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商戶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現已取保候審

1月31日,記者從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一次針對寵物市場的清查行動,一店鋪經營者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涉案野生動物被吉林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收救飼養。


吉林某商戶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現已取保候審

民警在清查行動中。


據介紹,1月27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林業和草原局、畜牧業管理局發佈了《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及野生動物活體公眾展示展演活動。


當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舉報電話,昌邑區某花鳥魚市場有一商戶正在經營販賣野生動物。接到報案後,民警在昌邑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工作人員的大力配合下,首先重點對該市場販賣寵物區開展了一次全面的清查行動。


同時,根據電話舉報信息,民警來到一處出售觀賞龜類動物的店鋪內,當場查獲並收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相當於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中收錄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日行守宮”蜥蜴一條,“蘇卡達”陸龜二隻。當日店鋪經營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涉案野生動物被吉林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收救飼養。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我們將認真履職盡責,充分發揮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的主力軍作用,針對非法販賣、出售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迅速出警,採取高壓打擊態勢全力偵破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件,為全市抗擊疫情做出應有貢獻。”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民警特別提醒廣大市民,為了生態環境以及家人和朋友的生命安全,嚴禁獵殺、販賣和食用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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