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女子為要債威脅跳樓被拘,網友:“欠錢的是大爺!”,你如何看待?

輪迴1980


好辦呀!跟著他吧,他走哪就跟到哪裡,實在不行到他家裡躺著收錢,見到東西就吃,吃好,睡好,讓他報警,讓警察來解決。


碧海落虹


話不能這樣說,這樣的說法有失太偏頗。公安機關拘留這個要賬女子,並不代表對欠錢者的偏袒。只不過是因為這個女子這種要賬方法太過極端了,如果不對她採取拘留措施,有可能會發生悲劇後果。我反而覺得,公安機關拘留這個女子是對她的一種保護。通過對她的拘留,會讓她有一段冷靜思考時間。

事實上,這個女子被拘留後,欠賬者的壓力也會加大。這裡既有心理壓力也有輿論壓力,對於解決問題也有好處。

網友們只所以有這種說法,是因為他們對公安機關的職權範圍不太瞭解。公安機關是維護社會穩定偵查打擊犯罪的,解決債務糾紛這樣的事超出公安機關職責範圍。

這樣的事必須要到法院去調解判決。這個女子不去到法院尋求幫助解決問題,反而採取這樣極端方法要賬也是不可取的。

當然到法院打官司,會有些麻煩繁瑣,但是這沒有辦法,法院的判決也必須建立在證據確鑿公平公正基礎上的,否則也有可能會出現冤假錯案。

當然,我這種說法並代表我們的網友無事可做,什麼話也不說。我可以運用輿論的力量對那些惡意欠賬行為進行譴責。同時我們可以呼籲我們的社會對於那些弱勢的討賬者進行法律幫助救助。我們千萬不要讓輿論偏離正確方向,發佈一些既偏頗又充滿牢騷的觀點,這樣既沒有必要也解決不了問題。

這就是我的觀點,有不同意見的朋友,可以留言參與討論。


佔禮雜談


公民首先應增強法律意識。公安做得沒有錯!欠債的也不是大爺,要債的也不是孫子。公安不管債務糾紛,這是人民法院的事,但是借債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事實真相騙取債權人錯誤借出,債務人就涉嫌詐騙,這個公安就立案偵查。正常的借貸糾紛應向法院起訴申請執行,確實暫無還款能力,一般法院也不會拘留債務人。而債權人為了逼債死纏蠻絞,甚至非法討債做出違反社會治安的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肯定會依法處置的。所以,大家不要認為自己要債就能隨心所欲,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對方確實暫時沒有,也不能硬逼,得饒人處且饒人。作為債務人也應主動積極拿出誠意來,想辦法分批安計劃還人家,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決不能躲避債權人,更不能一跑了之,大家要換位思考,想當初借錢時的友誼,人家幫了你就得感恩!萬法皆空唯有因果不空,果報饒過了誰?


妙覺果海


一、警察的做法首先有依法依據,然後又有保護要債的人的生命安全的善意,這是應該大力稱讚的;

二、要債者要跳樓,有兩個結果,一個是跳下去,一個是不跳。跳下去就能要到債嗎?未必。如果是如此簡單,那基本上沒有欠債的人了。而且,要債的真想跳嗎?99.9999999……%的不想,只是個手段,要大家關注以便儘快解決。所以他也盼被警察救;

三、欠債的、被欠債的,都是社會一員,原因雖不同,但都不應危害社會安全。所以,採取合適合理合法手段,才是正確做法。


不名1文


只要有一點希望,誰願拿自己的命開玩笑!!唉,偉大的國啊!


用戶713039045404


法是嚴肅的,是無情的,並不是有官有錢就另眼看,政府如有法不依那是不得民心。


燕子李三163445344


如果不欠錢可以抓,如果真欠人家錢,抓人家沒有道理。還給欠錢的人撐腰。


崛起後盛開


欠錢不還的為啥不拘?


孤舟蓑笠583


女子為要債威脅跳樓被拘?該拘!你又不是真跳樓,招惹那麼多人圍觀,不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是什麼?你這樣要到債了嗎?答案是肯定的!警察把欠債人叫到公安派出所,欠債人馬上拿出錢。這是為什麼?這是否該引起各級政府重視???現在的老賴實在可惡!有錢不還,因為他們摸準了欠債是經濟糾紛,經濟糾紛公安不管。他們在鑽法律的空子!法律有空子,彌補了不就得了?建議政府在公安派出所增設經濟糾紛處理部門,公民有經濟糾紛隨時解決,對於欠債不還,被人告到派出所的可以給予罰款處理。


連成有話說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現在的社會老賴越來越多,為什麼會越來越多,一部分是故意借錢不還,但是大多數是真的沒錢還。老賴是有車有房有存款,他們是有錢不還被稱為老賴,那些沒有錢還的人不應該叫老賴,應該被稱為失信者、創業失敗者。他們有很多都是做生意被騙、工程尾款、供應商、銀行。他們也是受害者,不要逼得太緊。你要是讓警察👮叔叔把他們抓進去,我相信他們內心深處也是願意的,因為在監獄管吃管住,不用在擔驚受怕,承擔責任。但是他們進去以後錢就沒有人還你了!不要把別人往死裡逼,得饒人處且饒人。你要給他時間賺錢,他才能還錢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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