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不吵,就離了婚。說明了什麼?

浦北土黑豬


對這樣的生活已經厭倦

厭倦了冷漠,厭倦了爭吵

甚至厭倦了ta的聲音

厭倦了ta強裝出的笑臉

心靈中有遙遠的距離

永遠不可能觀賞彼岸的風景

白天是客客氣氣的夫妻

晚上是不說再見的鄰居

偶爾的擁抱,形同爵蠟

點燃不了彼此的激情

憎惡的動作結束

完成任務一樣輕鬆

婚姻的鎖鏈捆綁著

本就兩個互不相關的人

生活的冷暖各自承受

習慣了沒有關懷和親情

也曾質問,也曾埋怨

也曾痛苦中發狂發怒

也曾暗夜中悲苦嘆息

最後修煉到心灰意冷

從生活的煉獄跳出

未必不是人生的重新開啟

相互道別,相互成全

又何必吵吵鬧鬧水火不容

畢竟夢魘也是一段姻緣

陰暗日子裡青春也相互佔有

為了更好地明天陽光燦爛

平靜地迎接身心的自由


太陽昇Sun


我和我前妻離婚的時候沒有任何爭吵,反而給周圍的人一種很相愛的感覺! 因為彼此都知道這段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

那天我們約好去民政局辦理手續,她從長沙坐車趕過來,交通狀況不太好,趕到民政局的時候剛好12點下班了,然後我們去飯館吃了頓豐盛的散夥飯,回憶了這九年的點點滴滴,最後我們約定好,如果50歲的我們還是彼此單身,那我們再一起走向生命的終點,但其實我很清楚我應該是活不到那個歲數的。

我以為民政局下午兩點上班,所以在兩點鐘的時候我們又去了民政局,得知要兩點半才上班,我們就去填表室坐下來休息,她很累就睡在了我大腿上,來填表室的人也陸續來了很多人,兩點半的時候我們走進離婚登記室,當時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剛剛睡覺還抱得那麼緊,竟然是來離婚的?”

所以說兩個理智的人,任何事情上面都是不需要爭吵的,有句話說的好“如果嚎叫可以解決問題,狼早就統治了這個世界”。

離婚後不要做朋友,因為曾經傷害過,也不要做仇人,畢竟曾經相愛過!


等你到三十五歲的人


“冷戰分手快,熱吵婚姻久”,很不幸,這兩種婚姻我都經歷過一次。

先說“冷戰分手快”,那是我的第一段婚姻,前妻是白領精英,性格倔強,但是話不多,我們倆很少大吵,許多的不滿,她都默默地埋在心裡,一旦吵起來,翻起舊帳來,一樁樁、一件件,歷歷在目,全都記得清清楚楚。經過了幾次大吵之後,只得離婚。

再說“熱吵婚姻久”,現在的妻子是護士出身、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口齒伶俐、極擅長吵架,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吵得天翻地覆的!“離婚”二字,更是她吵架時,常用的口頭禪!三天兩頭打嘴炮,口頭離婚無數次。結果到頭來,還是這段婚姻比較穩定。

在我看來: 夫妻吵架,就如同身體排毒。冷戰久了,就如同淤積在內心的毒素太多,排不出體外,只能離婚;而天天都小吵,三天一大吵,就等於是每天都在排毒,婚姻反而比較穩定持久。




臨時客


朋友結婚的時候老婆帶來一個小瓶子,說每惹她哭一次,就往瓶子裡滴一滴水,等水滿了,心也就死了,就離婚。幾年後,朋友趁老婆不在的時候,偷偷往瓶子裡灌了一大勺水,被老婆發現後,狠狠打了他一頓。

吵吵鬧鬧的家庭一般都還算幸福,不聲不響就離婚的,應該是心真的死了。

女人相對於男性比較感性,吵吵鬧鬧多為發洩情緒,鬧分手或鬧離婚的,一般都分不了,男人一旦有了一次分手或離婚的念頭,基本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在我們村裡父母輩的夫妻,沒有聽說過哪對夫妻不吵架的,吵架吵到最兇的時候,雙方會抓家裡的一瓶敵敵畏喝掉,所以小時候經常聽說“哪個村誰誰家媽喝藥了,誰誰家爸上吊了”,可即使到了這種地步,也沒聽過誰家離婚了,離婚在現在才成了一個流行詞。

我們村裡一對夫妻,丈夫脾氣很暴躁,喝酒或者幹活不順的時候經常和妻子爭吵打架,受傷多的當然是妻子,兩個兒子一個初中,一個高中,對他們也見怪不怪了,但一家還是很恩愛,包個餃子一家人也會相互分著吃,後來母親得了一種病,治不好,死掉了,丈夫特別的難過,出殯那天兩個孩子也哭得撕心裂肺,暈倒了兩次……

現在在我們村不聲不響就離婚的,一般是來騙婚的,帶上錢,走了就再也不回來了……

女人需要更多的理解與包容,婚姻是對兩個人的造就,一旦結合,還是不要輕易離開。




水旁樹


不爭不吵就離婚了。絕大多數是既沒有感情糾葛,也沒有財產糾紛。

還有一小部分是一方可能還愛著對方,但知道對方心裡已經沒有自己了,願意放手成全,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我一個朋友,跟前夫是相親認識的,第三次見面就敲定了結婚的事宜,當時大家都挺震驚的,覺得我朋友撿到寶了,因為對方家世清白,外形俊朗,還是一名大學講師,用一句話形容就是“謙謙君子,溫潤如玉。”而我朋友,人長得一般,工作也比較普通,兩人站一塊可以說“挺不搭”,她非常喜歡自己的前夫,結婚以後主動承擔家務,照顧公婆,男方父母也很喜歡她,一家子表面看上去幸福美滿、其樂融融。

可是結婚不到一年,兩人不聲不響的離婚了。大家都猜測是男方出軌了,或者心裡有其他人。直到後來通過其他途徑才知道,原來男方是個同,他有自己愛人,但迫於社會的輿論和父母的壓力才選擇找個異性結婚,但結婚以後他過不了心裡的坎,跟我朋友說了實話,兩人就此分床而居。

之後,男方提出了離婚。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這段時間裡,我朋友很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感動對方,但是都失敗了。她最後選擇放手和成全。

離婚的時候她沒告訴任何人離婚的真相,離婚以後也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過,她想保全男方的名聲。

如今,男方遠走異國他鄉,尋找自己的幸福去了。而女方對這件事緘口不言。

我們無權指責男方的欺騙,譴責也不能挽回朋友的婚姻和幸福。好在朋友對這件事早就釋然,她曾在發過一個朋友圈,我還清楚的記得:愛不是佔有,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成全。


布拉格的奧莉


曾經有這麼一句話,最心痛的離別,是輕輕地走到門外,把門關上。

村上春樹一本書裡表述了這樣的一段主角與妻子的故事。


“那天早上,妻子帶著她經常揹著的包,一如平常一樣,給我做好了咖啡和麵包,然後到門口說了一聲‘我出門了’,我回應道‘好’。然後到了晚上,妻子沒有回來,衣櫥裡只少了幾件衣服,其他就和平日一樣,這樣過了幾日,妻子依然沒有回來。


於是,我自己煮了咖啡,烤了麵包,一切都彷彿這個家沒有離開過任何人一樣。”

最傷心的離開,是不告而別。然而,這種傷心卻早已預告過了結局。

夫妻早已緣盡,體現在文字之中。

兩人到了不爭不吵的模式,說明了雙方已經關上了心門。

人際溝通的四種常見的不良模式是:指責,討好,超理智,打岔


1. 討好型:忽略自己的內在價值,以對方的價值為重心。比如會說“老公,你看我的衣服好看嗎?不好看?我再去換一件。”


2. 指責型:常忽略他人,習慣攻擊他人,揪住他人的錯誤不放。比如會說“說什麼說,我穿什麼衣服關你什麼事?”


3. 超理智型:極端客觀,只關心事情合不合道理,不顧及他人情緒反應。比如會說:“今天會下雨,天氣溫度是30度,所以我穿黑色裙子不合適。”


4. 打岔型:永遠抓不住重點,習慣於插嘴打岔,不直接回答問題。比如關於衣服的選擇話題會轉為說:“你褲子怎麼有個洞?”

在人際溝通不良的溝通模式裡,總有一個你來我往的對話,然而,最傷人的方式,永遠是迴避,我們會說這是一種冷暴力的方式。


當夫妻之間有問題時,將問題顯現出來,才有機會將問題解決。然而,雙方都不講,都不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從內心已經屏蔽對方,認為說了也沒用,說了對方也不會理解的狀態,那才真正有問題。

不爭不吵,就離了婚。不代表雙方在心裡沒有對方,而是更在意對方,在意對方是否和自己一樣同樣在意著。於是,雙方像擰著一股勁,互相憋著,看看彼此誰先鬆口。

不是感情淡了,而是感情中誰也不敢再付出什麼,深怕傷到自己。

良好的夫妻溝通模式:言語裡表現出強烈的內在覺察,能夠言語一致地表情流露,顧及他人與自我以及環境,真實地選擇做自己,與他人建立關係。

夫妻沒有隔夜的仇,這是一句老話,到現在,離婚率的居高不下的新形勢下,這句話要改一改變為:夫妻沒有放不下的面子,帶得走的自尊,夫妻是伴侶,是老來的伴。


願每一對正在離婚邊緣行走的夫妻,認真考慮一下結婚的意義,當年結婚難道是為了離婚嗎?再回過頭來看看,夫妻溝通中是否還有其他可以存在的形式?

我是上海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螢火蟲老師,不管你有任何心理或情感困惑,可以關注及私信我們的頭條號,向作者提問諮詢!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不爭不吵,就離了婚,說明什麼?

說明,倆人沒有了感情,曾經爭吵過,也沒有了爭吵的動力和必要。

我家的情況就是如此,我們兩口子剛結婚的頭兩年,也因為一些家庭瑣事,沒少爭吵。很多時候,吵來吵去,也吵不出來個結果。分手提過很多次,也沒成型。

最近兩三年倒是不吵了,話也越來越少,沒有了共同語言和共同愛好。這一次,也沒有提出離婚的問題,

可是,人已經分開了,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提離婚的未必真離,不提離婚的也未必能過。

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家庭。生活是兩個人的,一個人的能力有限,對於我的這段婚姻,並非我不想挽回,我已經無能為力。

如果說,兩個人的婚姻,從剛開始的認識,到相愛和結婚,發展到,沒有共同語言,倆人的心不在一起,只能說明,這段婚姻已經基本到頭了,沒有繼續的希望可能,也沒有存在的必要。當然,這其中最受傷的應該就是孩子了。

所以,兩口子生活,不要輕易說分手,不光傷心,還會傷感情,說多了,總有一次會成真的!



轎車託運小哥


有一種感情叫相敬如“冰”。

真正互相在意的婚姻,爭吵是不可避免的。常言道,爭爭吵吵,相伴到老。兩人能做到不爭不吵就離了婚,這已經不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失望透頂,而是兩人相互對對方失望透頂了。更或者,你們一開始就互相不存在感情,或許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吧。

我一個朋友,年過三十了,還單身。他是家裡的獨子,每次回家,父母都催婚,張羅七大姑八大姨給他介紹對象。他一開始很抗拒,可父母以死威脅,後來終於頂不住了,就跟一個與他有類似經歷的姑娘結了婚。他們從相親認識到結婚,前後不超過三個月。他是做食材生意的,老婆在一家公司當會計,應該說,兩人的經濟條件都不錯,婚後也買了新房,兩個人都有自己的代步車。別人都覺得他們門當戶對,婚姻生活應該很幸福。而事實是,他們根本沒有共同的愛好,也沒有共同的話題。兩個人都不喜歡回家,老婆經常住在孃家,他一點都不關心,而他在外面做什麼,老婆也從不過問。回到家裡,互相客客氣氣,從不為任何事爭吵。結婚一年多,沒有孩子,也沒有一起出去旅遊過,甚至沒有一起去看過一場電影。兩人雖是夫妻,卻更像路人。後來有一天,他突然說,我們這種婚姻像座真正的墳墓,埋著兩個活死人,不如分開過算了。他話一出口,老婆立馬高興地說,我早就有這個想法了。結果二人一商量,第二天就去辦了離婚證。


這種婚姻是很悲哀的,明明沒有感情,明明互相不喜歡,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夫妻二人當中,但凡有一方對另一個人有感情,他肯定都會爭取一下,不至於說離就離。人還是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像我朋友,他們離婚時沒有孩子,只當做是一場同居的戀愛,發現不合就分手了,因為沒有感情,也不至於造成傷害。但如果是婚後有了孩子,離婚肯定會給孩子造成傷害的。因此,在選擇婚姻這件事情上,還是應該慎重,對人對己,都要抱有負責任的態度。真把婚姻當兒戲,怎麼可能會幸福呢?


金牌大叔Q


我兩2千年相識與結婚的,2001年有了個兒子,2003年有了個女兒到05又生個兒子,我兩在外面做點小生意,三個小孩子在家老人帶,老婆從不問候兒女的事,因為婆媳關係不好,連電話都沒打過,13年兒子不去上學了,隨他到處去玩,好十多天沒回家 我回去找到帶上教育直到14年大兒子上初一時突然不去學校了,個知去那了因為生意的事沒有時間回,叫她回家帶兒子上來教育,她不回去。我就打電話給岳父理論,兩年沒做事了,生意回不去說她回去帶小孩上來。理淪不成,就來氣了,說這點小事叫你女兒都做不了,要她做什麼,平時在家飯不做衣服不洗,兒女不理還是個人嗎?離婚算了。過了幾天她就跑了,第二年收到發院長離婚全單,我不離,第二年,大伯看見她和陌生男人拖手行街,和大兒見她和他人同居,不爭不吵,就離了婚。發院說有於一人帶三個孩子經濟負擔不起,大兒判給她,過了半年大兒過不理問他了,現在一人帶三個孩子,好苦好累。我想再沒有女人喜歡我一人帶三個孩子的男人了。


WeiFUQi


不爭不吵,就離婚,我覺得再正常不過了。我小的時候,我父母就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們一吵架我就到處求鄰居家的叔叔阿姨們來勸架。

那時的我,天天生活在恐懼之中,特別特別的羨慕別人家的和睦溫馨,到後來以至於我都對婚姻失去了信心,甚至想過一輩子不結婚。

自從我工作了之後,他們就很少吵架了,現在父母年齡大了,反而互相關心互相牽掛著,再沒有吵鬧了,也許是磨合好了吧。



後來我結婚了,就發誓一定不要象父母那樣吵吵鬧鬧的過日子,所以我的婚後生活很和睦,無論我怎樣生氣都會選擇冷處理,而不是選擇去吵架,最後兩個人選擇分手的時候也是沒有任何爭吵,把事情說開了,說說笑笑的去辦的手續,工作人員還以為我們是去拿結婚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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