了,認了,我是父母的兒子,贍養父母是我們城裡人的事,與農村人沒關係,就是父母去世,喪葬費他們都是有言在先,沒有錢,父母留下的財產(包括土地)都被農村子女瓜分,你能怎樣?打架?斷絕關係?都是不可能的,以大局為重吧,別傷了和氣,遇到這種事情往寬想,假如父母一點財產沒有,你不也是照樣贍養父母?就當父母沒留下財產就行了。


閒情逸致


好男不吃分家飯,

好女不穿嫁時衣。

我兄弟三分家時,我是老大,舅舅做證,女的全部出去,因女的話多,心眼小,佔有心強,特別是我們農村婦女,沒文化,素質差。

我兄弟三有個妺妹,叫她也出去,否則顯得不公而互相猜嫉。

我提議:沒分家前先給妹拿五萬元,其於兄弟三平分,有人說多了……我說別多話了,四萬不能少,馬上用報紙包好,明早由老二轉交給妹妹。

第二天早上,妹妹感動涕零,我說應該的,就是少了點,別介意,不給你我哥三個不就一人多分一萬三嗎。我雖老了,但不能靠吃分家飯。


蔡必榮3465


贍養老人,兒子女兒都是一樣的有一份。而在財產的分配上,其實也該有女兒一份的。

我有一兒一女,自然老了後要靠他們二人拳老。但是我是從農村出來的,重男輕女思想還是比較嚴重的。要想讓他們平均分配財產,我的心裡還是有點過不去。

本著不讓女兒太吃虧的想法,我對財產按二比一分配,兒子比女兒多一半。今年年初,我把我們的養老錢丟足後把我的財產分成了三份,兒子兩份,女兒一份。

這樣做的結果是也照顧到了兒子,女兒也有一少半,從表面上看,兩個人都沒有什麼意見。

分家是一個很頭疼的事,只要弄的不太公平,很可能引起家庭大戰。如果把家裡弄的支離破碎,還不如沒有什麼財產。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邊說著兒媳婦不應該贍養公婆,那邊說著女兒不應該贍養父母。把天下做女兒的抹的如此之黑,讓那些贍養了父母的女兒們情以何堪!這種給自己兩邊免責的女人有,但那是極個別喪盡人良的例子。我遇到的一個婦女就是這樣的。因為她給婆婆家生了一個男孩,婆婆偏心的把兩套房子都給了她,而不給生了孫女的大兒子。結果她贍養婆婆了嗎?沒有。最後她的婆婆是被她的幾個大姑姐伺候走的。該輪到她贍養母親了,她說她是嫁出去的姑娘,沒有義務贍養母親(她有退休金.家中條件十分的豐沃)。然而像她這樣的女兒有幾個(而且她也得到了應得的報應:四口人兩個癌,一個離婚.一個心臟支架)?我們國家現在贍養老人的實際情況是,大多數的女兒(多子女的)都是十分孝順父母的,都在盡心盡力的贍養著行動不便的父母親。很多女兒比兒子還要孝順父母。做兒女的,都是父母生養,都有義務贍養父母。趁著父母在,拿出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的贍養父母,為自己的善業上增加好的德行,對自己有好處,對自己的子孫後代有好處。不要等到父母不在了,自己的報應來了再去後悔就晚了!所以在這裡我為天下所有孝順父母的女兒們點贊!希望提問者不要再給中華民族的孝道上抺黑!頭條平臺以後少提這種拉兒女之間仇恨的問題。多提宏揚中華民族孝道的問題。





2689春天的花兒


不要說下嫁女兒沒有一分錢,我老公家幾兄弟,我們最小,所有的好處都給大的拿去了,等到我們結婚老人老了,房子也他哥佔了,錢也沒了,我老公本來年齡蠻大才結婚,結婚一無所有,最後什麼都靠自己,在最困難最苦的時候還要妯娌踩,幸好上天眷顧善良的人,現在過好了,感恩!


蘭軒


本身找女兒養老就不合理,女兒是外人媳婦是自家人,我媽說的,閨女出門別家人死後埋別人的祖墳,媳婦自家人死後埋自家祖墳,所以不女兒財產也不找女養老,別人家的閨女給我媽養老,我媽的女兒給別人家父母養老,只是換個方式養老,我覺得我媽說的很正確,我是大兒子我什麼事都坦待,我沒有臉找姐姐妹妹幫養老,我別的大話從來不講,我不叫我媽老了遭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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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弟弟大學畢業工作後就沒向父母要過錢,包括弟弟娶媳婦,我嫁人。因為父母是農民,能把孩子供出去已經盡力啦!我們只要有錢,就會給父母錢。

我爸在我和弟弟剛結婚的時候說,以後在院子邊栽種一些樹,給我們一家種一些。以後他們老了,家產讓我和弟弟平分,我們倆都表示不要!我爸挺無奈的說:我掙下的家當,怎麼還沒有人要呢!



媽媽有病去世後,爸爸再婚前,把我和弟弟兩家叫來,把房產證拿出來說:姑娘,房產證你就別要啦,給你弟弟吧!我說行!本來也沒有打算要。媽媽有病的錢絕大部分都是弟弟拿的,即使我也盡力了,但是還是沒有我弟弟拿得多!我弟弟說:不行,必須有我姐一半!我說先放你那裡,以後再說吧,我和老公都已經商量好啦,給也不能要。弟弟為家裡付出比我們多得多!



我覺得吧,父母把我們養大,真的特別不容易!他們養我們小,我們養他們老!很正常,即使沒有家產也應該為他們養老。自己過得也還行,沒有他們的財產不是也過到現在嗎?多得點老人的東西,又能富到哪裡去?有能耐自己去掙唄!大家說呢?



這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夠幫到你,我是幽蘭笑一笑,感謝您的閱讀。


幽蘭笑一笑


合理與不合理都在人心難測!現實這種事太平常了!我爸就這樣的,他還要講沒有問你要錢是你自己給的,他還給兒子補貼裝修,給孫子上學用!自己是農民沒有一分錢的收入。十幾年了兒子給了500元還經常拿出來講:對我是地確可以了。家裡房子莊基拆遷款全部給兒子了平分了,兩個兒子都不滿意,都感覺自己拿的少了,因為我姐妹倆個各自拿走了自己的戶口錢,沒有給他們留下來。到現在我爸還要自己一個住在兒子的房間裡!我每年都有要給他1萬多就這樣也沒有得到過一句肯定,應該的。等他不能獨立生活了再說吧!不過就是將來老爸去世了,也是已經盡到自己的心了不後悔。盡心盡力這事也有很大好處的,我家小孩比他家小孩講道理的多,不自私,勤快還節儉。意外收穫吧!可以預見將來的日子都不一樣的。


待黎明之光到來


這個不合理

我小時在農村長大,14歲離開農村,已60餘年了,那個村也基本沒有認識人了,可以說多少年不瞭解農村實情了。但看了題主所問這一問題,忍不住想發表一下看法。

從法理上,男女地位平等。無論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還是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繼承法,均有男女一律平等,不得岐視婦女的條文規定。分析家產沒有出嫁女兒份,就是岐視婦女的具體體現。

從血緣關係上,兒女都是父母最親的人。女兒跟兒子一樣,都是當媽身上掉的肉,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兒子是塊肉,女兒就不是肉了呢?

從義務和權利上,是對等的。女兒和兒子一樣盡了贍養義務,分家產時女兒也有權享有一份。分家產沒有女兒的份,這是對女兒權利的剝奪。

如果女兒沒盡贍養義務,也就沒有分家產的權利。

可是目前在農村,仍流行"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把女兒視為外人,重男輕女思想,女兒出嫁父母要的彩禮,女兒沒份,房屋拆遷款,女兒沒份,出嫁前士地女兒有一份,出嫁後女兒沒份…等等啥也沒份。有一條父母老了贍養,女兒有份。女兒從法律上是應該的,但這個沒份那個沒份,心理是不平衡的。房子,土地,拆遷款等什麼兒子都有份,但對年邁多病的父母缺乏擔當,把贍養老人的義務推給姐妹,做為姐妹能服嗎?

為此,做為父母要增強法制觀念,拋棄重男輕女思想,仍視出嫁女兒為家人,兒子女兒一視同仁,一樣對待,對兒子盡贍養義務多些,可適當照顧。這樣暖了女兒心,全家才能多些和諧。

以上僅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請批評指正,請筆下留情,勿噴。


用戶6096一帆風順


1、要彩禮也是家長的權利,出嫁閨女有彩禮回報的,父母不用提供房子、車車,嫁妝也可以不提供或是少提供。

2、贍養老人,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履行義務,所以得孝順父母,爭當孝子。

3、贍養父母,不用建立在分家產基礎上,贍養父母,子女平等,沒有繼承家產的子女也要跟繼承全部家產的子女,平等的履行贍養義務,這就是說,父母家產全部給了兒子,閨女出嫁也要幾十萬彩禮錢了,在贍養老人的時候是男女平等的,女生要的男女平等,在贍養父母的時候已經體現出來了。

所以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關鍵看你怎麼比。

個人覺得,父母家產都給兒子,閨女兒子一起養老,已經算可以的了,只要父母不捆綁閨女過度幫扶弟弟或是哥哥,又或是孃家侄子,不培養扶弟好姐姐或是扶哥好妹妹已經算是很不錯,很正能量的。

所以別要求太高,父母有權決定家產給誰,而養老子女都有義務。

個人覺得,父母能做到以下幾點,已經算是正能量了。

1、平攤養老,別家產給一個,要另外一個沒分家產子女全額養老。

2、不培養一個子女養另外一個子女,不培養閨女當歡樂頌中樊勝美那樣扶哥好妹妹。

3、問閨女要養老費的時候,參考法律規定,不過多超額度或是超過好幾倍的來要。

4、不在子女之間進行家產乾坤大挪移,女婿幾套房子是女婿的,別逼女婿分給小舅子。

5、不故意挑撥閨女離婚,不通過反覆結婚賺反覆彩禮錢,閨女復婚的時候不要二次或是多次彩禮錢。

能不做以上5點的父母都可以稱之為明白事理,正能量父母,好爹媽。

而家產全部給兒子,平攤養老,只這一點閨女可以通過嫁人,與老公打拼來生存,這點影響不是很大。

通過閨女婚姻折騰,來實現光大娘家宗親事業,和振興孃家家族的,這種情況是危害最大的,比題主問題危害大多了。

所以對於父母,得可憐天下父母心,用正能量心態去看,不是太過分,都能稱之為正能量父母,偉大父母!

所以要傳遞正能量,以正視聽。

只要父母靠閨女女婿來養老,胃口不是特別大,不超過法定贍養費兩倍或是三倍以上,要閨女女婿負擔的起,已經算可以了,正能量了,對待父母也別要求太高。

個人覺得,父母對於閨女女婿索取贍養費標準,應該儘量控制在法定全額贍養費1.5倍以內,儘快不要問閨女女婿要房又要車,還要自己兒子上學錢,結婚彩禮錢,為了閨女幸福,避免張口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的要。

所以在法制社會,對於這樣情況,在法學意義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父母那樣分錢給一個子女,養老男女平等,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沒有半點違法成分,法學定義上屬於合法行為,養老閨女有份也是父母的合法權益,並且受到法律保護,如果閨女因為沒分到家產拒絕贍養父母,除非是無贍養能力,不然也是涉嫌違法的。

財產給一個,養老子女平攤,在法學意義上屬於合法行為,父母在依法處理自己家產,合法的享受自己的被贍養權,法理上沒一點問題,一點問題也沒有,只要索取的贍養費在法律規定範圍之內,不太離譜,本身也是依法享受被贍養權的。

記住:贍養義務不需要建立在繼承父母家產的前提下,哪怕父母家產上億,你一分錢沒繼承到,照樣得贍養父母,父母的被贍養權在法律程序上基本是無懈可擊的,就因為沒繼承家業就想擺脫贍養父母的義務,是不可能的。

其實十多年前農村的協商養老有一定參考意義,兒子繼承家業,兒子獨立給父母養老,上一代人也沒太多的家產糾紛,大家基本都一樣。

隨著父母懂法律的多了,知道自己權利了,開始開拓創新的進行家產分割矛盾就多了,小編列舉出幾個情況。

1、家產都給閨女,要兒子獨立贍養或是子女平攤贍養。

2、家產都給兒子,要閨女獨立贍養,或是子女平攤贍養。

3、家產閨女兒子平攤,要兒子獨立贍養,分家產男女平等,贍養義務上遵循傳統習俗。

4、家產平分,贍養義務閨女兒子平攤,看起來合理,如果一個小區或是村莊,或是一個鎮,大部分家產兒子繼承,就那一個均攤的,矛盾也大。

以上四種分家產方法,尤其是多子女家庭,會滋生很大的家庭矛盾和親情對你,容易導致父母與子女對立,子女家庭破碎,父母與子女關係名存實亡,親情受傷,大家庭不再和睦,兄弟姐妹容易出現斷親現象,有些兄弟姐妹因為家產糾紛老死不往來。

其實想想以前農村閨女都不分也有公平一面,自己不分孃家的,自己老公的家產也不被分,大家都一樣,財富分配反而糾紛少,那時候兄弟姐妹見面很親,有親情感覺。

而當適應以上四種家產分配模式,由於標準不統一,

以男的為例子,可能自己的孃家家產給姐姐或是妹妹分割了,自己的媳婦又沒分到她孃家家產。

最爽的就是自己孃家家產繼承完了,媳婦的孃家家產也繼承到了。

最不爽的就是自己父母家產沒繼承到,媳婦孃家家產也沒繼承到。

以女性為中心也是一樣,

會出現暴富與一無所有的情況,

進而家庭矛盾激化,兄弟姐妹家產糾紛打官司或是斷親,或是父母與子女關係不和,

如果到了家產都平分,養老都均攤,又會面臨兄弟姐妹多的結婚困難,都想嫁或是娶有錢人家的,婚姻的門第觀念又會形成,窮人家的孩子就是女孩嫁人也受不公平待遇。

所以在男女平等方面,尤其是涉及家產分配方面,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多給無助的父母和可憐的子女更多的人文主義關懷,為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的親情提供更多的人文主義關懷,減少因為家產糾紛導致的兄弟姐妹斷親、子女家庭破摔、父母與子女親情名存實亡的情況。

古代的家庭持續存在了幾千年,整體家庭關係還是維繫在以親情為主的家庭體系中,要參考些古代的家庭關係,探索出一條能有效減少親情對立的方式。

家產糾紛,因為家產糾紛導致的親情破碎,尤其是涉及普通家庭也會面臨到的難題的時候,需要用建設性的人文主義來幫助那些破碎的親情重新修復。

小編自己也想不出更好的方式,繼承家產的標準不統一,這個的確是老年人面臨的困境,搞不好兩頭不落好,失去親情的被贍養權即使享受到,心理也不會舒坦。

其實這個問題也是新生一代人要面臨的問題,以後自己有兒有女的時候該如何分配家產,如果自己平均分配,人家不平均分配怎麼辦?自己平均分配自己親家不平均分配怎麼辦?自己兒子的孃家財產給分了,娶的媳婦沒分到怎麼辦?

整體分配標準不統一,由兒子獨立繼承到男女平分這個過渡期,又或是有兒子獨立繼承到閨女獨立繼承這個過渡期,很難形成統一標準,分配的時候確實很難。

同樣是父母,卻是不同的分家產方法,的確要父母很尷尬,家裡窮沒有責怪理由,偏心或是與大部分父母分割家產方式不一樣,得多大勇氣才理解,真理解透了可能兩代人就只剩下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了。

農村老傳統家庭分割方式,成功的地方是五六十歲那代人的兄弟姐妹感情很真,很無芥蒂,斷親的少,那代人兄弟姐妹見面很親。

都是閨女或是都是兒子的還好,如果閨女兒子都有,從現實角度來說,的確很難,現在閨女女婿對家產繼承權也有要求。

不過現在,兄弟姐妹處的不錯的,家產糾紛少的,是兒子繼承家業,養老方面兒子為主,閨女自願原則,這種情況稍微好點。

兒子繼承家業,還培養出嫁閨女當扶弟魔的,這種模式矛盾相當尖銳。

閨女繼承全部,兒子來獨立養老的,家庭矛盾更不用說了。

其實當女婿的還得明白一個道理和法律常識:

如果自己媳婦沒繼承到她孃家的宅基地,而那快宅基地的審批是因為小舅子或是大舅哥出生而批下來的,小舅子或是大舅哥自己蓋的房子,自己的媳婦戶口已經遷移出走,那份宅基地是你小舅子或是大舅哥從集體中分到的,就不要惦記了,如果那塊宅基地當時的分配是按照兒子數量來分的,因為兒子出生而分配到的,就不屬於父母家產,跟心理不平衡的女婿沒半點關係了。

所以針對農村的宅基地和自建房這一塊,得了解農村集體政策,女生出嫁了,不一定等於孃家兄弟的宅基地和自建房都有自己的一半,宅基地要要看誰在那集體,但是以誰名字申請到的,自建房得看房子歸屬於誰,有些父母根本沒為兒子蓋房子,兒子自己蓋的,那房子跟自己也沒半點關係了。

如果是農村的,覺得分配不均,其實也可能是對家產屬性認識不清楚,宅基地和自建房歸屬權得調查清楚那筆財富是屬於自己父母的還是屬於孃家兄弟的,如果在法學上已經是孃家兄弟獨立家產,你上哪分呢?

農村基本就是承包耕地、宅基地、自建房,這個有一定認定標準的,孃家兄弟姐妹家產不一定全部是自己父母的,這個要弄明白,農村是集體經濟,兒子出生本來就有集體給予的福利的。

父母與子女,除了法律關係還有親情關係,一旦親情破裂,關係淡如水,僅存的法律關係是無法強制性的修復親情關係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演員,演戲能以假亂真,這種情況下下的兩代人相處軟傷害成分會畢竟多,如果感情破裂,就是按照古代的請安模式一天給父母三請安,彼此日子也不舒心。

老人長壽的一個重要法寶就是會分家產,日子過的舒心踏實。

喜歡標新立異的父母在今後老年生活會鬧心事多些,其實題主的岳父母,如果家產都分兒子,兒子獨立養老,閨女自願原則,家庭矛盾就少了許多,非要繼承家業按照傳統,養老按照現代理念,古今結合一起,又有失公允,問題不就來了。農村上一代的處理模式其實是有參考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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