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喵喵
見識了太多太多的離婚糾紛,看慣了太多太多的悲歡離合。提起離婚後孩子的問題,都感覺到有太多太多的悲哀和無奈。
有的女人非常自私,離婚後帶著孩子怕麻煩,另外還害怕不好再找,所以就不願意帶孩子。更有甚者不僅不願意帶孩子,反而拒不支付撫養費。一個人輕輕鬆鬆的離婚出去,落得個逍遙快活。
有的女人特別重感情,離婚後都捨不得孩子。寧願自己受罪,寧願不要男方打撫養費,也要帶著孩子。
那麼離婚後女人到底該不該帶孩子?
有利因素:女人心細,子女也都願意跟著媽媽,所以讓女方帶著孩子當然對於小孩的心理和生活更為有利了。
不利的因素: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確實不太方便,生活困難,工作不好找。以後的生計以及小孩的上學撫養問題都很難讓人滿意。
並且如果女人帶的是一個女孩子,那麼如果再婚後。自己的孩子就可能會遭到男方的歧視和侵害,對於女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總之,女方帶孩子有利也有弊,如果真心地對孩子好,幹嘛要離婚?如果真心地對孩子好,再婚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