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說從有房者手裡掏錢繳房產稅很困難。這時徵稅的"強制性"不見了,為什麼?

一金池


有專家說從有房者手裡掏錢繳房產稅很困難。這時徵稅的"強制性"不見了,為什麼?

開徵房產稅說了多年,仍然進展不大,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許多現實問題沒法解決。

首先,就是共識問題。

開徵房產稅,可不是一件小事,關係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對於無房者或房子條件不好者來說,當然是希望開徵房產稅,覺得這樣才是公平的。而對於有房者來說,開徵房產稅是在增加他們的負擔,當然不會樂意。這樣的看法幾乎就是對立的,難以達成有效共識。

其次,就是目的問題。

至今為止,關於房產稅徵收的目的是什麼?還是比較模糊或者說是曖昧的。照理說,一項關乎民生的稅收,當然要於民有利。那麼就房產稅而言,如何於民有利,當然就得起到穩定或降房價之功效,否則是難以得到民眾支持或擁護的。

現在提的最多的幾乎就是為了解決地方收入問題,如此之目的,怎麼能行?所以,只有以解決房價為目的,才是正道,不僅解決了民生問題,還能促進經濟向健康方向發展,逐步由脫虛向實,大力發展實體經濟。

再次,就是財富問題。

改革開放幾十年,人們最大的變化就是財富增加了,雖然貧富差距仍然存在,但是不少中產階層靠著自己的努力,積累了不少財富。其中有大部分財富都是集於房子,有的不只一套,還有多套,因為沒有更多可靠的投資產品。如果貿然開徵房產稅,當然會影響到中產階層的財富問題,不得不慎重對待。

最後,就是能量問題。

就眼下來看,有房者的能量是比較大的,也是不能忽視的。雖然強制可以解決問題,但如果處理不好,於經濟、社會的影響,也是難以想象的。


碧翰烽



日子總會一天天好起來


房產稅推出難,並非是因為從有房者手中掏錢困難,關鍵是要解決稅負公平、普適、避免重複納稅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就沒有辦法開徵,強制推行必然不得人心,恐怕也難以實現。

1、公平性問題

我國的土地實行的是城鄉二元化管理體制,城市的土地屬於國有,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購買的房產既包括了房屋本身,也包括土地使用權,前者屬於個人財產性質,而土地使用權不具有個人財產屬性。由於房產稅屬於財產稅,所以只能對房屋徵收,而不應該涵蓋土地使用權。從這方面來說,徵收房產稅應將房屋所有者支付的土地使用成本扣除。但是,這件事做起來恐怕沒那麼容易。另一方面,由於歷史的原因,國內住房用地情況複雜,不同的房屋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成本並不相同,比如房改房的土地屬於劃撥性質,產權人沒有支付土地使用費用;安居房、解困房、經適房、安置房、集資合建房、共有產權房等,在用地稅收方面都享受了優惠政策,用地成本較低;此外,土地出讓年限也不一致,有長有短,產權人承擔的用地成本也不相同。所以,納稅的前提是用地條件要公平。

2、普適性問題

所謂普適性,指的是要對所有的房屋產權人平等徵收房產稅。人均居住面積相同,納稅標準應該一致。這就涉及到小產權房的問題。根據媒體報道,全國的小產權房保守估計也有幾千萬套。由於這些小產權房的購買者不具有財產所有者的合法身份,因此,也就無法徵收房產稅,否則,就等於承認其合法化了。但是不徵收,顯然對商品房的產權人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可能就會激化矛盾。所以,開徵房產稅之前,必須解決小產權房的合法化問題。

3、避免重複徵稅問題

前面提到了土地使用成本問題,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各項稅費,這些稅費最終都是由產權人買單,顯然,產權人不應該再次就這一塊支付額外的稅,否則,就加重了產權人的稅負。

總之,房產稅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條件不成熟,就不宜強行推出,必須考慮的人民群眾的接受程度。


小豬房論


收繳房地產稅,的確是一件極其複雜的“工程”。

今年春天去天津郊外薊縣旅遊,住宿在了農家院,五輛車30多人住在了一家,可見農家院的規模不小吧。

我心中曾暗想,如果開徵房地產稅,無論是按套還是按面積徵收,這戶農家接受的了嗎?還暫且不考慮按照商業面積徵收,就單純這房產的規模,怎麼去實行“優惠政策”?恐怕也是一筆天文數字!

房地產稅面向的是全國有房階級,又應該“一個也不能少”,政策肯定一視同仁。 哈哈😄 難題呀!


藍天白雲176238431


有專家還說不徵稅

專家的角度現在認同度很低,敢說真話,為底層發聲的很少。曾經的任澤平提出了很多富有預見性的論述,現在進入恆大了,發言也會考慮立場了。

房地產稅說了好多年了,一直沒有開徵,確實有開徵的阻力,既要考慮當前的經濟形勢,也要考慮立法的節奏,更要考慮有房者的訴求。阻力很大,徵收房地產稅還會加快推進嗎?

這裡的感受是還會加快推進,最多明年出結果。

-、經濟需要轉型,以華為為領軍的科技企業正在呈現無比巨大的活力,科技第一的美國已經害怕,無所不用的手段想阻礙華為的成長。經濟的轉型,企業就必須高質量發展,愈發重視科技帶來的變化,房地產的老路很難持續,也不符合競爭的需求。

二、上面說了考慮有房的訴求,也要考慮沒房的訴求,當一個月3000工資,一萬房價的時候,其實很大的一部分人還是買不起,對於8090這代人,人口基數大,結婚生育期已經很集中,結婚率,出生率,直接影響到未來的人口數量和結構,高房價導致的弊端愈發明顯,住房不炒,住的起將成為趨勢。

三、合理平衡財富差距,現在的財富集中房子上面,幾乎有房者是比較富裕的一批,多房者,炒房客財富積累更多,房產資源佔用較多,付出的卻少,背後的原因還是炒房成本太低。不勞而獲,一勞永逸的房地產造富時代將會過去。

四、財政收入趨向合理,為中小企業減稅,可激發企業的活力,減少個人所得稅,可激發工作者激情,就業適當起來,員工有獲得感。向多房者開徵稅收,合理彌補財政稅收。

相比國外的房地產稅來說,國內開徵房地產稅應加快推進,年輕人結婚率,生育意願被高房價壓制了,出生率已經很低。這批人8090急切需要結婚和生育,而高房價是擺在他們面前的最大一個坎,一面是利益,一面是未來。最後,炒房總會成為一個過去,只是看什麼時候了,只要稅收立法完成,徵收就不會有難度了。


南城水魚


是稅收就是具有強制性的。如果有一天國家確定要徵收房地產稅。那不管有多困難,也還是要強制徵收。現在談''強制性''不存在了,有點兒莫名其妙。

如果要論徵收房地產稅是不是真的有道理,倒是一個必須討論清楚的問題。

如果真的都能講道理。地產稅,不該向房產人徵。因為土地的所有權在政府手裡而不在房產所有權人的手裡。房產所有權人只是''租''了政府的地,而且是提前繳納''租金''長達50年或70年之久。其實質付出的是買地的價格,但卻沒有土地所有權。眾所周知的事實是: 政府把地一片一片的土地''賣''給了房地產開發商,而開發商在賣房的同時,又以零售的方式加價把土地轉''賣''給了買房子的房產產權人。可是房產產權人只買到了房產所有權卻沒有買到土地所有權。若強徵地產稅,天理難容。

如果要向房產所有人單徵房產稅,那倒是可以說得出。但離開了地產的房價如何估值,那就是一個極其複雜且難辦的事兒。而且什麼人和什麼組織有資格有權力進行這種估值?被估值房產的所有人憑什麼就相信你們的估值是正確的?這涉及到千家萬戶的所謂房產稅,要在持有階段徵收,稍有不慎必然會激起大量的社會矛盾和動盪不安。

所以關於徵收房地產稅的問題,必須小心謹慎,三思而後行。


真牛46


從本質上說房產稅不過就是一個想收你稅了的說法而已。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你根本接觸不到很多稅種。比如教育附加稅,你覺得跟你有關係嗎?比如增值稅!都增了什麼值?

所以用不著糾結房產稅的什麼法理性,和是否合法合理合邏輯。稅就是稅,用不著任何邏輯。

一直吵鬧不休的空置稅!其實也是一個奇葩。真金白銀巨資買的房子,只要不違法存了違禁物品,不違反公序良俗,不違法社會公德。你管得著我怎麼用?我的房子怎麼用自己居然不能做主了?這也是侵害公民的合法財產權了吧!這麼一個明顯違法的玩意兒,網上居然也討論得人模狗樣的。

想割韭菜就直接說。要錢就別要臉。


實現一個曉目標


房產稅存在本身就是不合理,該繳的稅在購房時已經全數上繳了,賣房時還得再繳一個所謂的“不唯一”的稅,還再收一個房產稅?反之,房產稅是額外稅種,會直接轉嫁到接盤者手中,只會令房價更高。況且沒有法律規定個人手裡的錢必須要買消耗品而不能買不動產。


魔羯摩


有人會說,我一個月背了一萬元房貸還款,已經開扛不住了。再收稅,一根稻草壓死舵舵。算了,把房收走,我去浪浪。


老司機192601


徵收房產稅的合理性就有待考證,按人均30-40平方來算,早就超標了,前幾年就說夠全世界人住了,但還是有很多人沒有房子。

實際上,應該徵收的是房產空置稅和出租稅,個人一套以上徵收,家庭兩套以上徵收,房管局和稅務局數據共享;出租房必須到稅務局報備,每個季度稅務局核實一次。

至於有些人把自己房產房子別人名下,沒關係,按標準來,反正必須交稅。另外,出租交稅的可以在規定套數內抵空置稅,比如個人一套,家庭一至兩套,超過的按階梯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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