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存亮 湖南高考滿分為750分。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值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值各為300分。湖南省自2016年起全部使用全國乙卷,即通行方案“3+X”。“3”指“語文、數學、外語”,“X”指由指學生自主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2個綜合科中選擇一個考試科目。此方案是目前全國應用最廣,最成熟的高考方案。總分75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00分)。 分享到: 關鍵字: 升學考試 高考 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