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的麥子
呵呵,給小偷家人都召集來開個慶功表彰大會,作一個功德牌,再開慶功宴,以謝小偷功德千秋造福家人,照一張全家福以昭天下光宗耀祖,香飄萬傘。
用戶102205371543
您的問題是:“小偷半夜到餐館偷東西,死在廚房裡,小偷的家人到餐館鬧事要求賠償,餐館該怎麼辦?”
看樣子,題主或是題主的家人、身邊的人遇到了類似問題,希望能為餐館解圍。
陳群律師告訴您:
一不要怕,二不要緊張,三根本就不用賠償,而是小偷的家人應該賠償餐館!
哪怕餐館沒有工商登記註冊,沒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環保超標,偷稅漏稅,用地溝油,用死豬肉,做違反食品衛生法或市場管理法等違法的事,甚至是因此構成犯罪了,餐館也無須賠償小偷家屬。
就這麼簡單,就這麼確定!
那是因為,小偷不是餐館的客戶,不是餐館的消費者,不是合法地正當地進入餐館,而是偷東西。哪怕他是在廚房裡觸電死了、毒死了,也是他自己負責,不由廚房的主人也即餐館負責。
餐館該怎麼應對小偷家人的鬧事呢?
一報警,二保留小偷家人鬧事的證據,三清點並核算小偷家人鬧事所導致的損失,四事後起訴小偷家人!
對於這樣的事情,警察是應當管、必須管的!
因為,小偷的行為極可能涉及盜竊罪,只是因為他已死亡,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但有必要查明真相,分清是非。
在警方查明小偷及其家屬的行為性質同時,餐館應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偷家人停止侵害,賠償其鬧事所導致的餐館損失;同時,在小偷遺產範圍內賠償因小偷死亡而導致的餐館名譽、經營收益等損失。
陳群律師
又論小偷半夜卒死在餐廳,家屬又鬧賠償的案例。
納麼就奇怪了?小偷的行為本身就主觀犯罪動機在先,但不知是何原因就死了?
這死了,餐廳夜已閉門,老闆並不知情,卻是小偷非法入內,私闖私人宅室純屬非法,違背了憲法13條“私人財產不受侵犯”,可小偷又以什麼方式進入餐廳的呢?無非釆用撬了門鎖而入內。老闆應該是懵逼了!納麼於意識之外“飛來橫禍?”陌人死在店堂不是什麼幸事吧!真乃悔氣!老闆心酸,差點淚下。納麼又跳出個家屬直呼賠償?邪乎!這又於何法何律呢?小偷犯罪豈否又得讓店主上保險?悲乎!
所以,小偷私闖餐廳,卒死可能是他本身的身體因素,例如冠心病諸類,情緒緊張,就容易卒死。但歸根到底,小偷的死也是咎由自取,與店主何責何聯呢?不請自來,本身不存在“合同”的因果關係,因此,小偷的死是白天白死半夜亦就黑死。這樣的案例應該嚴格摯守自己的原則,堅決不賠,別讓樑上君子的邪惡開了先河。
星空89831416
我認為餐館應該按照小偷的年齡給他的家屬進行賠償。如果小偷死的時候剛二十歲,那以目前六十歲才能退休,小偷每年能偷到價值十萬人民幣來算的話,就是(十萬元X40年=4百萬元),再加上給家屬的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喪葬費等等,就按一百萬元計吧,四百萬+一百萬=五百萬元,餐館應該給死者(小偷賠償人民幣五百萬元左右。
餐館為了杜絕以後再有此類事故發生還必須進行整改:
1、餐館必須把館內的牆壁、地板全部貼上十公分厚的泡沫紙,預防小偷進來後摔倒受傷。
2、桌椅也必須換上海綿做的。
3、打烊後必須斷電,煤氣罐拉回家不準留在店內,預防小偷誤開造成煤氣中毒。
4、晚上不準關門,必須有人值班,以便發現小偷來後引導小偷偷東西,避免小偷因找東西太難引起上火,再而造成瘁死。
大概就這麼多了,餐館老闆你就看著辦吧。
木頭魚嗎
訴求小偷別偷老百姓人家了,去偷銀行吧!錢都存在那兒呢,死在那兒索賠起來手續也簡單一些。[捂臉]
空氣中的魚_天空
我也特麼納悶了,現在小偷都是可以明目張膽了嗎?小偷家屬可以理直氣壯的出來訛詐了嗎?難道是黑白顛倒過來了嗎?如果我是餐館的老闆,小偷家屬敢到我店裡訛詐,我就先把他打一頓,然後報警。
軍哥75643158
類似不要臉的人太多了,偷盜本來就是犯罪,死在當場,餐館沒告你們影響生意已經很人德了,讓被盜者賠償小偷,好無恥的一家人。
悠悠棗香
前段時間曾經見到一個案例,一賊夜間入室盜竊,被主人發現,賊藏入衛生間。主人報警後將賊控制在衛生間,警察到後發現竊賊已窒息死亡。最後的結果是主人對竊賊的死亡不負任何責任。
所以,類似題主的案例,應當相信相關部門會依照法律規定處理的。
知足常樂69437300
我認為這家人臉皮不是一般的厚,真
TM的比城牆轉拐都還厚……
用戶405055317163
現在小偷生前敢偷,事後敢索賠。"癩子撐傘,無法無天",最高院、最高檢應像"高空拋物""正當防衛"作出的的司法解釋或案例,指導基層機構正確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