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分手,男朋友卻很想分,該怎麼辦?

蘇群朋


我認為,你現在看重的只是一個結果,就算你不想分,男朋友的心也不在你的身上了,你與男朋友的相處還能幸福甜蜜嗎?強扭的瓜不甜!

對於這種感情已經出現裂痕的情感,如果你不想分,對方想分,你就要採取針對性的措施來挽救自己的情感,當你已經用盡力氣挽救後也沒有成功,那就瀟灑地對對方說拜拜,並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開花結果,戀愛就是一個選擇的過程,重心 在選擇,是個過程。

一、分析情感癥結

愛情是男女兩人共同參與的事,如果一方的心也不在,也這段感情就會枯萎。你現在面對的情況就是你不想分手,但你也知道你男友很想分手,你關注的事情重心是自己應該怎麼辦?而不是如何挽回自己的感情。

因為你的關注點在自己身上,說明你對這段情況的分手已經在心理認可,只是不想讓自己做這無用功,也不想接受失敗的結果,還不捨得自己這段時間的付出。並不是在乎這段感情,在乎你的男友。

二、為什麼你們的愛情會走到這個地步?

一段感情都是由甜蜜期步入裂痕期的,你的男友之所以想分手,如果不是因為心有所屬,就是對你沒有感情,厭倦了,匱乏了。

如果你對男友還有感情,也不想放棄這段感情,你可以針對男友的具體問題與自己的問題所在,進行面對面的解決。

因為你的男友之所以能成為你的男友,肯定是因為喜歡你的什麼閃光點,所以你應該揚長避短,讓自己的長處更長,重新吸引你男手的關注,使他感受到以前被你吸引的情節,讓他再一次被你所吸引。減少他的分手想法。

三、對於愛情的選擇要有隨緣的心態

很多人在情感中,總是認死理,認為既然選擇了這個人,就要對他負責到底,殊不知,愛情是發展的,是變化的,當不在愛時,再美好的事情對於兩個不相愛的人來說都是痛苦的。

所以對於愛情要有隨緣的心態,是自己的終究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搶也搶不來!

對於你不想分手,男友很想分手,應該採取一分為二的想法來處理。能挽回則挽回,挽回不了剛開心接受!未來的路上還有更適合自己的人在前方等待!


月影感情屋


不成熟的男人,你不想分手到最後還是給別的女人培養男人,如果一個男人說分手。像這種貨色的男人我的建議直接馬上讓他消失在你眼前。因為他就是個垃圾渣渣。


聽話懂事的灰太狼


當對方提出分手,中間不管怎麼努力,不管最終倆人是在一起了還是沒在一起,結果都是一樣的,那就是貌合神離。尤其是男方提出分手,如果女方一再挽留,在男方心裡,你已經失去了被他真愛的資格。

愛情就是這樣,相愛著,才是愛情,單愛著的那叫粉絲。

所以,當男方提出分手,你應該秒速同意!不要有任何思索,想思索回家去想,回家嚎啕著還是慘叫著還是沉默著,都隨你,但不要在他目前猶豫,也不要問為什麼,要知道,分手的理由都是些屁話,真的理由就一個:不愛了!


伏地魔魔魔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一段感情如果不是兩個人都有一起走下去的心,只有一個人有的話,那感情的最後肯定會有一方受傷,男生都不喜歡你啦,你在死纏爛打的話,只會讓他覺得他選擇你離開你是對的,男生都不喜歡一個女生太卑微,女生就應該有個女生的樣子,俗話說的好,三條腿的蛤蟆難找,兩條腿的男人滿大街都是


涵涵babygirl


馬上分手。

有一句話說的很對:當一個人執意要分手時,那麼他早就已經不愛你了。

既然是這樣,那麼只有你一心愛著他,而他早就不愛你了,你還會堅持下去嗎?

現在分手對雙方都好,也體面,別等到最後,你雙手奉上自己的尊嚴,卻只得到他的不屑一顧。


一罐芬達噠


1、看他為啥想分手的,把他的思想真正動機是什麼?

2、從側面瞭解一下他最近的活動,或者思想上的變化;

3、如果他真的是嫌棄你了或者有新歡,或者找其他人了,或者想甩掉你之類的,就沒有必要吊在這棵樹上;

4、現在的人都是很現實,渣男也多,有些玩玩,玩膩了或者目的達到了,或者沒有油水砸了,就會找新的目標

總之要搞清楚他的思維軌跡和目的


海南如何突出重圍


如果一個人執意要走,是留不住的。男生很想分手,如果真的是很認真的那種,沒有一點開玩笑的意思,挽留只會讓自己顯得更狼狽。其實世間沒有誰離不開誰,冥冥之中自有註定。也許分手過後,你痛苦無助,感覺每天的陽光都不再明媚,但是,放過自己,熬過那一段歲月,也許未來你就會遇見真正對的那個人。這種愛與不愛的感覺是能被感知的,如果你感受不到愛,那麼放手何嘗不是給自己的愛一次重生的機會呢?


阿搖愛吃柚子


最近一個女生跟我說,愛不愛決定著以後生活的容忍度。他愛你,會寵你,容忍度高。不愛你,你的未來不會過的幸福。


半小時影視圈


如果男朋友執意要分!我認為沒啥值得挽留的了!畢竟要走的人留不住!不要為了不值得的人委屈自己!作踐自己!加油!



維諾兒


題主,作為一個過來人,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女生說分手,多半是氣話,哄哄就好了。男生說分手,那你連句多餘的話都別說,那是真的要分手了,而且屬於根本不可能挽回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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