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光緒皇帝狀告平民的蘇報案?

江水綠入藍


“堂堂中國政府竟把自己的子民告到一個低級的外國法院上,是不是也要接受這裡的外國人裁判管制呀?”這是在蘇報案的法庭上,辯護律師質問清廷代表的話,充滿諷刺。

(《蘇報》)

蘇報案,晚清政局第一大案,清廷最後的折騰。

1896年6月,《蘇報》在上海公租界誕生。最初的創始人是畫家胡璋,後來因為經營不善,又賣給了支持維新變法的陳範。在陳範的經營下,《蘇報》依靠公租界的特殊環境,開始宣傳變法和革命思想。

當時給《蘇報》供稿的有蔡元培、章炳麟、章士釗、章太炎、汪文博、鄒容等人,內容言辭激烈,一舉火爆上海,發行量飆升,很多大報紙都黯然失色。

1903年6月,章炳麟發表了一篇《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在國內引發強烈反響。在這篇文章中,章炳麟不僅批評了康有為“只可立憲,不可革命”的觀點,還直接稱呼光緒的名字,說“載湉小丑,未辨菽麥”

這篇文章,完全沒給清政府留任何面子,朝廷官員自上而下,都憤怒至極。本來《蘇報》就是眼中釘,奈何是在租界當中,不好處理。這下忍不了了,必須動手。

1903年6月底,清廷兩江總督魏光燾和上海道臺袁樹勳,悄悄聯絡了在上海的各國領事館,達成一致意見,取締《蘇報》,抓捕陳範、章炳麟和鄒容等人。

6月29日,租界的巡捕趕到報館抓捕陳範,但是陳範幸運的逃走了。

陳範立刻找人通知章炳麟,讓他躲一躲。但是章炳麟不願意走,第二天被捕。而年紀輕輕的鄒容,也主動來到巡捕房,從容被捕。

如果按照大清的法律,章炳麟和鄒容就算不被凌遲處死,也至少會斬首示眾。當然,這也是清廷各級官員所希望的,他們想盡辦法,看能不能把這兩個罪犯從租界“引渡”出來。


不過,列強不答應,無論如何都要在租界內審理才行。

(鄒容)

清廷無奈,只好作為原告,在租界內的法庭上出現了。開庭之後,章炳麟的辯護律師博易首先問道:“此案的原告究竟是誰?北京政府?江蘇巡撫?還是上海道臺?”

這一問讓清廷代表啞口無言,結結巴巴的回答:“奉旨。”要是按照這意思的話,那確實光緒是原告。

於是,辯護律師博易冷笑著,說出了本文開頭的那句話,讓現場十分尷尬。

主審官員為了緩解氣氛,趕緊問:“章炳麟,‘載湉小丑’四個字,觸犯了清朝皇帝的‘聖諱’,你知罪嗎?”

章炳麟回答說:“我只知道載湉是滿人,不知道啥聖諱,所以就這麼寫了。至於‘小丑’,醜本做類字,可以用‘小孩’來解釋,小丑的意思就是小東西,並沒有故意毀謗的意思。”

清廷代表在之後幾輪的辯論中,都處於下風,顏面掃地,一時淪為笑談。

最後,在清廷的壓力之下,“會審公廨”(清廷和租界的共同審案機構)判定:章炳麟監禁三年、鄒容監禁兩年,罰作苦工,刑期結束後驅逐出境,不準逗留租界。


不過,因為章炳麟和鄒容的個性,在監獄裡經常遭到虐待。尤其是身體虛弱的鄒容,1905年4月3日,病死在了監獄,時年20歲。

(章炳麟)

因為鄒容的死,舉國上下輿論沸騰,監獄方不得不提高了章炳麟的待遇,生活稍有改善。1906年,章炳麟出獄,此後就登上輪船東渡日本了。

蘇報案直接表現了晚清革命志士的力量,對推翻清政府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至於清廷,也在蘇報案中看到了自己的無奈,在中國的土地上,竟然處處受到列強的干涉,皇室顏面掃地。

那麼,租界列強為什麼要保護章炳麟和鄒容,不把他們交給清政府呢?

首先,租界是支持言論自由的,當時他們的輿論壓力很大。

其次,也是重點,租界享有“治外法權”,可以自己管理租界內發生的事務。如果這時候把章炳麟和鄒容交出去,那就是承認了清廷可以干涉列強的“治外法權”。如此一來,以後清廷很可能變本加厲,甚至廢除治外法權。這一點,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總之,蘇報案表現了晚清各方勢力的鬥爭,尤其是讓人看到了,清政府虛弱至極,無力迴天了。


七追風


蘇報案發生在1903年的國中之國——上海租界。是晚清最大的一次文字獄。原被告雙方分別是滿清政府與《蘇報》及作者章太炎、鄒容等文弱書生。滿清政府控告《蘇報》發表激進言論。


《蘇報》是當時上海影響力最大的五家報紙之一。老闆陳範是江蘇常州人,曾做過滿清縣令,具有革命思想,主編章士釗。《蘇報》的作者大都是“愛國學社”成員,如蔡元培、吳稚暉、章太炎等。

當時的中國維新變法失敗,康有為1898年逃亡日本,從改良派轉變為保皇派。而資產階級革命派先驅者孫中山先於1897年抵達日本。兩派展開激烈的輿論爭奪戰。康有為拒絕了孫中山的聯合要求,發表了一篇《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實現立憲不可實現革命書》。鼓吹中國人愚昧,只可立憲,不可共和,一旦共和就會亡國滅種,天下大亂。



“愛國學社”的章太炎,曾積極參加過維新變法,失敗後改變政治傾向,成為革命黨人。他不同意康有為的觀點,寫了一篇《駁康有為論革命書》,號召流血犧牲,反清革命。文章同時諷刺光緒皇帝是“載湉小丑,不辯菽麥”。

章太炎激進,另一位主角鄒容更加激進。鄒容是四川巴縣人,當時年僅19歲。他的《革命軍》毫不避諱號召推翻清朝統治,建立獨立、民主的“中華共和國”,指出清政府壓迫漢人,出賣國家,痛罵清朝歷代皇帝是“獨夫民賊”,慈禧是“賣淫婦”。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和《革命軍》都被《蘇報》發表,引起巨大的反響,也激起滿清政府極大仇恨。

由於《蘇報》在英國租界,清政府於是要求英國人逮捕《蘇報》及其作者,並交由清政府以大逆不道判處死刑,被英國人拒絕。與英國人打了幾次交道後,清政府被迫同意在租界公開審理《蘇報》案。

案件審理前,收到消息的陳範逃亡日本。章太炎雖知卻毫不在意,泰然處之。被逮捕後又書召鄒容到案。鄒容與章太炎是結義兄弟,收到章太炎信後說:“餘亦不能留,且願成兄弟之美。”慨然投案自首。兩人為革命皆“志在流血”。

最後此案歷經3個多月,英國方面判決鄒容監禁兩年,章太炎監禁三年,《蘇報》被關閉。

《蘇報》案几位主角命運不一。鄒容於1905年4月死於獄中,年僅21歲。辛亥革命後國民政府追授他陸軍大將軍。章太炎出獄後流亡日本,轉向學問教育,培養了很多有名的學生,1936年病逝。

章士釗躲過抓捕,與同鄉黃興繼續策劃反清起義,失敗後轉向學術研究與教育,新中國成立後參與政治協商會議,1973年病逝。陳範日本回國後被抓進監獄一年多,出獄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晚年貧病交加,1913年在上海去世,時年54歲。

《蘇報》案是中國近代歷史的重要事件,推動了各地反清報刊的蓬勃發展,激勵了革命言論,清政府威信掃地,革命黨人士氣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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