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測、辱罵工作人員,烏拉特後旗一名男子被拘留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測、辱罵工作人員,烏拉特後旗一名男子被拘留

2020年2月2日上午,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幹警在巴音鎮瑪瑙湖疫情堵卡點執勤過程中,一名男子拒不配合工作人員疫情登記備案和體溫檢測,並當場對執勤的幹警大聲辱罵,影響十分惡劣。經法院幹警勸阻無效後,向烏拉特後旗巴音鎮派出所報警。傳喚詢問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查取證,並依法將違法人員郝某某傳喚回派出所詢問。郝某某對自己辱罵工作人員,阻礙國家機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法處理最終,郝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時也為其不理智行為付出代價。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依法給予郝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測、辱罵工作人員,烏拉特後旗一名男子被拘留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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