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

滬歲月悠悠


實在合不來就好說好散,否則在一起也是互相為難難受。性格不和是最大的障礙吧,現在離婚的已經大把,當然不是鼓勵離婚,是實在合不來過不下去的沒辦法的選擇。所以現代婚姻離婚是常態,並不是什麼醜事,是相互達成和平分手的理性的事情。但如果如提問說的有了孩子,建議還是慎重考慮,畢竟給孩子傷害是比較大,主要是心靈方面對孩子有較大沖擊,因為孩子始終屬於無過錯方,所以要商量合理安排好孩子,如一方撫養另一方要給撫養費和時常關心探望,儘量彌補孩子心靈的創傷。安頓就是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他逐漸過渡和適應單親家庭或者重新組合的家庭成長環境。這些僅供您參考,不一定完全正確。但既然是兩人曾經愛的結晶,就應該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安頓好孩子的事情。祝後面的人生順利,走出寬闊天地!


新特奇


對的,我老公脾氣很暴,我為了孩子,忍受他三十年了~寧願自己苦也不想讓孩子苦,這就是我,因為我孩子沒爺爺奶奶,我生怕他受苦~所以我與老公一直性格不和吵了不少架,還是堅持著一夫一妻,能不散盡最大忍耐保住自己的家,因為建個家真的很不易~可現在年輊人,一二三就離婚的太多了,我認為太任性~


用戶王春枚


隨著80後、90後的離婚率逐節攀升,離婚確實不是醜事,但是孩子問題得協商好。有兩個身邊的例子,一個是孩子歸母親,離婚的時候孩子才2歲,離婚時談的撫養費為一個月1000元,但是幾年過去了,男的後來又組建了家庭,又生了孩子,他與前妻的孩子讀小學了,物價上漲,撫養孩子的經濟壓力增大,1000元的撫養費還不能按時給,母親給孩子心理埋下了爸爸不是好人的仇恨心理。第二個例子,孩子歸爸爸,父親要求母親每月給孩子定數的生活費才能探視孩子,由於母親的收入有限,母親稱自己給孩子購買了保險,每月要付保險費為由拒絕撫養費,父親家裡不讓孩子母親探視,孩子也很可憐。


殷果215


如果夫妻雙實在沒辦法不能在一起過日子,選擇離婚也人之常情,但如果離婚不把自己的孩子安頓好肯定是狼心狗肺,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如果有孩子選擇離婚必須要站在孩子角度,冷靜下實在不行也不能做出拋妻棄子 或者拋夫棄子這些事情來,畢竟大人的事,孩子始終是無辜的如果頭條上有這打算的朋友們好好冷靜冷靜,三思後行也不晚。


自由作家水草


當下,離婚不是醜事,但也談不上美事。但不管因為什麼,只要打離婚的念頭,就要把孩子考慮在內,真離婚後,還要使孩子最大程度地減輕傷害。

如果不管不顧,視孩子如空氣,兩個人一拍兩散,孩子則無家可歸,甚至雙方都視孩子為累贅,即使條件再困難,也枉為父或母,說是“狼心狗肺”,也未嘗不可。

一次因為侄子的婚姻問題,我去了法院,看到令人揪心的一幕。

一老男,是爺爺,懷抱小孫女;一青年男,是父親。母親不見蹤影。據女孩的爺爺說,兒媳嫁給他兒子,已是三婚,但生下孩子沒多久,便走了。

據在場的人說,應是遇到騙子了,因為男方一家經濟條件不好,兒子又沒啥出息,勉強湊借了七八萬塊錢,將媳婦娶到了家,沒想到生下孩子,媳婦就非離婚,且堅決不要孩子。

爺爺看著也不靈光,坐在那兒直哭,聲言,他們也養不了這個孩子,非把孩子放法院不可。那個父親呢,站在一旁看著父親哭,一臉茫然。

那場景實在是不忍睹。老公回來就開罵:真是禽獸不如!我倒是可憐大於憤怒:哀其不幸!但仔細想想,也真是沒轍。

可是,再沒轍,就是要飯吃,也得先給孩子一口不是?

當然,很多的離婚家庭應該強似上述家庭,但因著現在的人都現實得很,或是勢力眼得很,如果離婚的話,如果條件談不上好的話,孩子歸誰,都會成為“累贅”。

然而,我們也看到,絕大多數母親們,還有一些父親們,離婚後,拼命地搶孩子,都覺得,即使孩子跟著自己吃糠咽菜,只要在自己身邊,就行。

其實呢,如果允許的話,還是應該放在條件好的一方,如果母親條件好,孩子歸母親,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

總之,頭腦一熱就離婚,離了之後才想起孩子還沒安頓,這樣的父母,只能說是自私!


暖玉


常言說:道不同不相為謀。做為夫妻的兩人沒有了共同的心聲,即使是在一起也是一種相互的折磨,所以離婚就成了最好的選擇。而安頓好孩子也是夫妻離婚首先要考慮的事情。離婚不安頓好孩子的夫妻就是狼心狗肺!

當夫妻雙方不再有愛的時候,離婚就是必然的選擇。離婚,也就意味著孩子失去了家的溫暖。

人們常提到離婚時總是說,孩子是無辜的,大人的錯不應該讓孩子來承受。但是我覺得更應該說大人離婚,一定要考慮孩子的周全,給予孩子更多的無憂生活,是作為父母的責任。感情是婚姻的基礎,沒了這份基礎,就算是為了孩子相互將就一起生活,我想也是一種痛苦的折磨,也許折磨的也是孩子幼小的心靈。

許多的離婚家庭中,夫妻離婚,把孩子卻視為累贅。理由就是帶個孩子不好再婚,沒了孩子的束縛,也許會有個更好的生活。這就是狼心狗肺的真實寫照,他們不配為人父母,更不懂得為人父母的責任。這也是受世人唾棄的。夫妻之間可以用一紙離婚證來解除婚約,劃斷恩怨。那孩子呢,和孩子之間的親情要用什麼去割捨呢?既然當初選擇把孩子帶到這個世上,就應該有共同的責任讓孩子平安長大。

所以,夫妻沒了那份夫妻情分之時,選擇離婚,請先考慮好孩子將來的生活。夫妻情分可以了斷,並不代表和孩子的親情也可以了斷。選擇離婚,請安頓好孩子!


重慶大叔就是我


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小廖覺得對一半吧!因為我自己也是離婚過來人,寶爸也就是狼心狗肺之人吧!為什麼呢,從離婚說起,當時協議離婚時說好的要給小孩撫養費每個月500,到了離婚後就沒有給,沒有就不給要有就是給兩三百的和打發要飯的差不多吧,或者是催他問他才給一點。這種人渣,還說離婚了要斷絕關係。真的是狼心狗肺之人。而且離婚一年了從來不會打電話問小孩的情況。關心過自己的女兒,這種人我覺得就是狼心狗肺的東西!


客家小廖


婚姻不是兒戲,在結婚前要慎重考慮,你們兩人是否合適。離婚,雖然不是醜事,但也不是好事。最受傷的是孩子,跟著你們任何一方都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即使你們重組家庭,想充分得到原生家庭的愛,不是沒有,很少。婚姻需要父妻雙方來經營,要互相體貼,互相包容才是,重組家庭也會面臨很多問題的,除非自己過,不用將就。所以說,走進婚姻的原生家庭父母,一定慎重考慮,不能輕易言離,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最重要。


老媽也可愛


是這種說法 離婚是為了以後的日子過的順心點,但是數踩在孩子未來的基礎上滿足自己的人生需求的!當然我們沒有理由讓誰為了誰犧牲誰,所以咯 離婚不是醜事,但是倆人不能處理好孩子問題那就真的說不過了。孩子內心已經受了很大傷害了,既然生養了,就要對孩子負責,離婚是你們兩口子,但是要努力保持住對孩子的愛!儘量不讓ta感覺缺失什麼,儘管很難,但也應把傷害降到最小!祝你好運🤞🤞🤞🤞!


塵世漂泊


兩口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孩子確實是最大的受害者。現在繼父繼母虐待兒童的事時有發生,當父母的必須把這些情況考慮在內。再有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傷害也是很大的,孩子十有八九會有自卑情緒。所以父母在嚮往自由額的同時,先把孩子的後路,孩子的教育等方面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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