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式養老悄然形成,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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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式養老是當今社會的一種現象,普遍存在於社會之中,受到不少老年人的歡迎和支持,且得到當事人子女的理解和尊重。

如何看待老年人的同居式養老,我們不能以簡單的方式,從婚姻法的角度,輕易的作出合不合法,對社會有益無益的評價和判定。

老年人為什麼選擇同居式養老?最主要的原因是由社會現實所決定的,也就是客觀條件決定了人們的思維意識。

從當今社會現實看,進人六十多歲的老年人,以獨生子女者居多。自己年齡大了,而子女卻還處在生兒育女,為生活打拼的年齡階段,他們為了養家餬口,沒有時間和精力盡贍養老人的義務,這是老年人選擇同居式養老的社會原因。

領證結婚,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應當提倡,可領證也有不少的無耐和負面的影響。如果領證,子女會不會同意?如果領證,婚前和婚後財源如何分割?如果領證,也涉及到將來的遺產繼承等逐多實際問題。

假如在子女不同意的情況下領證結婚,那麼做必然造成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矛盾;假如在找伴時先談財產分割和遺產的繼承,也會不歡而散。這些情況,也就成了老年人選擇同居而不領證的現實思考。

可能有人會說,財產分割和遺產繼承都有法律規定,沒必要瞻前顧後,以法而行就可以保障雙方的權益。但人到了一定的年紀,都害怕多事,不是沒事找事,而是有事自己解決不了,還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影響自己的身體健康。

所以,選擇同居式養老,是一種無耐之舉,也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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