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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眾兩院區別是什麼?又有什麼共同點呢?
我們知道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總統,國會,法院三者之間分別獨立且互相制約和支持。表現在美國總統擁有行政決策權代表美國政府,國會行使立法權代表立法機構,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權代表司法機構。而在美國國會里則分為眾議院和參議院。眾參兩院都有實際的權利。眾議院議員任期與國會任期相同,每兩年全部改選,而參議院議員任期則為6年,每屆國會屆滿時改選1/3人,眾議院名額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眾議院總人數被固定為435名。據每10年一次的人口統計結果在各州之間調整。參議院的名額分配,各州不論大小都有兩名國會參議員,美國有50個州,也就有了100名國會參議員。
兩院相比較話側重點不一樣,參議院相對來說更側重於國外事務,眾議院則是更多關注於國內事務,根據美國法律法規規定,不是所有議案都需要由仲裁兩院投票同意的,有的只需要眾議院批准,有的只需要參議院批准。如果需要兩院一致同意,參議院對眾議院提出的議案是有否決權,而眾議院則無權推翻。對於眾議員和參議員來說,就好比一個是從社會上有合法身份的公民中選出的,一個則是從世襲貴族有聲望名人中選出的。
LH42386
美國所有的政策法規提案都是由眾議院起草並通過,而後提交參議院審核。參議院只能表決通過或是不通過,但不能對提案進行修改。 這樣的權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損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眾議院為了讓提案在參議院能夠順利通過,在草擬提案是就必須考慮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參議院通過,就最後交給總統批准執行。 總統則代表著整個國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權否定提案。
以往美國有很多提案出籠,但都在參議院被擋了下來,感覺上是參議院的權利大於眾議院,其實未必,因為參議院沒有制定提案的權利。
參眾兩院的區別:
1.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及總統任命的官員須經參議院。參議院有權在特定條件下複選副總統。
2.眾議院有權提出財政案和彈劾案,有權在特殊條件下複選總統。但彈劾案須經參議院審判。
3.副總統是參議院的當然議長;而眾議院議長是全院大會選舉產生。
安格9658
肯定是參議院權力大,就好比我們國家的人大給分開了,眾議院相當於人大的委員,參議員相當於人大的常委會,眾議院人大多,制定法律法規,參議院表決的,制定的法律法規再多,參議院通不過,也是一堆廢紙。
715457390177張建軍
前者重在參於干涉,後者重在於決議決策,相同點都是加強民主議政參政,行使監督權。
棟樑151
眾院是水龍頭。
參院是開關。
2/3多數通過是共同點。
眾院通過的參院可以不通過。
(不加那三個字了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