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蘭州在行動

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於全力做好春節長假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高新區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直各單位,市屬各企業: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春節長假結束後,在蘭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將陸續到崗上班,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統籌處理好疫情防控與正常工作的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甘肅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本著“以防為主、避免聚集、科學管控、阻斷傳播”的原則,現就做好春節長假後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交通方面

1.持續加強主要通道、交通卡口人員進出管理,對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機場等重點交通場所,全面實施體溫監測,對有發熱等不適的人員要及時隔離觀察。

2.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穩步恢復主城區與蘭州新區及遠郊區縣交通運力,保障群眾出行需求。

3.抓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繼續實行城市公交車“一班一消毒”、地鐵列車“一趟一消毒”、出租車及網約車“一乘一消毒”等措施,嚴防疫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和擴散。

4.公交車、地鐵列車移動電視、廣播要及時播報疫情防控情況,在車站、車體醒目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標語,提高群眾的防護意識。嚴格要求乘客佩戴口罩乘車,對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不予上車。

二、市場保障方面

1.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集貿市場、商業超市要正常營業,由各區縣政府負責,設置體溫監測點實時監測,並由企業每日做好不少於2次消殺工作。

2.強化市場監管,督促藥品及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正常營業,做好相關防疫物資調配供給,加強米麵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應,依法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行為,滿足市民基本消費需求。

3.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暫停活禽銷售,由各區縣政府負責,督促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工作。

4.引導餐飲場所正常營業,加強日常疫情防控,禁止群體性聚餐活動。

5.著力整治環境衛生,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引導社區和經營者及時開展消毒,及時清運垃圾,營造乾淨整潔的環境。

三、公共活動場所管理方面

1.暫時關閉的宗教活動場所、娛樂場所以及文化、體育、旅遊等公共場所,不得開展相關活動,恢復開放日期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2.開放的廣場、小遊園等公共場所,要定時做好公共設施全覆蓋消殺等工作,設置提醒遊人佩戴口罩的溫馨提示,加強人員管控,禁止聚集性活動。

四、政務服務方面

1.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採取半封閉方式,嚴格控制同一時段到大廳辦事的人數,除醫保等需緊急辦理的事項外暫時停止接待辦事群眾。

2.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體溫監測和臨時留觀點,加大通風、消毒工作力度。進入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落實各種防控措施,規範佩戴口罩,按規定入口進入,自覺接受體溫監測,如有體溫異常、咳嗽等症狀,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留觀等工作。

3.窗口工作人員採取AB崗輪崗工作模式,推廣採用電話會議、視頻會議等不見面方式,推進和開展有關工作,以減少人員聚集,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4.引導群眾及市場主體儘可能不到實體政務大廳辦理事項,延期申辦不是急需辦理的事項。

5.實行政務服務事項分類辦理,線上可辦事項一律實行線上辦理,並公佈每一個事項的指導、諮詢、幫辦電話;線上無法辦理、必須要線下辦理的,採取設置資料中轉箱、快遞等方式,進行不見面辦理;必須到現場見面辦理的,一律採用預約辦理。所需的資料一律採用承諾制的辦法,由辦事群眾及市場主體提供電子版,並就電子版和紙質版的一致性做出書面承諾,待疫情得到控制後,再補充提供紙質資料。

6.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審批事宜,可以撥打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幫辦代辦團隊聯繫電話(0931—4818000),由幫辦代辦工作人員提供幫辦代辦服務。

五、各級各類單位管理方面

蘭州市域範圍內各級各類單位要切實履行防控疫情的主體責任,一律實行屬地網格化管理,按照轄區街道、社區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凡是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正在湖北地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湖北地區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湖北。凡是從湖北地區返蘭或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工作人員,自到達蘭州之日起,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及單位電話報告,自覺接受14天監督性醫學觀察,如有發熱等不適,及時報告社區(村)聯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佩戴口罩到就近發熱門診就醫,接受規範診療。

2.各單位工作場所,要在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進行全面消殺。上班後經常開窗通風,保持辦公室內環境清潔。

3.各辦公場所區域出入口處要全部設置體溫監測點,工作人員及來訪人員必須進行體溫監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4.辦公人員及來訪人員進出辦公場所必須佩帶口罩,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接觸。

5.嚴控單位內部會議,能不開的就不開,能通過電話溝通的一律通過電話溝通安排。

6.有單位集體食堂的,原則上2月9日前不開放供應,提倡和鼓勵幹部職工自帶食品、餐具用餐,確需開放供應的嚴格實行分餐制。

7.倡導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飲水,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

六、各類企業運轉方面

1.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本市行政區域內保障城市運轉(供排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疫情防控(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群眾基本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並嚴格做好單位內部疫情防控工作。

2.對確因工作需要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正常到單位上班的職工,各企業應當對其加強體溫監測和健康防護,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做到防護工作全員覆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3.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其他企業具備條件的,應當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上班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應當採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不造成人員聚集。

七、建築工地監管方面

1.工程項目去冬已停工的,原則上不允許開復工。確需開復工的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在全面落實有關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審批權限報市、區縣住建部門備案後,方可開復工。

2.去冬今春未停工的施工工地,要嚴格執行相關疫情防控的規定要求,由審批的市、區縣住建部門統一備案。施工工地要全面落實進出人員登記制度,特別是對來自湖北地區或與湖北地區人員有接觸的人員,要及時向屬地衛健部門報告情況。定期對施工區域進行全面消殺,保持施工工地、宿舍、辦公區域、食堂等清潔衛生。準確掌握人員動向和身體狀況,每日對工地區域所有人員進行測溫,並做好記錄,遇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並上報。

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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