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聚焦﹒掃黑除惡】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對段某某等11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當庭判決

【聚焦﹒掃黑除惡】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對段某某等11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當庭判決

嚴打黑惡犯罪 弘揚社會正氣

掃黑惡,淨環境,促穩定,保平安

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

【聚焦﹒扫黑除恶】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对段某某等11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当庭判决

【法庭當庭判決】

2019年4月3日,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依據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對段某某11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對首要分子段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並處罰金五萬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三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簡要案情回顧】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段某某通過他人介紹、自己拉攏,組織社會閒散人員及有前科劣跡的無業人員組建了烏拉特後旗東潤公司巡查隊。由段某某發放工資和獎金,形成以段某某為首要分子,馬某某、朱某某為重要成員,楊某某和田某某等8人為成員的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分工明確,以東潤公司巡查隊名義,多次對烏拉特後旗境內拉運砂石料車輛強拿硬要進行非法罰款,並獲得非法利益10000元。

【強化領導作用】

【聚焦﹒扫黑除恶】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对段某某等11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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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扫黑除恶】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对段某某等11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当庭判决

2019年4月3日,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左亞麗及三名檢察官對段某某等11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以尋釁滋事罪出庭支持公訴。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孫凱蒞臨指導庭審過程,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文斌觀摩庭審活動。

該案是全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 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2019年烏拉特後旗檢察機關第一起提起公訴的涉惡案件,群眾高度關注,社會反響強烈。

【受理審查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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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受理後,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劉文斌檢察長親自指揮,與分管刑檢的副檢察長共同指定三名員額檢察官組成辦案組,嚴格審查、認真辦理,堅持對涉黑涉惡案件提前介入,對進入檢察環節的涉黑涉惡案件優先受理,及時分流,確保從快批捕起訴;積極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辦案要求,供審閱案卷9冊,製作了63頁31000餘字的詳細審查報告;嚴格證據標準,形成證據體系,先後向偵查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意見41條,確保不枉不縱徹查深挖,最終以尋釁滋事罪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發表公訴意見,在舉證、質證環節,通過大量的證據對被告人的罪行進行了有力的指控。同時向法庭充分闡述了該案的犯罪構成和社會危害性,並對被告人進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依法認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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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被告人段某某、馬某某、朱某某、楊某某等11人形成了惡勢力集團犯罪組織,該組織等級分明,被告人段某某處於核心地位,屬糾集者,在整個違法犯罪中,起決策、指揮和管理作用,受其直接和間接控制、指揮成員共十人;被告人馬某某具體管理巡查隊的排班和日常管理;被告人朱某某管理該犯罪組織的記賬事宜,二被告人對該組織維繫、運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被告人楊某某、田某某、王某某等八名被告人明知該巡查隊沒有對烏拉特後旗境內拉運砂石料車輛進行查驗和罰款的權利,但仍然參與並接受該組織領導和管理,在段某某指使下從事所謂的砂石料管理巡查工作。該組織屬於惡勢力集團,在短短的一個月內,多次強拿硬要共計10000元。

end

供稿人/王榮

攝影/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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