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賣給城裡人或是其它人,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桑太太


現在很多的農村人由於各種原因,會將農村的房屋進行出售,按照正常情況來看農村的房屋都是隻能夠賣給村民的,要是賣給了城裡人的話,那麼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農村房屋賣給城裡人或是其它人,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按照現在農村房屋的規定,農村房屋只能夠賣給本集體的村民的,因為農村房屋都是房地一體的,下面可是有宅基地的,只有能夠享有宅基地權力的農民才可以購買。而且還只能夠是本村的農民才可以買,因為這樣買過來宅基地才是可以過戶的。

現在賣給城裡人的話,都是禁止的,農民賣給城裡人是違法的,而城裡人主動來農村買農村房屋的話也是不合法的。

不過有人就說現在很多的農民賣房屋給城裡人,那都是私下籤訂了合同的,既然有了合同那就要遵守合同的規定了。那麼這種情況下籤訂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的呢?

合同法我們是需要尊重的,但是一切合同首先要遵守國家的法律,要是明文規定農村房屋禁止賣給城裡人,卻還私下購買,那麼這種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如今在農村經常會出現農村私下賣房屋給城裡人,最後卻後悔要回房屋跟土地的情況,一般來說都可以要回來,應該城裡人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合同都會被證明為無效的。

這也告訴著我們,城裡人去農村買房屋的話,是得不到保障的,這樣的行為是沒有法律保護的,更是可能會追究你的責任的。同時農民私下買賣房屋給城裡人也是不合法的,這點大家也是需要注意的。

總之,農村房屋只有賣給同村人才是合法的,而賣給外村人或者城裡人,買家都無法拿到宅基地使用權,雖然不被發現可以一直住著買來的房屋,但是主動權還是在農民手裡,只要起訴你的話房屋都可以判定無效合同,還是可以隨時拿回來房屋的。


老王談養牛


簽訂合同是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常常說合同一旦簽訂,立時生效,並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反悔,如若反悔將承擔法律後果,當然這是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對當事人的一種保護。

那麼,怎麼知道合同是有效還是無效呢?由於這個提問並沒有給出合具體的合同文本,在這樣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你一個肯定的答案。但是,我們可以來看看哪些情形屬於無效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問題,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最主要的有兩點:一是農村宅基地,包手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能私自賣給本村以外的人員。那麼你把農村房屋賣給城裡人,或是其他的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員,雖然簽訂了合同,但是違反了國家的土地政策,那麼在合同法中,可以認定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屬於無效合同。

二是,農村宅基地,可以賣給本村內人員,但是必須遵守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如果違反也可以視為無效合同。

綜上所述,對於把“農村房屋賣給城裡人或是其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看的是有沒有違反國家關於農村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果違反,既是簽訂了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如果沒有違反農村土地的法律、法規、政策,再來看所簽訂合同的條款符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中的五種無效合同的形式,如果符合仍可判定為無效合同。


農村一山貨


無論是房屋買賣還是房屋出租,一般都會簽定買賣合同或者出租協議。

那麼農村房屋賣給城裡人或是其它人,所簽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認定,雙方簽定合同無效。

首先,違反法律規定簽定的合同始終都無效。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的簽定必須合法,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違反法律規定簽定的合同,自始至終都無效。《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本身就違法,違法簽定的合同當然無效。

其次,法律規定城市人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憲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城 市人是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城市人購買農村房屋後無法過戶,無法辦理產權證書,私自購買也不受法律保護。

再次,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是保護農民根本利益。

農民以土地為生存,如果放開宅基地自由買賣,城市有錢人到鄉下大量購買宅基地蓋別墅,大量爭搶佔有農民土地後,農民將賣地點點錢花光了無地耕種,無宅基地建房怎麼辦?很多農民進城是很難生存下來的。那些天天報怨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的人,很多都不是真正的農民,他們在城裡有穩定工作,在農村還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他們當然希望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後,自己也能將自己的農村老宅子和承包地賣筆好價錢。


總之,城市人購買農村房屋是違法的,違法簽定的買賣合同始終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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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房子屬於私人財產,買賣自由,賣給城裡人或者其他人,所簽訂合同當然有效。

如今,國家禁止城裡人購買農民的房子,以及大家都說購買農民的房子有爭議。實際上,國家不是禁止城裡人購買農民的房子,也不是購買農民的房子有爭議,而是宅基地。本質上是,國家禁止城裡人通過購買農民的房子獲得宅基地。特別是通過獲得宅基地建別墅和樓堂館所。


換一句話說:農民的房子之所以有城裡人買,而且還很值錢,不是因為房子,而是因為宅基地。

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分配給村民建設住宅使用。因此,宅基地屬於農民才能享有的一種福利。一方面,如果放開宅基地市場,允許城裡人使用,必然會導致大量農民無地可用、無房可住,流離失所;另一方面,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也就是歸全體村民所有,農民通過賣房子把宅基地連帶送給了城裡人。哪多哪少?!算算帳就知道了。所以我說:農民反對“不允許城裡人購買農民房子“的政策,實際上就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城裡的房子,房價中包含土地價格,而且土地價格佔40%以上。我們以一處15萬的農村房子為例。如果包括土地價格在內,這處房子售價至少應該在40萬以上。農民以15萬把這處房子賣給城裡人,一方面,城裡人花15萬買了價值40萬的房子;另一方面,也是最吸引城裡人的是:花15萬買了一個院子、一塊地,就可以建別墅,圓莊園夢。

所以說,國家禁止城裡人購買農民的房子,並不是像有的人說的那樣,是為了保護城裡房價,而是為了保護農民利益,為了維護農村穩定。


目前,國家正在進行宅基地確權和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目的也是在明確宅基地所有權、穩定宅基地資格權的基礎上,放活宅基地使用權,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二胡的世界


既然宅基地能夠建房歸農民使用,為啥不能買賣呢?限制買賣就是限制了農民的既得利益,閒置的農房限制買賣也是一種浪費,既然想賣房就是不需要了,那麼不讓買賣難道房子放那不動就是目的嗎?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很多,只是我們制定政策的人沒有用心思考,也沒有把農民的利益放在心上,用教條的思維處理任何事情都是不負責任的。


笑臉相迎71027024


我的房子當時賣給啦外已經有四年啦那該怎麼辦呢已經都辦啦他家命下還能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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