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投資十萬塊錢給自己做生意,每個月要拿二千塊錢,本錢三年給回對方,能不能做?有什麼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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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不做,簡單給你算個賬:


別人給你10萬,相當於你借別人10萬。每個月拿2000,一年就是2.4萬,三年就是7.2萬。也就是說,三年你要還利息7.2萬,一年利息率是24%,月息2%。


月息2%,年息24%,這個利息有點高啊。你去銀行貸款,或者是找親戚朋友借,都可以找到低於24%年化的資金。畢竟是10萬,又不是很多。


那個借款方,基本上無風險。風險都在你這邊,所以你要想好了,你靠這10萬,一個月能賺多少?我認為比較難,建議你不要做!


如果你真的看好這個項目,還是找找身邊的人借點吧,10萬塊不算多,應該好借。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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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借給你10萬元,每個月還2000元,一年就需要給對方24000千元利息,相當於每年給對方24%的高利,三年要付出利息72000元和本金10萬元,很顯然對方給你10萬元,三年接近翻倍,這種利息太貴,並不划算。

如果你做生意,以最低收益計算,假設你一個月淨收入低於5000元,你基本就屬於白忙活了,一個月賺5000元,一年60000元,扣除24000元利息,你得到36000元,而且你這筆收入還必須是扣除各種開支,如果是純利潤每月5000元以下,這筆錢是不能借的,有人做生意每月純利潤十幾萬還沒錢賺,所以,看你是做什麼生意了。

那別人投資十萬給自己做生意,這種年利息24%三年連本帶利給對方,能不能做?

一、利息貴,但是否值得去借,做什麼生意才是關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到司法保護,一旦超過這個利率,出借人無法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司法保護。說明借你錢的朋友很懂的借貸門道,或者給你資金的投資人很精明。

從這點利息就可以看出,對方是讓你為他打工,三年接近收益要翻倍,這就和分股份差不多了,但是看你拿著十萬做什麼是關鍵,能否創造出這筆資金的五倍甚至十倍的收益。如果十萬投入的生意僅僅是維持著解決溫飽問題,這筆錢說白了借來創業,其實是為這個投資人奔波,並不划算,這個要三思。

二、不一定要拿高利,除非你無處可借。

去借錢做生意,本身風險極高,尤其這種高利息,如果可以去親戚朋友那邊借到更低利息的資金肯定是很好,你都去拿這種資金了,是不是可以理解到已經無處可借的地步了?如果還有其它資金可以借,當然不考慮這種高利息。

而錢壓力小,生意才沒有後顧之憂,如果每月還對方2000元,一旦生意做不好,是否可以提前還?這個在借款時要註明,不要到時候投資人只按約定期限,那自己就很被動了。

總之:這筆錢借來風險很高,除非自己的生意十拿九穩能賺大錢,否則並不建議去借貸這種錢,很多時期,不是借了不還就了事,這種能在借貸按照24%高利的人肯定是瞭解了後期出問題時可能涉及到解決方法,並不好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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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這個人其實就是投資了10萬塊錢做了一個生意,而這個生意的主體就是你和你做的生意,你的這個生意能不能做我們主要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第一,10萬塊錢,每個月支付2000塊錢的利息,也就是說一年兩萬四,年化收益是24%。這個即使在民間借款當中應該都屬於比較高的利息,所以說債主其實就是一個投資了一個生意,而且這個投資的風險相當的低。

第二,那麼我們再來看看你所投資的生意,按照10萬塊錢的資金,所能投資的項目比較少,而且多集中在傳統行業當中。本來現在生意就不好做,如果外加上年化24%的利息將會更難做,可能撐不了半年。最終的債務題主還要償還,所以說風險全部在題主一邊。

第三,2015年之後形成了一股創業熱潮,很多對於經商沒有經驗的投資者組建創業團隊。其中大部分人都以失敗告終,因創業負債的人不計其數,他們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貸款創業引起的。

第四,如果題主對未來自己所做的生意非常有信心的話,可以嘗試通過正常渠道獲得貸款。目前10萬塊錢的額度並不是很大,大部分銀行只要手續齊全都可以貸出來,另外像各種信用卡等也可以作為一個短期增加資金流的方式。

綜合來說:創業本來就非常艱難,很多生意剛開始之初都需要慢慢熬,如果舉債投資會增加很大的壓力,減少成功概率,所以建議題主還是謹慎創業,等到各方面條件成熟之後,自然就能順理成章的開始自己的生意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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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月息2分年化24%,對做生意來說,這樣的融資成本已經絕對良心話了,形式是先息後本,而且借債人也規避了法律風險。

借貸做生意,說白了就是借雞下蛋,要的就是槓桿和高週轉率,例如做批發或零售,10萬進貨賺500塊,月翻一次每年12次,年利潤就是60%了。跟恆大借貸100億建房子一樣,快建快賣,如果20%利潤,一年兩次就是40%三次就60%利潤,以此類推。

再說銀行借貸,一般是兩種還款方式,先息後本或等額本息,年化在4.5到8%左右,一般人都沒那條件。還有常見的信用卡,日息萬分之五,年化是18.25%了,還有銀行小額貸更高。但是,請注意銀行的借貸也有坑,不管是先息後本,還是等額本息,每個月都要定時還款。例如貸款10萬一年期,參照信用卡利率,等額本息就是:本金加利息共118250元除以12月,每月就要還款9855元,越到後期資金實用率非常低,綜合利率遠遠不止18.25%了。朋友間的2分息,實用率100%跟銀行的先息後本可是兩碼事,只是需要約定還款細節問題。

經濟下行,投資需謹慎。



張三哥855


別人投資十萬給自己做生意,每月付2000利息,三年本息全清,能不能幹?

表面來說這個就是你借別人的錢,每年付兩萬四的利息,三年付出七萬二,三年還清。年化利率24%,剛剛達到銀監會規定的利率紅線,只要簽好合同,在法律層面來看是合理的,雖然比銀行等途徑貸款稍高一些,但是在民間借貸來說也算是普通利率了。

具體能否操作還得考慮什麼生意,生意是別人推薦的,還是經過自己考察的,是否有相對的基礎,油一定的瞭解。用這些資金三年產生的收益是否可以高於七萬二,成功的幾率有多大。

在確定了這些主要因素以後,最好再嘗試通過其他途徑是否也可以籌集該筆資金,因為年化利率24%畢竟還是過高。做生意一定要精打細算,能少付出的絕不多付出一分一毫。

最後,就算是隻有這一條路,也必須跟對方簽訂借款合同,並將本金、利息以及還款期限全部寫清楚,以免後續有其他麻煩。

總之,利率過高,不建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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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生意肯定不能做啊,首先每個月他要收走2000塊錢的分紅,一年就是2萬4,而本錢三年後還得給他,其中這三年,你光分紅就得給他7萬2,並且現在還不明白本錢給他以後,他是否還參與分紅,如果繼續參與,那你以後給的更多,即使他就只分這三年的錢,你也不划算,因為現在生意太難做了,10萬的本金只能去做一些小本買賣,三年你掙的錢交交房租,水電費,如果有員工,在開開工資,你個人在日常開銷一點,你能落7萬2不能還是未知數,這樣的買賣明顯不划算。

現在有人投資也沒這樣算法的,只出本金不參與運營很常見,但是分紅沒這樣分的,對方既然參與後期 分紅了,那他的本金是不能全額退出的,因為這種道理很明顯,你都參與分紅了,說明你的本金就是投資,後期如果生意賠本了,你理應算一份,就算不賠本,你這錢也是投資做生意了,萬萬沒有在全額抽走的道理,你如果按照這位朋友的建議去做了,那麼風險全部在你這邊,這是做生意的大忌,不管後期你賺不賺錢,你都得每月給朋友提2000,你吃的消嗎?並且三年後他還要抽本走人,人家是一點風險不擔的。


帶我走79113156


做古玩古董生意,保值增值風險低。我做了二十多年,已經在廣州一線城市買了4套房子,而且買的房子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付款的。主要收藏田黃,因為田黃是升值最快的收藏品,也是熱門古玩收藏品,從來沒有跌過價。田黃從1995年的5千元一克,升值到現在2019年的20萬元一克,再過10年可能升值到100萬元一克。而黃金價格基本上是在原地踏步,沒什麼變化,同田黃的距離越來越遠,根本追不上。


乾隆田黃


我習慣於站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

首先我要是出借人還不一定借給你呢?

比如我就會考慮安全性。一年24%的利率靠譜嗎?這就是考慮的安全性。絕大多數人都知道,當你惦記別人的利息的時候,別人惦記的是你的本金。

投資這10萬元會不會虧損,總是有可能性的。雖然借款人有可能會通過各種擔保方式打消你的疑慮,但一般也是有一定的風險。比如重複抵押,資不抵債等等。沒有人傻到再給你10萬元現金做抵押,然後每月還給你2000元利息,這屬於行賄了。股票、房子、車子都是有一定風險的,不一定會全額償付給你。

現實情況中,我們遇到很多龐氏騙局,就是拿本金支付利息,實在支付不下去之後,就卷著剩餘部分跑了。

2018年,河南省許昌警方打掉了一個特大網絡傳銷團伙後,在浙江金華查扣涉案現金時,發現犯罪嫌疑人買下一棟價值千萬的別墅中,藏匿非法所得現金高達13億元。這13億元,以現金形式儲存,怎麼會有任何收益?

目前,安全性最高的還是銀行存款和國債。銀行存款受到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50萬元以內可以得到最高限額內全額償付。國債是以國家信用相掛鉤,以我們國家現在的良好信用,絕對不可能違約。這兩種理財方式,都是可以實現保本、保收益。

所以你有把握還,我還不一定借呢,這年頭願意借的都是貴人啊

不喜勿噴


想做個胖子


要看你的生意項目回報率,還有其他資金來源嗎?生意項目可行度,年回報率在40%以上,去掉24%,也就是說,年淨收益一萬六千元,你看呢?

不見得你貸不來款,有些小銀行貸款很容易,利率稍高加手續費不過10%/年。你的項目有前景,就當你扛工養項目,怎樣?年收益率超四成的很少,打工能保證五萬元以上,項目前景不請的情況下,你自己看吧。


用戶馭手


其實我們經常說生意能不能做,主要是看收入能否大於成本,並且淨收益能否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拿了別人的10萬款錢,就相當於找了這麼一個項目,那麼怎麼才是能做的呢?

1、看成本

10萬塊,每個月要拿二千塊錢,本錢三年給回對方,意思就是,每年給對方24%的高利,三年要付出利息72000元和本金10萬元。很顯然,這個“借款”並不划算,因為24%的年利率,按目前銀行貸款利率來說,已經超過了4倍,屬於高利貸。當然,這裡先不說銀行貸款好不好申請的問題。

2、看投資收益

另一個角度,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每年需要在10萬元的基礎上,賺取超過24%的利潤,才能保證這個事情是可以做的。但是,24%的利潤,什麼項目輕易會有這麼高的投資收益呢?

理財產品,當前很多收益也都在4%左右,這還是有風險的前提下;而其他投資就不說了,資產類的都有風險,收益不定。當然,有些項目的投資另當別論,因為這些項目的週期或者持續性問題,不好去判斷。今天虧了明天賺了的, 所以不好說;

3、看好的項目如何“借錢”?

當然,我們說還有可能是短週期內,筆者有個比較好的項目,那麼成本高一點,但是能有不錯的收益,這個是可以的。但即便如此,也可以考慮銀行借貸,或者是正規的借款途徑去。現在隨著貸款利率的總體下降,20%以下的借貸成本還是比較容易拿到手的。沒有必要去搞高利貸。

總之一句話:風險控制下,收入大於成本,並且在合理的範圍內,就可以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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