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惠東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根據高檢院案管辦的指示精神,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同時切實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本院相關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離,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應當及時告知本院承辦員額檢察官,檢察機關視具體情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訴訟人員。

2、當事人以及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其他相關訴訟人員可以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www.12309.gov.cn)、本院案件管理部門接待電話(0752-8999762)等方式查詢案件訴訟進程,提出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等;可以通過提交電子掃描件(PDF格式)或者郵寄方式遞交訴訟材料,郵寄地址為: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平山街道三利三巷1號 惠東縣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科,郵編:516300。

通過電話方式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等,應提前將身份證明或執業證明、委託書以及相關法律文書複印件等材料郵寄至本院案件管理部門。

3、對於所辦理的案件,本院將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儘可能採取電話、視頻等方式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聽取意見並記錄在案。

4、本院依法加強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對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訴、控告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受阻礙的,將及時依法辦理。


惠東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