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中國頂級刑辯律師:通往成功的三層境界


如何成為中國頂級刑辯律師:通往成功的三層境界

一、第一層境界是基礎階段


要達到第一層境界,分為兩個方面,系統學習法條和權威教科書。


第一方面,通過法條學習法理,養成用法言法語表達的習慣。


對於剛進入刑事辯護這個領域的律師而言,打好紮實的法學基礎非常重要。系統學習與刑事辯護相關的法律(即法條),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非常重要。


刑法方面法條,馮江編著的《刑法全厚細(第三版)》(原名《刑法適用指導與疑難註解》,中國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蒐集的各種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比較全面、及時,按照《刑法》順序排列,查詢也較方便。


刑事訴訟法方面法條,劉志偉等編著的《刑事訴訟法一本通(第12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也是按照法條順序,嵌入各種法律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查詢也較方便。


中國沒有專門的證據法典,相關法條集中在《刑事訴訟法》的第五章“證據”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發佈的相關法律解釋和規定中,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等。


通過學習上述法條,熟練掌握法條上的用語,即所謂“法言法語”,養成用“法言法語”思考問題和撰寫法律文書的習慣。


例如,刑事案件對認定被告人犯罪所要達到的證明標準,在立法上的表述為“證據確實、充分”,這才是法言法語,而不是意思相近的“證據確鑿”。“證據確實、充分”作為法言法語,在法律上也是有特定含義的。《刑事訴訟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又例如:刑法條文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不能自己表述為“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這種不專業的表達。


第二方面,通過權威教科書來學習法理,熟練掌握兩個犯罪論體系。


為什麼要學習權威的教科書?因為在中國,權威的知識才具備公信力,才具有普遍遵奉的價值,才會被司法部門所採納。通過法條來學習法理,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如前所述,通過對法條有一定的熟悉之後,再系統學習權威的教科書達到學習法理的過程(當然也可以邊學習法條邊學習權威的教科書)。中國刑法學界的犯罪構成理論,主要分為四要件理論體系和三階層理論體系。這兩種理論體系,都要熟練地掌握。


四要件理論體系,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長期佔據我國法學界及司法實踐的主流,是來源於前蘇聯的法學理論。四要件理論在中國的權威學者有高銘暄(北京師範大學)、陳光中(中國政法大學)、趙秉志(北京師範大學)等。以四要件理論體系編寫的權威教科書有高銘暄、馬克昌主編的《刑法學(第八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陳光中主編的《刑事訴訟法(第六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樊崇義主編的《證據法學(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三階層理論體系,即構成要件的符合性、違法性、有責性,這三者之間的邏輯關係是層層遞進關係。三階層理論來源於德國和日本刑法理論,近年來越來越為國內法學界所接受。三階層理論在中國的權威學者有陳興良(北京大學)、張明楷(清華大學)、周光權(清華大學)。以三階層體系編寫的權威教材有陳興良、周光權主編的《刑法學(第三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張明楷著的《刑法學(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我個人認為,在上述刑法學者中,陳興良教授的學術水平尤為出眾。陳興良教授所倡導的三階層的犯罪理論體系,最適合解決複雜、疑難案件。對於刑事辯護而言,律師重點關注的是出罪,而非入罪。某些疑難複雜案件,用四要件理論分析往往是構成犯罪的,而用陳興良教授等人的三階層理論來分析,可能就不構成犯罪。


張明楷教授也是倡導三階層理論的學者,但是他的某些觀點太超前,在論證上又不夠充分,往往難以被人接受。所以我們在閱讀他的著作時,對律師有利的(出罪)觀點就拿來為己所用,對律師不利的(入罪)觀點就不用。


通過看一位律師讀怎麼樣的書,就能看出他的專業基礎如何。如果一位律師讀的都是權威學者的法學著作,他的專業水平就高,而如果他讀的是非一流學者的書,讀非權威的書,那隻能說明他的鑑別能力、認識能力有限,相應的法學基礎、認知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


除了閱讀權威教科書之外,還要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要熟悉刑事訴訟的整個流程:訴訟程序中,哪個階段需要出什麼文書?文書的作用是什麼?格式、內容是怎樣的?這些需要通過實際辦案,多看多寫,才能瞭然於胸。


達到第一層境界的標準是,能熟練掌握基本刑法理論,使用準確的法言法語、清晰的法律邏輯撰寫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所有法律文書。但是,中國的刑事辯護律師中,有三分之二連這個標準都達不到。


二、第二層境界是高級階段


當刑事辯護律師打好了第一階段的基礎後,就可以開始充實提高了。不能僅滿足於閱讀第一階段的權威教科書了,而是要在原有基礎上,閱讀權威學者的法學專著。法學專著和教科書的區別,是專著必須具備一定的理論深度和高度。


四要件理論的權威學者中,有些擅長刑法總則研究,有些擅長刑法分則研究。前者如高銘暄,他的專著有《刑法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刑法專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後者如王作富,他主編的《刑法分則實務研究(第五版)》(中國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是刑法分則領域最全面的研究之一。趙秉志主編的《中國疑難刑事名案法理研究》(第1卷-第6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2011年版),通過典型疑難案例,對刑法分則的罪名給出了詳盡的專業分析和法理解析。


三階層理論的權威學者中,陳興良、張明楷在刑法總則、分則方面都有專著。如陳興良主編的《刑法總論精釋(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刑法各論精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張明楷著的《犯罪論的基本問題》(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樊崇義(中國政法大學)在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方面都有專著,他主編有《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刑事證據規則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證據法學(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學術深度都比較高。不過總體而言,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方面研究的專著比較少,不像刑法總則、分則研究的專著那麼多,研究深度也沒那麼深。


除了研究權威學者的專著之外,還需要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或公佈的權威案例,對於各級法院審理案件的影響很大。最高人民法院的權威案例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和《刑事審判參考》對外公佈。《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分為月刊版和年鑑版兩種,後者是前者的彙總。《刑事審判參考》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主辦,是不定期出版的業務指導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創刊,截至2017年8月,已經出版了107集。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公佈的權威案例分類彙總為《中國刑事審判指導案例》出版,2012年出版增補版,最新的是2017年出版的增訂第3版(共七冊,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刑事辯護律師通過閱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對這些案例的評析,可以增強法言法語表達和法律專業素養。在案件辯護過程中,如能引用這些權威案例來增強自己的辯護觀點,對法院審判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達到第二層境界的標準是,律師能將高深的法學理論和權威案例相結合,將刑法總則和分則相結合,通過熟練運用證據規則,融會貫通,運用自如。如果能達到這第二層境界,在全國刑事辯護律師裡,已經是頂尖級水平了。


三、第三層境界是大成階段


大成階段是最高境界,也同樣需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這是建立在前面兩層境界的基礎上,達到更高層次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刑事辯護律師一旦進入了最高境界,就不會再把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權威案例奉為圭臬,就會發現這些權威案例也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陳興良教授的《判例刑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就是這樣一部專著。陳興良在該書中,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或公佈的案例出現的各種問題,做了淋漓盡致的評析,諸如概念錯誤、法理錯誤、邏輯錯誤,比比皆是。我們不必想當然地以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專業水平最高,其實他們審理或公佈的案例,也可能存在商榷的餘地。


之所以要注意到上述權威案例也可能存在問題,這是因為,這些權威案例,基本上都是有罪判決。而對於刑事辯護律師而言,價值不大,無罪或輕罪才是追求的目標。當有罪、罪重的權威案例不能為我們所用時,就引述權威學者的觀點或學說為我們所用,以增加更多的辯點。


在刑事辯護實務中,除了引用權威學者的觀點來增強無罪辯護效果之外,還要將與司法實踐中的無罪案例相結合,這就是刑事辯護的最高境界了。


司法實踐中的無罪案例,並沒有現成的著作可以參考。律師平時要根據自己的專業化細分領域,蒐集具體某幾個罪名的無罪判決書,並總結無罪裁判要旨,供自己在實務中靈活運用。收集判決書最全的網站,是最高人民法院主辦的“中國裁判文書網”,也可使用“無訟案例”網和“北大法寶”網。


目前中國法院的無罪判決率極低,而且近年來持續走低,大約在千分之一以下。而歐美國家的法院,無罪判決率一般在25%左右。但在實務中,刑事辯護律師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既是目的,也是策略。用無罪辯護的思維與視角才能最大限度地發現案件問題,然後再選擇不同的策略去應對。如果辯護律師能找到權威學者的觀點和法院無罪判例,就會使得無罪辯護更加有理有據,那麼,即便法院出於種種原因不判無罪,也很有可能或更改罪名,或降格以求從輕、減輕發落,取得比認罪還輕的辯護效果,辯護律師也就最大化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要成為中國頂尖刑事辯護律師,除了文本閱讀(權威理論和權威案例)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提升自己的辦案技能和技巧。這個話題就不是一篇短文就能論述清楚的。


另外,專注才能專業,律師行業如醫生行業一樣,也講究其領域的精細化、專業化。刑事辯護律師一定要專注於某一細分領域才能達至大成,如詐騙犯罪辯護、毒品犯罪辯護、職務犯罪辯護等,成為該領域的專家,切忌做面面俱到的“萬金油律師”。因為一個人的精力有限,即使是刑事辯護領域,也是千頭萬緒、博大精深,任何人都不可能樣樣精通。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刑事案件都精通的律師,所謂“博而不精、博而不專”就是這個道理。


律師的核心競爭力在於專業,只有專注,才能專業。刑辯律師專注於某一細分領域後,對該領域的理論和實踐進行系統的研究和歷練,長期積累這方面的技能和技巧,才能達到大成的境界。


(本文根據李曉月律師在2015年廣州青年律師“夢想演說家”暨“所際演講比賽”初賽演講稿整理編輯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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