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遇到事喜歡用“打官司”的途徑來解決?

醉心創作


"打官司"依賴症患者非常好打官司,已經不是鮮為人知的事情。法制化進程的推動,遇到司法問題依靠法律援助、力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反映。

只是一些好事者,總是自己挑起事端,又惡人先告狀的撥打110電話,為雞毛蒜皮之事浪費並不充足的警力,面對處理結果又指責警方偏聽偏信,偏向了別人。打官司又成了必經程序。

不見官材不落淚的一紙訴狀去打官司,已經成了熟悉面孔的好打官司者,無論自己聘請的律師還是司法工作者以及法官,在一致奉勸接受庭前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依然固執己見的走完庭審程序。

儘管叫花打官司場場輸,是心知肚明意料之中的必然結果,卻由於好打官司,樂此不疲,一而再再而三的與左鄰右舍鬧出事端,動不動放出"法庭見"的口風,常常糾纏於官司之中。


莫忘初心242650426


上訴至法院解決是上訴一方不想把原本很簡單的事太擴大化的一種最明智的辦法,以是避免事太進一步擴大化,複雜化的最好途徑,私人解決弄不好是很難控制住的、還會到至事太的發展到無法預測的嚴重後果,司法程序解決是成本風險可控制的一種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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