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婚後女方應不應該加名字?

幕再緹


很多有這種想法的,女方是要個安全感。如果不是全款,婚後和你一起還房貸,房子子肯定有女方的一部分。

讓她想好了,可要一起承擔貸款。再添名字也是非常麻煩的。

貸款買房子也要很多證明。就是不加女方姓名,付首付的,離婚是也是分房產。

加姓名的,離婚也是把男方首付撿出來。這個可以商量。



風一樣飄過13


婚前只是首付,婚後按揭貸款,如果女方想要加上自己的名字,那肯定應該加女方的名字啊!

這種事兒,一切都是商量著來的!如果雙方對於加不加名字無所謂,那其實女方可以不用刻意去加名字的。

我來說說我家的事兒:

我和我老公結婚之前,我老公首付了30%,按揭貸款買了一套小面積的房。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對於這事,我沒什麼異議的。他曾經也問過我,說需要加上我的名字嗎?我直接甩了他一個白眼:“加名字和不加名字有什麼關係呢?按照法律規定的,這套房,你首付的,但是貸款是佔用婚後的共同財產還的,我倆真要走到解體的哪一步了,這套房我也肯定是有份的,只不過一個名字的事兒,我才不去在意呢!”

我說的是大實話,雖然他首付的,但他只是首付了一小部分而已,剩下的房款,是婚後我們共同財產還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和他離婚了,這套房的分割,肯定是先把他首付的那份分給他,然後再分我和他婚姻期間還貸的那些。說白了,就是他多分點,而我因為沒有出首付錢,我就得少分點而已了。不管有沒有我的名字,這套房,在法律上來說,肯定是有我的份的。

我這個人,屬於大大咧咧性子的,不去太計較過多的金錢方面的事兒。我覺得,既然兩個人在一塊過日子,如果計較太多了,肯定影響到感情。

如果自己有能力,再去買一套房,寫上自己一個人的名字,不就得了嗎?買房之前,明確和男方說清楚了,這套房,我自己出的錢,如果有一天,我倆離婚了,這房子,你沒份。在這裡,需要特別指出一點:口說無憑!

凡事都講究法律和白紙黑字,為了確保以後的萬無一失,女方如果婚後要擁有一套房的完整擁有權,必須就得寫個東西。要不然,男方到時候撒賴了,女方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和我老公,婚前他首付了一套房,婚後還房貸。我沒要求寫自己的名字。婚後,我拿自己的錢,又買房了。我買房之前,明確的告訴他了,這是我的房子,我首付,我還貸款,真要有一天我和你離婚了,這房,你別想。我也不貪心,我把這房子給兒子們。


幸福魚兒


說說我表妹吧。

我表妹是獨生女,我小姨去年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我表妹的名字。她的男朋友今年退伍了,兩個人打算近兩年結婚。男方家裡有一套100多平的房子,但是男方不想跟自己的父母一起居住,也不想住在我表妹的房子裡,就說那就另外買一套吧。我還覺得挺有志氣。

徐州一個三線城市,房價也不低,市郊也要一萬多一平了,兩個人能湊出30多萬的首付,沒有公積金。剩下的全部要商貸。我跟她聊天的時候就說,沒結婚,買房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她說,無所謂的,寫不寫的都沒有關係,日子一起過就行了。

我就想,如果女孩結婚前,想法都跟我表妹一樣,是不是就少了很多的問題,大家都不去想怎麼對自己最有利,而去想,怎麼樣對兩個人最有利。這樣不好嗎?

還沒有結婚,就考慮著如果給自己增加保障,如何給自己提升安全感,這樣的婚姻,建立的基礎似乎更多的是來源於物質而非感情。

再說了,如果男方首付買房,婚後哪怕不加名字,離婚了,不照樣能分到一些嗎?法律對於女性不是完全沒有保障的。如果對方全款買房,那就更沒有必要了。坐享其成,是最好的事情了。不是嗎?


懶懶推文


大家好,我是白雪春光,作為過來人,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希望大家互相討論。

1、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女方沒有出錢,可以只用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雙方感情很深,發展穩定,已經談婚論嫁,準備結婚了,雙方父母沒有意見,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算是對女方愛的保證。只認識沒多久或談了不久,先不要加女方名字,以免發生糾紛。

2,我和妻子是相親認識的,我性格內向,不會表達。結婚前,我們家首付買的房,寫的是我個人的名字,談戀愛兩年,我也曾找她商量,加上她的名字,她父母也是這樣要求的。

3、而她卻說,我的也是她的,她的也是我的。她相信我,所以無所謂。沒加她的名字,確實是出於我的私心。後來我求婚成功,順利結婚。婚後,前幾個月我自己還貸,她看我很幸苦,便和我一起還貸,並且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錢和給的彩禮。我很感激她,覺得以前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便要求加上她的名字,不管她同意與否,房產證上成了我們倆的名字。算是給老婆一個愛的承諾。

4、作為男人首付買房,結婚時還是加上老婆的名字吧,因為愛巢需要兩個人共同建造。當然,如果不想,老婆又沒意見,那自己看著辦吧。




白雪春光


律師說法:

1.權屬:結婚前,男方單獨出首付購買房屋且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根據婚姻法規定該房屋屬男方婚前財產。如需離婚析產,自領取結婚證之日起,所償還的按揭款及相應的升值部分應當給予女方一半的補償。

2.加名:按揭貸款的房屋,按揭款償還完畢前,無法加名字。如加名字,需要提前全額還款,消除銀行的抵押權方可加名字,否則銀行不會同意加名字。

3.該不該加名字:很多男生結婚時都會遇到女方要求加名字的難題,這個就要靠雙方的衡量和協商了,不屬於法律規定。但加名字是會產生法律效力的,男生要衡量能否承受這個後果,加名字意味著贈與女方一部分產權,如果出現離婚析產,加名字會讓女方分走一半房產。

婚姻很美好,劫難捱個過!幸福的婚姻需要以物質為基礎,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是組成婚姻的要素,是否加名要看開,如果對方是個適合的你的另一半,不妨考慮加女方名字,給她安全感!

但也要勸告大家,加名需謹慎,看看對方是否是真心實意要和你過日子,不要被頭腦發熱的激情迷惑了。


郭偉律師盈科所合夥人


傻子才會把自己的房子加上女人的名字!

騙子才會要求男人的房子加上她的名字!

凡是要求男方房子加她名字的女人,都是不打算過一輩子的,沒有一個好東西,絕對不能要!算計男方婚前房產的女人,都是奔著離婚去的,所謂安全感完全是女人自私自利貪婪無恥的藉口。

凡是滿足女方要求,自己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的,女方就越容易貪圖房產提出離婚,而且幾乎都會以離婚收場。一句話就是,傻子上了騙子的當。

結婚是相愛的男女一起過日子,不是女人詐騙掠奪男人財富的手段。

現在的有些女人都是婊子心態,既想讓自己爽,又可以向男人要錢,除了劈開腿什麼都不願付出。

中國的女性地位真的“提高”了,“提高”到了女人已經沒有了羞恥心和貞操觀念,“提高”到了女人可以把自己做為商品在婚姻中交易。

現在的婚姻,已經不是男人娶老婆,而是花錢買生育工具,僅此而已。女人更不是嫁人,而是嫁禍於人,很多所謂新娘其實都是舊貨,根本不配向男人乞討車房高價彩禮。

為中國女性感到悲哀!中國女性歷來勤勞持家善良賢惠貞潔忠誠,現在少數女人打著男女平等的旗號,做著男女不平等歧視女性的事,沒把女性當人看,想過好日子全靠男人施捨,全靠向男人索取詐騙。她們丟盡了中國女性的臉!其所作所為讓男人從骨子裡看不起。

奉勸所有的女人記住,好女人哪個男人不敬重?好女人哪個男人不愛護?

女人提出離婚的居多,不代表男人有問題,問題多的恰恰是女人,婚姻家庭中的大部分矛盾其實都是女人挑起的,女人怨天怨地怨男人,就是不怨自己不檢討自己看不到自身的問題,不懂得付出不懂得謙讓不懂得包容不懂得滿足不懂得感恩,生活中說男人渣男的幾乎個個都是渣女。

男人結婚離婚的成本都很高,女人結婚沒什麼成本離婚還可以索取男人錢財,不是女人突破了底線,哪個男人會輕易離婚?何況大部分男人即使離婚也往往不會主動提出而是逼著女方提出。看看現實生活中離婚的女人有幾個不後悔的?有幾個過得幸福的?

自私自利貪婪任性的女人沒有一個幸福的。安分守己踏踏實實過日子的女人最容易獲得幸福。

說的是誰,誰就會對號入座,反駁的都是無恥之人。


水中花瓣一抹紅


男方婚前湊首付買房,該不該要求加女方名字?

不存在該不該,就看你認為女方在你心裡值不值?如果你愛她信任她,你們父母全家認可她,就主動加她名字,表示你愛的承諾!也表示男方家庭對她的重視。



再說加名字對男方也沒有多大損害吧!男方無非就是湊了個首付,不是全款,婚後還貸是要夫妻倆人共同努力去還貸,房子加不加名字大部分也是共同財產。如果女方孃家經濟條件好,丈母孃還會給女兒不菲的陪嫁,陪嫁就有可能超過房子首付。

男人,有些事不要太斤斤計較,若愛請深愛,家是要靠雙方去努力經營的。但一定要領證以後再加名字。

如果男方是全款買房己經是婚前財產,至於加不加就看你倆感情有多深?做財產公證也可以有。


麗麗99616526


可以加名子。

首付,只是付了房子的百分之六十的款項。剩下的是銀行貸款,如果男女結婚了,還貸款用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妻子應分的是還貸款的一半份額,而首付款,妻子是分不到的。

現在的婚姻法為保護出資方的利益出發,在買房時,誰付的多,就多得,誰付的少,就少得。

如果女方是孩子的監護人,為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孩子也會分配到動產與不動產。

總之,婚姻有風險,結婚需謹慎!


曹力76404736


我們東北伊春這邊有這樣的習慣,就是孩子如果結婚需要買房子,自己手裡還沒有那麼多的錢一次性交齊,那麼就付個首付的話,我們這邊孩子的家長都會把這個樓房寫成自己的名字,然後老人們讓孩子住進樓房,每個月的還房貸是老人和孩子共同去償還的,所以說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作為一個嫁入這個家們的兒媳婦兒,就別計較這個房證,寫不寫你的名字了。



可如果說換一種情況的話,這個房子是你的男朋友自己付首付,買的名字也是他的,那麼我想在今後的生活中兩個知心的愛人就要共同的面對還貸的問題。其實兩個人結婚就受到法律的保護,買了房子兩個人共同還房貸就形成了,這個房子是兩個人的關係時受到保護的,所以說作為女孩子沒有必要在意這個房子寫不寫上自己的名字。更不要為了結婚,怕房子不寫自己的名字,有些擔驚害怕,其實這都是沒必要的,還是多想想該怎麼經營好小家過日子,這才是真的。


伊春美食美客


加與不加,各人自願,沒有標準答案。男人保護財產,不加女方名字,失去的是婚姻。女方謀求安全感,強求加名字,有可能雞飛蛋打。說實話,當今女方不怕離婚,倒是男方離不起婚。對普通人來說,重來一次是瞎折騰,幾十年的努力為零又要重新開始。離婚對女人的打擊是心理上的,多年的感情投入為零了,重組家庭後會被人提防,離婚後錢有了房有了信任卻沒有了。

有愛情有責任感有信任就不會關心房產證上的名字,女方沒有名字照樣結婚的不在少數,男方決心離婚不會心疼一半的房子。

因此,女方強求男方接受,就加上好了。大多數人婚姻會長久,玩遊戲的畢竟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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