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紀律防控疫情 湘潭市對各級幹部“約法三章”

春節假期即將結束,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將返回工作崗位。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防止疫情擴散,切實保障幹部職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2月2日市委辦、市政府辦《通知》要求,即日起對全市各級幹部“約法三章”。

1.凡幹部個人近期有與涉疫者或重點疫區人員接觸史而隱瞞不報告的,一律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相關規定,給予最嚴厲的紀律處分。

2.凡幹部個人違規擅自在外聚餐聚會、打牌娛樂等,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免職降職,給予最嚴厲的紀律處分。

3.凡幹部個人在所居住社區搞特殊、耍特權,不配合社區工作、不服從疫情防控統一安排的,一律按戰時要求,給予最嚴厲的紀律處分。

全市各機關事業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嚴格執行防控工作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職盡責,對違反“約法三章”的必須嚴肅追責問責,全力以赴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重點關注的十類對象

1、不當回事、沒在狀態的幹部

2、得過且過、鬆鬆垮垮的幹部

3、畏畏縮縮、躲躲閃閃的幹部

4、妄議非議、信謠傳謠的幹部

5、消極等待、束手無策的幹部

6、方法簡單、態度粗暴的幹部

7、作風疲沓、工作鬆懈的幹部

8、相互推諉、不敢擔當的幹部

9、擅離職守、脫崗脫位的幹部

10、不聽指揮、打折敷衍的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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