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廣場舞發生事故,領舞者要不要負責任?

廣州番禺廣場鬼步舞隊


如果不收費的廣場舞,出點意外,大家可以探視表示關心,找人家賠償,有點丟人現眼了。

小範圍的廣場舞,一般是小區大媽自發在一起消食的節目,組織者無非就是領舞的人,喜歡跟著跳的就去扭扭,萬一老腰不給力,椎間盤錯一下,就是臥床的節奏。大家連扶帶拽送回家就是情意了,如果要追究,確實不該。

大型廣場舞,只要你願意跳,一次免費,二次就會有人來收費,我知道前幾年五塊、十塊不等,近幾年不清楚多少。

收費的只看到錢,沒考慮突發狀況或者出現意外,跳舞的自己應該清楚自己身體,中間出現意外,也可以找領隊,但領隊不會很配合的賠償,你想想廣場舞舞領隊是什麼人,頂級大媽啊。

如果執意要賠償,最後就是上訴,想想上訴的時長代價,尤其是領隊只是收了一月十塊錢,賠償下來的百分比能有幾個錢。

你買了保險,真正有事,賠償的流程和結果,讓人很灰心喪氣。

跳舞是一件體力活,中老年人很大一部分,高血壓,心臟不好…

這個問題也是警示,中老年人一定要量力而舞,賠償是小事,自己一定要注意。



文文675057


在我們這裡,跳廣場舞人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在冊人員,不分男女年齡,他們有正規統一的服裝,繳納一定的不以盈利為目的資金,比如服裝費、音響費,經常拉出去參加活動。內部設有隊長和資金管理人員,他們分工明確,隊員入隊之前,都簽有相關協議,其中一條就是跳廣場舞過程中出現人身意外概不負責,如果不籤此協議也就沒有可能被吸收為隊員。二是散兵遊勇,就像我這樣的,每次跳廣場舞跟在人家後邊,沒有規定動作要求,只為鍛鍊身體娛樂自己。基於此,跳廣場舞出現事故,在我看來跟領隊沒有關係,每個人身體不適都是有前兆的,彼時能不能跳廣場舞心裡應該是有數的,再者年紀大了,哪種動作強度大是否適合自己,都應該做到心裡有數,適合自己的才是可行的。廣場舞隊伍本就是居民自發性組織,人員性質參差不齊,且多以年紀大者居多,一旦發生不測,我表示同情,但是是站在責任自負觀點這一方的。


閒人樂活


跳廣場舞發生事故,出事故的那方或其家屬如果提出控訴,領舞者其實是要擔責的。


這不是嚇唬你,因為之前早已經發生許多這樣的事情。不但領舞者,領隊,組織者要擔責,要賠償佔大頭,同一個團隊的舞友也要賠償小部分。如果屬表演或比賽類的主辦方,亦要賠償佔大頭。

當然,這個擔責的前提是出事方的人告你才擔責的,那個就涉及人品道德修養方面的問題。沒出事前,你來這跳舞開心了健康了;完了出事了,就怪你,怪你組織這樣的舞隊,怪你跳舞吸引了我,害我出事……這邏輯就是這樣,不懂感恩。
然後來跳舞的這個,未跳之前已一身毛病,什麼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肪高尿酸等等心腦血管疾病,像個定時炸彈,分分鐘要爆炸,跳舞跳著跳著興奮了,激動了,也就爆炸了…

所以提醒領舞者領隊,不要誰都放她入的你舞隊。首先,負能量太多的不要讓她加入,自私自利的,惹事生非人品差的不要讓她入,身體問題太多的,特別是心腦血管疾病的也不要讓她加入。
寧願人少,卻也要一幫同頻率同健康的姐妹們一齊舞出夕陽紅,舞出健康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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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廣場舞時發生突發事件,組織者要不要承擔責任,在社會引起反響。首先跳廣場舞是自願參加的活動,組織者最好不收什麼管理費,適當收點電費音響購置費是可以的,參加跳舞的人有不同年齡不同身體狀況,有時路過的人興趣上來也會進來舞隊裡跳會,出現突發事故是你意想不到的,如高血壓,心臟病,低血壓,低血糖,這些病人激烈運動後會出現休克,嚴重的會突發心臟病,腦梗塞和腦溢血危害生命,特別是老年人身體又有病,但又喜歡跳廣場舞,每天早晚還要積極參加活動,最容易發生事故了,出了事故給家人和組織者帶來很大麻煩,組織者首先交代清楚有病的身體狀況差的,最好叫她們不要參加跳廣場舞,出了事故後果自負,留下音響記錄,出了狀況與組織者無關。





悠然健身廣場舞


試答此問,希望對提供公共服務者和參與跳舞者有所警醒和注意。根據誰舉辦(無論是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誰擔責的原則。舉辦者僅拖了個音箱就可認定為組織者,你就提供了不完善的公共服務,或異性舞者之間因舞場發生了婚外戀、婚外情導致家庭破裂,甚至打架鬥毆或命案,其提供公共服務的組織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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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收費憑什麼負責。人家又沒拉你來跳舞。我是領舞的,我不會請任何人來同我一起跳。都是自願來的。出任何問題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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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確:不要負責任。這是因為:

  1. 領舞者沒有從中取利。廣場舞有別於其他活動,不管是組織者,領舞者,教練員沒有任何人是通過跳舞收取費用,從中牟利的。不僅不能從中取利,而且還要負責教學新舞,保護器材,音響充電,器材維修等小的費用。還要操心勞神的組織參加比賽,購買演出服裝,與有關單位溝通交流等事情。


  2. 跳舞者都是自願參加的。每個參加跳廣場舞的人們,都是為了自己鍛鍊身體,愉悅心情,充實生活主動參加到舞蹈隊伍中來的。它對與舞蹈隊裡的規則安排都是非常明白也是完全同意的。沒有那一個領舞者對於大家有任何強迫要求的。
  3. 舞隊的管理是鬆散自由的。跳廣場舞的人們都是自由的。願意來就來,願意走就走,願意跳就跳,不願意跳就不跳。既可以天天來,也可以連續幾天不來,甚至隨時都可以退出舞蹈活動。這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具體情況和喜好。除了廣場舞的活動是這樣,其他的恐怕就沒有這麼自由了。


作為一個團隊的領舞者,誰都不願意發生什麼意外事情。但是,誰也不能保證就不會發生事故。就是國家機關,軍隊學校,管理制度那麼嚴格,也不能完全避免不幸事件的發生。

即使領舞者組織者對於發生的意外事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真的出現了,也要及時進行必要的處置。包括及時救治,通知家屬,及時報警,妥善處理,把危險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盡到一個普通公民應該做到的義務。即使不是自己舞蹈隊的成員,是一般的觀眾,也是應該這樣做的。


婉陽鼎


這個問題提得好,給更多的領舞者敲了一個警鐘。

現在廣場舞分為兩種性質組織:第一種是領導者每月按人收取小額的費用稱之為“電費”;還有一種就是領導者不收取任何費用無償帶領圖的就是大家一起樂。

如果說第一種在鍛鍊過程中與人發生事故領導者有義務上前化解(畢竟都是成年人要靠自己去處理好),如果是鍛鍊時自己身體發生意外本人覺得不應該找組織者,凡事都得量力而行!

第二種不為謀取利益的組織,我覺得如果真出現了意外也不要去找組織者負責,因為這都是自願加入進來的!

組織者可以人性化的去慰問一下,但不是去負責。


芳姐愛跳舞


必須負責!任何一項社會活動的組織者都必須為組織的活動承擔責任,除非你不來組織該項活動,道理同群主的責任是一樣的!


用戶6583270675963


跳廣場舞是民間自發的一個組織 ,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自願參加活動。音響和修理費用大家出點錢是理所當然的。一旦出現人員傷亡跟組織者沒有任何關係,更沒有賠償的義務和責任。要是有誰還敢組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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