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穿馬路被撞死,保險賠償後家屬要求司機再賠60萬,怎麼辦?

老王007tb


首先要看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雙方的責任,基本是同等責任為50%,主要責任為70%,次要責任為30%。其二才是認定行人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在保險範圍內進行賠償,保險賠償部分不足損失的,才由車主進行賠償。

最主要的是看雙方的責任以及損失。


律師崔紫燕


嚴重事故一般就走法律程序吧!交通警察定雙方的責任分成,然後雙方的損失,一般行人次要責任的話佔3成也了不得,因為行人你是自負,車方有保險公司負擔,所以即使不計車方損失,你一個人如果當場死亡沒有醫療搶救費,賠償100萬,那麼行人能拿到的頂多70萬


小溪嘩嘩的流淌


司機可以不賠!保險公司已經賠償了,家屬還要求司機再賠償60萬,這不是訛人嗎?

首先,路人違規穿越公路被撞死,責任完全在路人。而司機無違規的現象,所以司機是沒有責任的。那麼該案的交通事故認定,就是行人負全責,駕駛員無責任。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沒有責任的,對於行人的損失,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不大於10%的賠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即使機動車沒有責任,但是也應當從保護行人的角度出發,承擔10%的賠償責任。

這對於行人來說,是夠寬大的了。

其次,對於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先行賠付,一般是先用交強險賠付,不足部分在按商業險範圍內予以賠付。

保險公司賠償後,車主和駕駛員就沒有賠償義務了。

最後,路人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一般情況的話,即使是機動車負全責,也只能賠償60萬左右。

而本案是機動車沒有責任,司機也沒有責任。即使是機動車一方應當賠償10%的責任,也只是賠償6萬元左右。那麼保險公司給付了相當的保險費用後,死者家屬再要求司機賠償60萬,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對於這種無理的要求,司機完全可以拒賠。

巴拉巴拉巴拉


鑫旭在線


家屬的無理要求司機可以拒絕!行人違規在先,應負全責!交警事故處理結論是行人負全責的話,家屬沒有要六十萬的依據,即使家屬打官司也不會勝訴!現在全中國交警執法理念都發生改變,行人沒理也要訛人的現象沒人支持(交警定則和法官),最早北京法院判過一例案子,女子橫穿高速路被撞死了,司機無責不承擔任何賠償,被撞死女子還要賠償汽車修理費的典型案例,開全國汽車肇事之先例,扭轉人們的傳統觀念!行人家屬得起訴司機走司法程序,司機避免跟行人家屬越過司法程序對話,後患無窮!


我心飛翔152139287


如果司機有能力給且願意給給他就是了。如果不願意給,就讓對方起訴好了,讓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依法判決即可!如果認為判決不公還可以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


宋英群律師


世間一切唯有生命最可貴,如果連生命都沒有了,還拿什麼去體驗世界的美妙?所以,面對於生命大家都格外珍惜,但是生命在馬路上隨時都顯得特別脆弱。每天各地都會上演各種車禍,有不幸離世的、也有在搶救中存活的人,但是車禍後的他們,不論是司機還是被撞者,都會受到比較大的心理陰影,給彼此家人的生活,更是帶來了比較大的轉變。


最近,有人提問“違規穿行被撞死的行人保險賠付後,家屬要司機再賠付60萬,合理嗎?”對於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都比較好奇,馬路上車禍後牽扯到死亡的案件,都會引發各種賠償的糾葛。首先,針對於違規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要知道其主要責任就在於行人自己。

在《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裡,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違規過馬路出現了車禍,機動車按規定行駛沒有任何違規的話,機動車駕駛人是不用負全責的。而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都是先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一般都是用交強險先賠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業險在範圍內賠付。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在賠償過後,機動車駕駛人就沒有賠償的責任和義務了。

但是從保護行人的角度考慮,如果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里行人是違規過馬路,駕駛員在正常的行駛範圍內造成的車禍,即使駕駛人沒有責任,也需要承擔10%的賠償。在車禍身亡的補償方案裡,車主承擔10%的補償,對於行人家屬已經是夠寬大的了,畢竟整個事故當中最無辜的還數機動車駕駛人。明明在正常範圍內行駛,卻依然要從保護行人的角度,去賠付10%的補償。

在一場車禍中,如果車禍的全責是司機造成的,機動車司機也只需賠償60萬左右。如果機動車駕駛人不具有全責,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裡的10%賠付,駕駛人也只需要賠償6萬。所以,違規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在保險賠付後如果家屬要司機再賠付60萬,很明顯是不合理的要求,機動車駕駛人也有權利拒絕多餘的賠償。

其實,不管是行人也好、駕駛人員也罷,在交通事故里的傷害,都源自於“規矩”二字。交通法規就是在捍衛我們的生命和安全,每條規定如果我們都按時遵守,生命和安全在馬路上也會更加牢固。所以,希望每一個行人和駕駛人員,在馬路上通行的時候,都要堅守“寧願慢一分鐘、也不要搶一秒時間”的過馬路原則。


漫步古今


您這裡所提到的“保險賠償”應該是屬於車險理賠。車險理賠的賠付比例是根據交警對雙方責任的判定為依據的。

但是究竟車主方應該給予對方多少理賠金,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或向法院提請訴訟來解決。向法院提請訴訟時,同時應該提交在這次事故中交警對交通事故責任判定與保險公司已經理賠金額。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題主,你這沒說清:

行人違規穿馬路被撞死,交警依法判決你的責任大小,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賠償。關鍵是交警協調總計賠多少錢?如果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沒有達到交警協調賠償的金額,那你只有自己賠償了。如果你對交警協調的金額不同意,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來解決


努力了就會有


可以置之不理,行人全責不用陪,還需要家人陪汽車修理費,一般情況下車主處於人道主義,不讓家屬陪車,但家屬不講理,也就沒有辦法了,一定讓陪車修理費。


靜靜想11


首先你沒有說出責任劃分其次你只有交強險還是有100萬的商業險,保險公司又賠付了多少?所以這個問題沒有辦法回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