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5年,公司最後兩年繳社保,現員工自離,要求補償前三年社保,可行嗎?

裸奔的老公雞


員工入職5年,才繳兩年社保費用,這無論如何都是企業的責任,員工有權力在離職時追償自己的合法權益。

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員工入職第一個月起,就為員工建立社保賬戶,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不受其他問題干擾。

有的公司會以有協議,或者員工自願為由,拒絕繳納,這種情況是行不通的。即使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與員工私下另行簽訂合同,不繳納社保,這種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逃脫不了自己的責任。即使將員工繳納的部分發到員工手中,作為增加工資為由不繳納,也不合法,員工可以在補繳時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

同樣,公司也不得以員工有過錯為由,逃脫自己的責任。比如以員工自行離職,或者有重大過錯等為藉口,這種方法都是行不通的。按時、足額繳納社保,是企業應盡的法律責任。如果企業違背了自己的責任,員工可以向社保部門舉報,要求查處。社保部門查實後,企業不僅要承擔欠繳的社保費用,而且要承擔因此產生的利息、滯納金,情節嚴重的,還要處以1—2倍罰款。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員工可以向社保部門舉報,也可以向人社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要求勞動仲裁部門仲裁,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向法院起訴。


職言管語


你好:這個你完全可以提,在法律上也站得住腳,你去社保中心投訴,公司是要被罰款的,一般情況下,你堅持,他們會把錢的費用補償給你,讓你籤文件同意接受後續不追究,當年我從公司離職時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11年之前國家沒有強制要求必須上保險,11年以後國家出臺政策所有企業個人必須上社保,11年之前我已經在公司做了好幾年了,當時也沒太關注社保。後來因為買房買車必須要連續五年社保,才開始關注,當時財務互相推諉,說沒辦法補交,後來不了了之,11年國家強制所有的都必須上保險才給上了保險,當時因為還在公司上班,沒想把關係弄的太僵,就沒多說了,後來公司被收購,裁員的裁員,離職的離職,人心惶惶了好久,我離開時提出了社保少幾年的事,在這件事上人事很痛快就說這塊是公司的問題,給領導申請解決,最後的結果是,年頭太長了,無法補繳,但可以把欠的社保摺合成金額給個人,個人寫份聲明,類似於雙方同意這種解決方式,以後概不追究的文字,我們之前公司有好一部分沒上全社保的,都是這麼解決的。

針對你的問題:你可以要求,如果對方不配合,直接拿上你上班的證據或者合同去社保中心投訴舉報,社保中心回調查聯繫公司,社保欠繳不是其他勞務糾紛,社保欠繳公司的問題一清二楚,不需要起訴判決的。


農村大妞在城市


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公司就必須為其繳納社保,這其中的入職指的是從試用期開始。你現在公司的規定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一年以內支付2倍工資,一年以上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北方老苞谷


樓主您好,員工入職5年,公司最後兩年交納社保,現在員工自動離職要求補償前三年的社保可行嗎?當然是可行的,為什麼?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企業和單位的員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為自己的員工交納社保,所以說你既然在企業單位工作了5年那麼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就應該承擔5年的社保待遇。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很明顯你所在的工作單位僅僅只交納了三年的社保,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說應該來講是要補交這之前三年的一個社保待遇,當然企業單位出面是可以進行補交的,在補交的過程中需要承擔一定滯納金的費用,那麼這個滯納金的費用應該由企業單位來正常完成。

我們個人所承擔的費用大概是交費總額的1/3左右三年以來的費用大概也需要1萬多塊錢左右,所以說你個人也需要承擔1萬多塊錢的費用,然後通過工作單位去社保局進行補交就可以了,這樣的話你就能夠滿足5年的這個繳費年限。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員工入職5年以後,公司僅僅只交了最後兩年的社保,那麼員工自動離職以後要求補償前面三年的社保可行嗎?很明顯這是可行的,因為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只要企業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為員工來繳納社保,那麼很明顯,之前三年的社保作為企業單位沒有交,那麼就應該給自己的員工來補交社保待遇。

如果說企業單位明確拒絕補交的前提下,那麼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來調查,如果落實結果屬實的話,那麼它會按照限定的期限內責令要求企業單位來補交員工的個人社保,當然在補交的過程中,由於年限久遠,可能需要一定的滯納金的費用,當然這個滯納金一定是由企業單位來承擔的,因為畢竟是企業單位造成社保終端的情形。

對於我們個人來說,那麼個人所承擔的社保費用就需要我們個人來進行支出的,因為企業單位和個人是共同承擔社保交費的,當你需要補交這三年費用的過程中,那麼你個人大約是需要承擔1/3左右的費用,就需要我們個人來支付現金來支付了,你可以通過企業單位來進行交費,或者說企業單位交完以後,那麼把相應的錢轉給企業單位也是可以的。


懂社保


員工提出補交社保,按照《勞動法》和《社保法》來說是正當的合理的訴求。但是就你提出的來看,已經過了好幾年了,無論是仲裁還是訴訟,都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時效,不再受理範圍之內了。再說,時間上耗不起,週期長,投入精力大,建議不要這麼做,不如放眼往前看。


沂蒙山裡娃


從法律上來說,可以提這個要求;不過,如果當初入職時候,單位就已經說明這個需要入職一年後購買社保,建議就不要再追究了;否則,即使是你投訴或者仲裁,單位也不會給你辦理,直到提起訴訟、並且你訴訟勝訴後,單位才會辦理的。這個過程,可就比較漫長,沒有一年兩年,不可能完結的,這個時間可耗不起。

另外,法律規定,從你提起仲裁起、兩年之前的主張,是不會受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