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侵襲、推搡、辱罵交警 昆明39人受到法律制裁

掌上春城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總有交通違法人法律意識淡薄,拒不配合民警執法,不斷以身試法,公然阻礙甚至以暴力侵襲、車輛衝撞和撕咬、拉扯及侮辱、誹謗等方式對抗執法。在2019年1月至11月15日期間,昆明共有39名不法侵權人受到法律嚴懲。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我國依法治國的方針。公然藐視和挑釁國家法律,侵犯公安交通民警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將依法維權,暴力抗法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嚴懲。2019年以來,39名以暴力侵襲、車輛衝撞和撕咬、拉扯及侮辱、誹謗等,不法侵害昆明交警執法執勤人員的侵權行為人受到懲處,其中22人被刑事拘留、15人被行政拘留、2人受到罰款處罰。

案件回顧

無牌二輪摩托衝卡連撞3人 嫌疑人被逮捕待審

2019年10月16日20時25分許,鄭某,駕駛一輛無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在環城南路雲紡家樂福門前路段的非機動車道內由西向東方向行駛,交警三大隊執勤人員發現並示意其停車檢查,但鄭某卻加速撞開前方一輛停放的電動自行車後強行衝卡,並將1名民警、1名輔警和1名電動自行車車主撞傷後逃離現場。

經醫院診斷:民警髕骨骨折,輔警雙腿表皮挫傷。

經交警三大隊歷時近兩天的查緝,10月18日15時10分許,在鄭某家中將其抓獲,並查扣涉案車輛。

經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調查核實後,對鄭某作出刑事拘留的處罰決定。11月2日,鄭某被移送至看守所羈押,於11月15日執行逮捕。現該案已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無牌摩托車衝卡撞傷輔警後連撞兩車逃逸

肇事司機被逮捕待審

2019年7月11日17時40分,一輛無號牌的二輪摩托車沿人民中路由西向東方向在駛近人民中路與青年路交叉路口時,該車駕駛人無視執勤人員的指揮,強行通過路口,並將1名輔警撞倒。而後該車在繼續逃離過程中,與一輛電動自行車和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致車輛失控倒地,駕駛人遂棄車逃離現場,後被沿線執勤警力控制。

經醫院診斷,受傷輔警為右額頭皮血腫、右側第3-6前肋骨骨折。隨後,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對摩托車駕駛人肖某某作出刑事拘留的處罰決定。

2019年8月15日,肖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等待公訴。

駕電動車強行駛離撞傷民警和路人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2019年2月11日13時49分,交警十大隊民警巡邏至南部客運站地鐵站口處時,在對一涉嫌“非法客運”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進行調查時,該車駕駛人拒不配合,啟動車輛強行駛離,其間將上前阻止的民警撞倒,後又撞倒1名步行的老人。經醫院診斷,民警為輕微傷,老人下肢有三處骨折徵象。

通過排查涉案車牌號及調查證實,嫌疑人李某,男,50歲,家住昆明市官渡區小板橋鎮。該案經商貿城派出所受理調查後,對李某作出刑事拘留的處罰決定。

2019年2月27日,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4月25日,官渡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9個月。

駕車強行衝卡 1人獲刑2年!1人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2019年9月4日21時50分,在昆明市官渡區公家村與小石壩三岔路口夜查卡點處,一輛牌號為雲A50XXX號灰色帕薩特轎車強行衝卡,將卡點執勤的1名輔警撞傷後逃逸。

接報後,交警五大隊與轄區派出所連夜開展走訪調查和取證工作。次日14時前,涉案車輛及嫌疑人楊某某、陸某某相繼被查緝歸案。

經醫院診斷檢查,受傷輔警為腳踝左腓骨粉碎性骨折,下端及內踝骨折,下脛腓骨聯合分離明顯,左踝關節脫位。

2019年9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將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楊某某移送看守所羈押。2019年12月18日,官渡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兩年,並對王某某附帶民事賠償65392元。

針對民警和輔警在正常執勤執法過程中遭遇的暴力抗法、辱罵毆打等情形,昆明交警將嚴格貫徹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加大維權工作力度,“零容忍”嚴打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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