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具有強制性嗎?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

NG梟雄


死刑是刑法中的一個刑罰性名詞,所謂死刑顧名思義就是執行機關通過合法的法律途徑剝奪某個死刑犯生命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一種執法方式;死刑又分為注射式死刑和槍決式死刑兩種,其中槍決式死刑也就是俗稱的槍斃!

死刑當然具有刑法所賦予的法律強制性,但是死刑也分為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執行兩種不同的形式。

第一種:死刑立即執行:主要針對那些具有嚴重犯罪行為並且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極大,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對其執行死刑的罪犯;這樣的罪犯一般會在法院宣判後很短時間內立即執行死刑判決。

第二種:死刑緩期執行:主要針對那些犯罪行相對為較輕且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也相對較小但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也需要執行死刑的罪犯;這樣的罪犯一般會先被判處死刑然後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從中得到一個緩刑期,有的罪犯會在緩刑期滿後被執行死刑,有的罪犯則會被執行機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將其死刑轉化為無期徒刑或者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轉獲得減刑化有期徒刑。

這類由死刑通過司法途徑轉化為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的主要針對那些被執行死刑前具有法律所認可的重大立功表現並且符合減刑條件,或者是被執行死刑前具有符合法律所認可的其他減刑條件的死刑罪犯。

被判處死刑的罪犯大多數一般都會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然也有極少數會被剝奪政治權利一段時間,當然這個剝奪政治權利的具體時間長短不一樣。

如果真的又冤情不服死刑判決,可以在死刑判決下達後的一定期限內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請求上級法院詳細查明如果真的是判決有誤上級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改變原有判決的;如果經上級法院詳細查明證實判決真實無誤上級法院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至於死刑犯能不能拒絕服從死刑判決原本就是個假議題,簡直是腦洞大開天方夜譚;除非有奇蹟或者是冤假錯案的出現推翻原有的死刑判決,否則拒絕服從死刑判決的法律依據就不可能成立!


對某微笑純屬禮貌


死刑,立即執行的犯人,肯定是剝奪政治權利了。這樣的人,一定是罪大惡極的人。從宣判那一刻開始,就上手鐐腳鐐了。這樣的人當然是強制性要服從宣判了。如果再和他講人權,那麼被他傷害的人和誰去講人權?

當然,對待死刑犯也是要講人性的。比如給他充足的時間上訴,一直到死之前都有人看著他,防止自殺。等等。

不過也就是這麼一點而已,多了沒有。你說和一個死刑犯人,講太多權力。如果他不認罪,就不執行的話。那麼除非死刑犯頭腦有問題,要不永遠也不要執行了。等於判個無期徒刑。如果這樣法律的威信就無從談起了。也是對廣大遵紀守法的老百姓的不公平。所以死刑必須是強制性的。


痴絕的


可以的,老賴被判死刑了,押到達刑場要挨槍子兒了,您只需向行刑的說,不好意思,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不適合死。

然後行刑的就會說,好的,等您身體舒服了,再來受死吧。

您說,我可能會一直都不舒服。

行刑的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等,一直等到您舒服再執行。

這時候咣噹一聲,牢房的鐵門響了,你從夢中驚醒,獄警在外面喊道:王撕蔥,該你上路了,準備一下,需要尿不溼就說。


為夢去旅行


謝題主。題主的問答題是"死刑具有強制性嗎?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

這個問答題是二問。第一問是死刑具有強制性嗎?這可以直白的告訴你,判了死刑的就是帶有強制性的,是剝奪你的政治權力終身,包括了生存權,生命權。自古到今,不管是那個國家,那個政府,對死刑犯都是採取極端手段,處死。對這些惡貫滿盈的罪犯,沒有憐惜,沒有價錢可講,到時一律殺無赦,這就是專政。

第二問是"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這個是不可能的,也是絕對行不通的。即然犯了罪,那就得償還。到了那裡,宣判了就由不得你了,只能由法律來定。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冤案判錯了。你一直不服,反覆上訴,證據確切可改判的這種情況是有的,但決不是你拒絕服從死刑而改變的。因此,這個性質要搞清。人一但判了死罪,就剝奪了政治權利終身。死刑,其實就是一種更為嚴厲的懲戒。法律是不由你個人服從不服從的,它是不可抗拒的,到了那個時候,驗明正身,押赴刑場,你根本無法抗拒了,這就是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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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強制的!!!!多年前,當人們親自前往犯人執行槍決現場時,一眼就能看到被執行的罪犯,被執法人員押著,休想反抗!槍響倒地。罪犯的反抗,只能在終審判決前提出上訴,這就是抗拒。而終審被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時,罪犯已被剝奪所有的權力,只有乖乖等死!!!


張永科38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死刑是必然的,也是人權的象徵,更是民主的體現。死刑也有多種,有死緩,有規定時間的,還有立即執行的。判了死刑的沒有任何權利了,包括政治權利。



孩子是博士


你居然問這麼低級的問題,法律如果不具有強制性,誰害怕呀。難道你犯法了可以拒絕執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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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被判死刑了,押到達刑場要挨槍子兒了,您只需向行刑的說,不好意思,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不適合死。

然後行刑的就會說,好的,等您身體舒服了,再來受死吧。

您說,我可能會一直都不舒服。

行刑的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等,一直等到您舒服再執行。

這時候咣噹一聲,牢房的鐵門響了,你從夢中驚醒,獄警在外面喊道:21號,該你上路了,準備一下,需要尿不溼就說。


徐德文科學頻道


所有的刑法都具有強制性,強制性並無高低之分,人們之所以關注死刑,是因為這是剝奪生命權的刑罰。生命無價,且結果不可逆轉,所以在一個法治的國家,死刑的判決尤為謹慎。你當然可以拒不執行,上訴啊,在南美一些國家,只要你一直不斷上訴,死刑就不會實施。當然,國內不可能這樣,但至少會給你一個機會掙扎一下,同時可以有效的控制誤判或量刑過重,至少有一定的幾率改死緩,一般熬個15到20年也就出來了。說點兒不相關的,個人認為,一個重罪的人,沒有改造的價值,坐牢只會浪費社會資源,製造長期不安定因素;二是精神病人,應該與正常人同罪;三是降低未成年人的劃分年齡,打擊青少年犯罪。


殘血小怪


死刑執行,現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批准執行。以前各省高級法院就有死刑決定權。不過後來被中央收回去了。死刑判決?一般都是由市一級的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並且作出判決。宣判後這期間?犯罪分子有權提出來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就算是犯罪分子自己方式了上訴?省級高級法院,對於死刑判決還是要進行復核審理的。並且由省級高法向北京最高法院,送交案卷以及審判結果,並且還要向北京最高法院申請死執行令,這些一切的流程都走完後,北京最高法院的死刑執行令下達給省級高法後,擇日執行死刑!一般在十到十五個工作日以內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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