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並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男方以三觀不合要回所有彩禮,女方可以申訴賠償嗎?

尋夢者25


我們這裡規矩是男方主動退婚的彩禮一分不給他,女方退婚的必須彩禮全部退回


名字真難取啊



訂婚並在一起生活了半年, 男歡女愛,自有一番風情。讓你享受了夫妻之間的所有,也是不枉夫妻之情了。

好景不長,你正沉浸在夫妻一般的夢境中,忽然一聲霹靂炸響,驚醒了你所有的夢。他以三觀不合想要分手,並要回了所有的彩禮錢。

讓我不理解的是,你已經知道了他要與你分手,為什麼又退回了他給你的彩禮錢。這些錢本來是男方給你父母的,怎麼說退回就退回呢。給你的錢都退回去了,現在你又想要申訴賠償,那他給你的彩禮錢你攥住不就行了嗎,何必六個指頭抓庠庠,多這一道道呢。

你想通過法院支持主張,這個是很難的。彩禮錢國家並不支持,再說也是你自願退回去的,主張彩禮錢肯定不行。告他強姦了你,你們已經登記結婚,是合法夫妻了,男女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你讓她賠償青春損失費,這個也不會成立,因為他也搭進了青春。如果你主張你們的共同財產,也只不過是幾個月的工資,除了用去的外,還能有多少節餘呢?

當然,你覺得白陪他睡了幾個月有點虧,但這是你自己找上門的,你還有什麼冤呢?

別再興師動眾打官司了,事情鬧的越大,對你的名聲越不利。還是偃旗息鼓,不了了之吧。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確未辦理結婚手續的,則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多半會考慮到雙方確已共同生活的事實,可能會判決女方只用退還部分彩禮。

如題所述,甲男乙女雙方訂婚,訂婚後便急不可耐地一起同居,一連同居長達半年但也沒有去辦理正式的結婚登記。在這半年裡,男方漸漸發現雙方的三觀不合,便要求和女方解除婚約關係並要回彩禮。那麼,男方訴求能夠得到法律支持嗎?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原則上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彩禮不得要求女方退還,但在三種情況下,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其中一種情況便是:男女雙方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修正)】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當然,男女雙方畢竟共同生活了很長時間,法院也會酌情考慮這個情況,讓女方可以適當保留部分彩禮。


冰焰


這個如果你要諮詢法律的話,你可以問問律師。我個人的見解如下。

1.農村相親訂婚,同居後,應該在一兩個月內儘快結婚,拖得越久,對女方越不利。老家老人的觀念還是比較保守的。

2.從女生的角度來說,感覺好像被白睡了。我們那邊農村的規矩是,訂婚以後,男方反悔主動說分手,彩禮一般是不會要回來的。如果數額過大的話,是要退一部分的。女方反悔不願意結婚,是要全額退還男方彩禮的。

3.站在男生的角度來說,彩禮如果數額過大,女生是要退還一部分的。說一句不好聽的,女生不是黃花大姑娘,你也沒有資格要別人賠償。你自己可以選擇不和他同居的。

4.最後說一句話,女生最好是想清楚了,不要婚前同居是最好的,現在好多男的還是有處女情節的,你不是處女,在對方心裡你已經貶值了。婚前同居也是一樣,你碰到有良心的知道珍惜你,不然只會自己害自己。



93年的小男孩


請問兩情相悅在一起,你賠了什麼,分手後要賠償?是按照失足婦女那個平均價位要補償嗎?


沉吟至今35555547


一派胡言,男方提出分手,彩禮可以一分不退,人性化的話,可以適當退一部分,前提是,彩禮是你自願給的,分手也是男方提出的,再加上一起同居半年,也要補償女方一些損失,所以不退也說的過去,即便走法律程序,彩禮也不會與男方全退,稍微懂法的人,一分不退。


醉相逢


當他不愛你了,一分錢你都取不回,此刻的清算除了讓自己傷心之餘,還會讓他有了拋棄你的新理由!甚至會讓更多的人看到你的狼狽不堪,都說戀愛就像是一場賭注,你賭贏了,會和你的他走向婚姻的殿堂,共度餘生。但是如果你賭輸了,那與其糾纏不放,還不如願賭服輸。

即使做不到給對方一個祝福微笑著離開,但也要在最後時刻挺起胸膛坦然的走開,讓這次的謝幕成為關係裡最後的自信和驕傲。那不是演給任何人看,只是為自己留住尊嚴,如果一味地計較金錢,只能讓你輸的更慘!


天河水29209501


你倆都住一起了男方又反悔了,反悔了還把彩禮都要回去了那你也給,給了你估計顯吃虧又想著申訴了,當初他反悔時你就不該退他彩禮,是他反悔了,他媽的人睡了了又覺得不合適了想退貨裡,你也真不值錢,還真退了,你的名聲不就算毀了嗎,說起來還沒結婚裡就被人睡了人家還不要你了。別想著錢的事了,抄傢伙揍他個兔猻


用戶5363157781


女人自己要有主意,要自尊自愛,本身就是無價之寶,不必拿錢作為補償,這是最後的尊嚴的屏障了,無論要不要回來錢,其實,女人受到的傷害都已經存在了。6個月的同居,不知道女人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讓男人認識到自己這一點,既然訂婚,是做了嫁他的準備的,不然同居做什麼?就妥妥做媳婦,清楚自己的身份角色,相夫持家,會愛的女人是最有尊嚴的女人,也是最有話語權的女人。男人應該離不開這樣的女人,若要離開,也沒臉提彩禮吧,若還真就遇到了渣男要退彩禮,不必理會,吐口唾沫在他臉上就好,離開,彩禮妥妥的收好,不問他要賠償費就算是發慈悲了。女人在花男人錢方面一定要守住自己的界限,這是男女之間第一道靈魂的博弈,若不懂得自己的無價,就陷入金錢的有限評估價值裡了,再多的錢,也是不值錢的。



化宇及靈


申訴賠償是沒有法律支持的。本來中國傳統的訂婚是一種約定,彩禮錢是約定俗成的婚約訂金。按照風俗習慣,男方違約,訂金是不退還的;如果女方違約,男方一般會追索訂婚彩禮錢,甚至是與女方有關的一些零星支出的,因為男方違約不娶你了。你現在是把可以不給的彩禮錢交給了對方,這個是很難索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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